2024年江蘇省如皋市人民醫院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26人公告
來源:如皋市人社局
2024-05-08 09:10:43
2024年春季江蘇省如皋市人民醫院公開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公告
為選拔優秀適崗人才,優化人員隊伍結構,經研究決定,2024年春季江蘇省如皋市人民醫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26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具體的招聘崗位、人數、資格條件等詳見《2024年春季江蘇省如皋市人民醫院公開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崗位簡介表》(附件,下稱《崗位簡介表》)。
二、報考條件
(一)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3.1988年5月至2006年4月期間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及學位的人員或具有中級職稱資格的人員,以及依法退出現役的退役軍人應聘,放寬至1983年5月以后出生;招聘崗位條件中有工作經歷要求的,是指截止2024年5月的累計工作經歷(按月計算)。
4.具備擬報考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1)資格條件中的“2024年畢業生”,指在2024年畢業并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且現無工作單位的人員。其中,能夠提供《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原件)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2024年8月31日。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若仍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學歷認證但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可應聘面向2024年畢業生崗位。
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如參加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4年畢業生崗位。
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的人員,退役后1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4年畢業生崗位。
面向社會招收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培訓對象,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當年在醫療衛生機構就業的,在招聘中按當年應屆畢業生同等對待。對經住培合格的本科學歷臨床醫師,在人員招聘中與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同等對待(其中住培合格證書中的培訓專業原則上應當與招聘崗位的專業或類別要求相一致)。
(2)資格條件中“專業”條件參照《江蘇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專業條件中還包括部分未列入專業參考目錄但確有高等學校開設且有事業單位需要的專業。專業名稱已經調整的專業,如調整前或調整后的專業符合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畢業院校以書面形式證明調整前后的專業為同一專業或專業課程基本一致,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5.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6.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不得報考情形
1.現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4屆畢業生;
2.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3.《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4.國(境)外留學畢業但截至報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
5.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三、報名
本次公開招聘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均通過報名系統進行。
(一)報名網址
如皋市人事考試網上報名系統(http://rgrsks.rugao.gov.cn:81)
(二)報名、照片上傳時間
2024年5月13日09:00~5月15日16:00。
應聘人員仔細閱讀“網上報名誠信協議”,并按崗位要求和系統提示,真實準確完整地填寫有關信息、提交報名材料。本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名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并與考試時使用的居民身份證一致。照片要求: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電子證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不超過20KB。
(三)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時間為2024年5月13日09:00~5月16日16:00。
資格初審負責單位為如皋市人民醫院,依據應聘人員通過報名系統提交的報名信息資料,對應聘人員的應聘資格進行初步審查。資格初審負責單位對應聘人員填報的信息有疑義的,應注明缺失或需補充的內容,并要求應聘人員完善補充,也可要求應聘人員提交有關佐證材料。報名時間截止后或資格初審通過后,均不得更改報名信息。
(四)信息查詢
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可從報名系統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如對初審意見有異議,請及時向如皋市人民醫院陳述申辯,聯系電話:0513-87312548。
陳述申辯:2024年5月13日09:00~5月16日17:00。
對初審異議的處理:2024年5月13日09:00~5月16日17:30。
因未及時查詢資格初審意見或對資格初審意見未陳述申辯者,視為知悉并認可資格初審意見。
(五)招聘崗位變更事宜
報名結束后,報名成功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達到規定比例方可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則相應核減該崗位的招聘人數,直至取消該招聘崗位。核減或取消崗位情況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網站如皋市人社局網頁(http://www.rugao.gov.cn/rgsrsj/sydwzl/sydwzl.html)、如皋市衛健委網頁(http://www.rugao.gov.cn/rgswjw/gggs/gggs.html),如皋市人民醫院網站(http://www.rgph.cn)公告。
報名結束后,招聘崗位被取消的報名成功人員,可通過報名系統改報符合本公告報考條件的其他崗位,改報名時間:2024年5月20日09︰00~12︰00。
本次公開招聘不收取報名費和考試費。
(六)準考證打印
準考證打印通過報名系統進行。報名成功者,請于2024年5月22日09:00~5月24日24:00登錄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逾期者責任自負。打印中如遇有問題,請與如皋市人事考試中心聯系解決。聯系電話:0513-87650432。
四、招聘方式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方式進行,由如皋市人民醫院組織實施。
(一)筆試
筆試為閉卷考試,全程封閉,考試期間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1.筆試內容。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筆試科目詳見《崗位簡介表》。
2.筆試時間、地點。筆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3.考生應攜帶準考證和居民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
4.筆試成績發布。筆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設60分為合格分數線。
筆試成績、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資格復審具體事項(包括時間、地點)于筆試結束后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網站如皋市衛健委網頁、如皋市人民醫院網站進行公告。
(二)資格復審
為確認應聘人員的應聘資格,在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由如皋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會同如皋市人民醫院進行。
