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西運城市平陸縣部分事業單位招聘72人公告
來源:平陸縣人民政府
2024-05-09 09:36:00
平陸縣2024年公開招聘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組公告(第1號)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優化事業單位人才隊伍結構,根據事業單位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按照省、市有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文件規定,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72名,具體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的原則;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堅持按需設崗、按崗招聘的原則;
(四)堅持優化結構、保障重點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72名,屬全額事業編制。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及具體要求詳見《平陸縣2024年公開招聘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
三、招聘條件
(一)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應聘人員應具有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年滿18周歲;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報考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和資格條件;
5.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和心理條件;
6.在符合專業等其他條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可報名應聘學歷要求為大學本科的崗位,高級工班畢業生可報名應聘學歷要求為大學專科的崗位;
7.報考符合崗位的年齡要求:30周歲及以下(1993年5月8日以后出生),35周歲及以下(1988年5月8日以后出生);
8.應屆畢業生專門崗位的報考對象為:納入國家統招計劃、被普通高等院校錄取的2024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參加服務基層項目前無工作經歷的,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人員;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擇業期內(國家規定擇業期為二年)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者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底前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學位認證且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留學回國人員;
9.“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的報考對象為:“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晉西北計劃)、參加山西省“選聘大學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錄用的選調生)、“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特設崗位計劃”等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人員。
在軍隊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以及勞動合同期滿的“山西省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人員,可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實施意見》(晉辦發〔2017〕62號)的要求: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被定向錄取(聘用)的,不得再享受定向考錄(聘用)優惠政策。根據《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公室山西省財政廳辦公室關于轉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的通知》(晉人社辦發〔2018〕5號)文件第二款第一項規定:“‘三支一扶’計劃人員服務期滿后,經考核在原服務單位占編就業的,不算作‘被定向錄取(聘用)’”;
10.崗位要求具有教師資格證的2024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中小學教師資格證合格證明》且在聘用前取得教師資格證。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不得報名(其中:現在在校就讀且檔案和組織關系在校的專升本學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2.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和公職的;在立案審查期間或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不得報考。
3.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錄、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不得報考。
4.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報考。
5.被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服務年限規定且服務期未滿的,不得報考。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以及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參加過邪教組織或非法宗教不得報考。
7.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不得報考。
8.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不得報考。
應聘者在報名后、聘用之前已成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工作人員)或試用期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予聘用。
招聘條件或崗位要求的辭退、現役、試(聘)用期、服務期、各類從業(職業、執業)資格證書、戶籍、年齡等有關資格條件,除崗位有明確要求外均以公告發布之日為截止時間。
四、招聘程序和辦法
招聘工作的主要程序:發布公開招聘公告、組織報名及資格審查、考試及資格復審、體檢、考察、公示、聘用。
(一)發布公開招聘公告
在平陸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pinglu.gov.cn)、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公開招聘專欄、平陸人社微信公眾號發布公開招聘公告。公開招聘公告內容包括:報名時間以及其它需要說明的事項,公告期為7天。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和資格審查工作由縣招聘領導組辦公室統一安排,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實施。
1.報名時間、地點
報名方式采取本人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時間:2024年5月15日—2024年5月17日
(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地點:平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報名注意事項及資格審查
(1)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一經報名,不得變更,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崗位要求為具體專業的,只能以該專業報考;報考崗位專業要求為專業類的,符合該專業類的專業均可報考。報考人員報名時須仔細閱讀招聘公告,提交的報名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完整且符合崗位要求。凡提供虛假報名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或編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等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處理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2)本次招聘專業要求按照教育部最新公布的高職(專科)、本科和研究生招生專業設置。其中高職(專科)、本科按照“陽光高考”專業知識庫設置、研究生按照“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專業知識庫設置。高校自主設置的研究生專業、專業學位領域調整前的專業、海外學歷學位的專業、技工院校專業等未列入的,崗位要求專業名稱經教育部修改過的,由平陸縣公開招聘領導組辦公室進行報名資格認定。
(3)報名人員報名時應提交以下主要材料:
①打印填寫《平陸縣2024年公開招聘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并由本人簽字確認,近期免冠一寸紅底照片3張;
②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書、崗位要求的資格證;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以上均須原件及復印件);
③已經領取畢業證、學位證的畢業生,須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尚未領取畢業證、學位證的2024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以上報告均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驗下載打印紙質版并在驗證期內。
尚未領取畢業證和學位證的2024年應屆畢業生還須提供畢業院校學歷學位證明(包括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號、上學時間、學歷、學位、專業、畢業時間并加蓋學院或者學校公章)。其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必須在2024年7月底前提供,未按時提供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參加自學考試、成人考試等非普通高等教育形式的報考者,其畢業證書、學位證書須在公告發布之日前取得;
④未落實工作單位須提供各級畢業生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或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出具的檔案存放證明(應往屆畢業生檔案仍在學校存放的,由學校檔案管理機構出具);已就業的須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機關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及人事管理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并注明服務期限是否已滿;
⑤報考服務基層項目的考生,需下載打印《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由服務所在地和市以上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確認。具體為:“選聘大學生村官工作”由市、縣兩級組織部門審核蓋章;“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項目人員由省教育廳蓋章;“三支一扶”項目人員出具“三支一扶”服務期滿證書,2010年(含)以后尚未領取“三支一扶”服務期滿證書的“三支一扶”人員由省人社廳蓋章;“西部計劃”“晉西北計劃”以及2010年以前參加“三支一扶”項目人員由團省委蓋章;“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特設崗位”人員,由服務地縣級人社局和市農業農村局審核蓋章;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人員出具《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山西省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人員考核合格證書》;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退役軍人報考退役軍人專項崗位,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入伍證、退伍證(退出現役證書)、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和當地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出具的證明。
⑥報考限制戶籍崗位的人員須提供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或公安局出具的戶籍證明;
⑦崗位有“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要求的,須提供所在黨支部或上級黨組織出具的黨組織關系證明,證明中須注明入黨時間。
3.繳費
按照晉發改價格發〔2016〕467號精神,向參加考試人員收取考試費100元/人,繳費截止時間為2024年5月17日18:00時,未按期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對脫貧戶家庭人員、易返貧致貧家庭人員、城市低保人員和農村低保人員可享受減免考試費政策。對于符合考試費減免的報考人員,需要提供以下材料:脫貧戶家庭人員和易返貧致貧家庭人員須提供鄉村振興部門出具的證明;城市低保和農村低保人員須提供低保證、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報考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減免手續,逾期視為放棄考試費減免資格。
4.開考比例
報考碩士研究生崗位不受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比例限制,只要有人報名,即可開考。
報考其他崗位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比例應達到3∶1以上方可開考,報名人數與招聘崗位的招聘名額之比不達3∶1時,將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名額,招聘名額減少到1名仍達不到3∶1的,則取消該崗位。報考崗位被取消的已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可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為保證招聘計劃的足額完成,報名截止后,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退役軍人專項崗位、應屆高校畢業生崗位因不達開考比例的崗位,名額調整到該單位條件相同的同類普通崗位進行招聘。
按規定的比例相應核減、取消或調整的招聘崗位在筆試之前公告。
5.領取準考證
2024年6月13日—2024年6月14日持身份證在原報名地點領取筆試準考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考生請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準考證,參加考試的各個環節都須攜帶準考證、有效身份證(戶口本、戶籍證明及其它證件一律無效)。
(三)考試和資格復審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成績采取百分制。擬聘用人員綜合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筆試、面試和綜合成績保留兩位小數(尾數四舍五入)。綜合成績相同時,報考者名次按筆試成績排列。若筆試成績仍相同,按加試面試成績排列。
1.筆試