1.資格復審對象。報考HT01~HT06崗位的考生,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人數的3倍確定資格復審人員(末位同分的,一并進入資格復審。下同),不足3倍的,按實確定。報考HT07崗位的考生,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人數的2倍確定資格復審人員(末位同分的,一并進入資格復審。下同),不足2倍的,按實確定。
2.資格復審人員應攜帶報名相關材料,在規定時間、地點到資格復審負責單位進行資格復審。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3.應攜帶材料。2024年畢業生須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筆試準考證、2寸照片1張以及崗位需要的其他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社會人員須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以及崗位需要的其他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國(境)外留學回國人員須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及崗位需要的其他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資格復審人員可委托他人到現場資格復審,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復審所需材料外,還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委托人的委托書原件(須由委托人本人手寫簽名)。如因委托書非委托人本人手寫簽名而引起的一切爭議或糾紛后果均由委托雙方自行解決,與招聘單位無關。
4.經復審,不具備報考資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取消其考試資格,被取消考試資格者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當場向負責資格復審的部門陳述申辯。
5.資格復審遞補。在資格復審過程中如因應聘人員填報信息與真實情況不一致、不符合報考條件、弄虛作假、自動放棄等原因導致缺額的,在報考同崗位的筆試合格者中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末位同分的一同遞補)。應聘人員請在成績公布后,保持聯系方式暢通,以便如皋市人民醫院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聯系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6.資格復審遞補人員名單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網站如皋市衛健委網頁、如皋市人民醫院網站進行公告。
7.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當場領取《面試通知書》。
(三)面試
HT01-HT06崗位面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崗位匹配知識和能力等,HT07崗位面試為實踐技能考試。
1.面試對象。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面試。面試人員名單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網站如皋市衛健委網頁、如皋市人民醫院網站進行公告。
2.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3.面試成績。面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60分為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經考場監督員審核后由現場工作人員通知考生。
(四)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以百分制計算,筆試和面試成績各50%合計總成績(小數點后保留二位,四舍五入)
五、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
體檢由如皋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會同如皋市人民醫院統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體檢人員確定。在面試合格者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根據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的人員。(應聘崗位如考試總成績相同的,面試成績高者在前;如考試總成績和面試成績均相同的,通過加試確定,加試成績高者在前。)。
考試總成績、體檢人員名單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網站如皋市衛健委網頁、如皋市人民醫院網站公告。
(二)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考察側重于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務能力水平等。考察工作由如皋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會同如皋市人民醫院組織實施,根據考察結果,確定擬聘人員名單。
六、公示、聘用和遞補
(一)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經如皋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后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網站如皋市人社局網頁、如皋市衛健委網頁、如皋市人民醫院網站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二)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如皋市人民醫院經如皋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審核后報送如皋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擬聘用人員如為2024年畢業生,用人單位根據核發的聘用人員通知書與擬聘用人員簽訂雙向就業協議,收取《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原件。擬聘用人員畢業后,憑本人畢業證書、報到證等在2024年8月底前辦結聘用手續(2024年博士研究生取得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時間可放寬2024年12月31日,聘用手續在其畢業后30日內辦結)。其余人員根據核發的聘用人員通知書,由用人單位在公示結束后一個月內辦結聘用手續,逾期作自動放棄。在規定時間內因應聘人員原因未辦結聘用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擬聘用人員與有關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由本人按規定自行負責解決,逾期作自動放棄處理。
擬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簽訂3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初次就業的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人員試用期為3-6個月。
(二)遞補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在該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依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依次遞補:
⑴應聘人員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
⑵ 擬聘人員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⑶ 擬聘人員明確放棄聘用的;
⑷ 其它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審批后不再遞補。
七、相關政策
(一)本次招聘人員的性質為勞動合同制,擬聘用人員與如皋市人民醫院簽訂勞動合同,辦理社會保險,實施人員規范管理,嚴格考核。
(二)招聘人員待遇和保障按國家相關政策及我市衛健系統醫療機構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應聘人員符合《如皋市衛生健康人才引進培養實施辦法》(皋政辦發〔2019〕106號)條件的,按照文件精神給予相應獎勵。
八、紀律監督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為依據,一經發現并查實不符合本《公告》規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的,即取消應聘人員的考試和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工作人員的責任。
九、政策咨詢
本《公告》由如皋市人民醫院解釋。
政策、考務咨詢:0513-87312548(如皋市人民醫院人事科)
監督舉報電話:0513-87199952(如皋市紀委監委派駐市衛健委紀檢監察組)
如皋市人民醫院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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