①筆試采取閉卷考試的辦法,實行單人單桌,全程監控錄像。筆試的命題和閱卷工作委托具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承擔。
筆試成績的計算:筆試成績=《科目一》×50%+《科目二》×50%,兩個科目滿分均為100分,考試時間為180分鐘,一堂考完。
②筆試內容
報考其他事業單位崗位(含教育發展研究中心)的內容為科目一:《公共基礎知識》(包括政治、法律、經濟、時事政治、公文等常識)和科目二:《職業能力測試》(包括語言理解與表達、數量關系、判斷推理和資料分析、常識判斷等)。
報考教師崗位的內容為科目一:《公共基礎知識》(包括政治、法律、經濟、時事政治、公文等常識)和科目二:《教育基礎理論》(包括教育法律法規、教師職業道德、含新課程理念的現代教育思想、教育心理學、教育學等)。
③筆試時間、地點及相關事項見準考證。
筆試成績將在縣政府網站上進行公示。
2.資格復審
筆試考試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崗位名額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選,若最后一名成績出現并列,則一同進入資格復審,不足3倍的,按實有人數確定。資格復審由縣招聘領導組辦公室統一安排,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實施。
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等相關證件原件、復印件以及要求的其他材料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3.面試
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在平陸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1)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全程錄音、錄像。
(2)面試時間10分鐘。報考其它事業單位崗位(含教育發展研究中心)的考生測試內容為應試人員的舉止儀表、語言表達、知識儲備、邏輯思維、解決問題等綜合素質。報考教師崗位的考生采取講課的方法進行。
(3)面試考官為7人,全部由外地市具有資質的人員承擔。面試成績為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的平均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4)所有考生在候考室采取隨機抽簽的方式,確定面試入場順序。參加面試的考生實行封閉式管理,遲到的考生不得參加面試。如果參加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招聘崗位名額而形不成競爭的,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方可進入體檢。
(四)體檢和考察
1.體檢
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此項工作由縣公開招聘領導組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體檢費用由應聘者自理,體檢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另行公告。
體檢在縣級及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結束后,向社會公布體檢結果,體檢結論不合格需要復檢的,應在具有體檢資質的同一級別或上一級別的另一家醫院進行。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工作領導組提交復檢申請,工作領導小組應盡快安排考生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對因懷孕不能全部完成體檢項目的,按國家相關政策執行。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同放棄資格。
2.考察
考察工作在平陸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組的領導下,由縣公開招聘領導組辦公室會同相關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組織實施。
考察可采取調檔審查、實地了解等形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并對應聘者提供報考信息的真實性和檔案進行復核。應屆畢業生主要考察應聘者在校期間的學習情況、平時思想政治表現等,原則上以學習畢業鑒定等證明材料為準。已就業的畢業生,由單位出具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材料。未就業的應聘者由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區、村委會出具其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表現等證明材料。對證明材料有疑義的,用人單位可以電話回訪、函件征詢或派人到應聘者所在畢業院校、派出所、社區、村委會進行實地調查。考察結果存入應聘者人事檔案。
(五)公示
招聘部門和招聘單位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報平陸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組審核。經審核通過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平陸縣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1.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報請縣委、縣政府同意后辦理人事入編等相關手續。
2.用人單位在收到人事入編等相關手續30日內與新招聘人員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合同書》。服務期5年,服務期內不得報考其它單位,不得辭職、借調或調動。
3.擬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內)。
4.試用期滿,擬聘人員由用人單位組織考核并出具鑒定意見,經主管部門同意,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在本次招聘的所有環節中,無論何種原因形成的空缺名額,一律不予遞補。
五、招聘紀律
(一)公開招聘工作要嚴格按規定程序進行,不得簡化或合并有關程序。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公開招聘紀律,主動接受監督,嚴禁有關單位和公開招聘的組織者以任何形式謀取私利,搞不正之風。對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的,一經查實,對負有領導責任和直接責任的人員予以嚴肅處理。
(二)公開招聘工作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從事招聘的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實行回避。執行回避工作由用人單位審查并報領導組。
(三)公開招聘工作整個過程要嚴肅招聘紀律。應考人員要嚴格遵守招聘紀律,如實提交考試證件和材料,對弄虛作假、違規作弊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四)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
(五)此方案由公開招聘領導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公開招聘領導組研究決定。
咨詢電話:
縣人社局事業股:0359-8801081
咨詢電話開通時間:招聘期間工作日的工作時間。
監督電話:
0359-3660158 縣紀委監委派駐第五紀檢監察組
六、其他
(一)整個招聘過程中的具體事宜均在平陸縣人民政府網進行通知和公告,請報考人員密切關注,及時查詢最新考試相關信息。
(二)本次公開招聘,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現報考者與擬聘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資格。
(三)報考人員提供的電話等聯系方式應確保聯系暢通。
(四)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筆試、面試輔導培訓班。
本實施方案由縣公開招聘領導組辦公室負責解釋,發布之日起實施。
平陸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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