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北廊坊香河縣選聘教師60人公告
來源:香河縣人民政府
2024-05-10 09:24:47
香河縣2024年第二批公開選聘教師公告
為保障我縣初中階段教學工作需要,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冀人社發﹝2011﹞9號)、《廊坊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廊人社發﹝2015﹞37號),經研究決定,香河縣2024年面向社會公開選聘初中教師60名(具體選聘崗位及名額見附件1),公告如下:
一、選聘原則和方式
堅持德才兼備和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在面試、考察基礎上擇優聘用。
本次選聘工作由香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香河縣教育和體育局共同組織實施。
二、選聘院校
北京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西南師范大學、東北師范大學、陜西師范大學等6所教育部直屬師范院校以及省級重點師范大學(見附件2)和“雙一流”建設高校(見附件3)。
三、選聘對象和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政治立場堅定,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自覺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擁護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熱愛教育工作,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5.具有選聘崗位所要求的專業技能條件和身體條件。
6.具有相應學段的教師資格證書,教師資格證任教學科必須與報考崗位相對應,具有高學段教師資格證人員按教師資格證任教學科區分可以報考低學段崗位。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人員,可提供《教師資格證考試合格證明》。
7.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
8.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8年5月10日至2006年5月10日),博士研究生可放寬到40周歲(1983年5月10日)。
9.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黨籍、公職人員。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人員。
4.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6.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要求,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回避關系是指《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第四十一條關于“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它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的規定。
四、選聘的方法和步驟
選聘工作按照發布公告、網上報名和資格初審、資格復審、面試、考核、體檢、公示及聘用等步驟實施。
(一)發布公告
5月10日在香河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xianghe.gov.cn )發布選聘公告,同時,在相關媒體網站予以轉發。
(二)報名
本次報名實行網上報名和資格初審,每人只限報考一個崗位,并在網上交納報名費10元。
報名網站:https://s.nuoyoukao.com/s/24142。
報名時間:5月10日9:00至5月15日17:00(工作日時間)
審查時間:5月10日9:00至5月15日19:30
交費時間:5月10日9:00至5月15日23:59
網上報名實行嚴格的自律機制,考生必須承諾履行《誠信承諾書》,對提交審核的報名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在資格復審時,凡發現學歷、學位、專業等與報考崗位規定條件不符的,取消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1.報名注冊登錄。報考人員登錄本次招聘報名網站進行注冊報名,報名前須完全了解本次選聘的政策和擬報考崗位條件,按步驟進行具體操作。網上報名須用本人手機號申請注冊,注冊成功后才能登錄報名系統,進行填表和提交審核。
2.提交報考申請。考生登錄報名系統后,要審慎選擇報考崗位,按照表格內容規范填寫或選擇表項,上傳的電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則將無法審核通過。考生須同意《誠信承諾》后方能“提交審核”。“提交審核”后信息將被鎖定,在未反饋審核結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況下,審核員24小時內會在報名系統上回復審核結果。“審核未過”的可根據提示的未過原因,修改信息或改報崗位并重新提交審核;“審核通過”的,將不能再修改,并進入交費程序。
3.網上交費。考生報考信息通過審核后才能進行交費操作,報名交費支持微信、支付寶掃碼支付,每人報名費10元,交費成功即完成報名。由于考生本人原因未參加面試,不退報名費。
(三)面試
1.打印《面試準考證》
報名成功的考生于5月20日登錄招聘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面試準考證》(A4紙張黑白、彩色均可),面試的具體地點、時間要求等詳見《面試準考證》。
2.面試時間
面試時間:5月25日。
面試當天進行資格復審。面試結束的考生由引導員引導至所在樓層“資格復審室”進行資格復審。考生需提交材料包括:按照報考崗位資格條件要求,能夠證明自己符合條件的身份證、教師資格證(或合格證明)和學歷、學位證書以及學信網打印的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自行打印)等相關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應屆畢業生可提供本人身份證、教師資格證(或合格證明)、《學籍驗證報告》等相關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面試方法
面試主要采取試講方式,試講時間每人不超過10分鐘。考生提前進入備考室備考,備考時間為10分鐘。考生根據試講題目講授一節微型課(試講題目統一采用人教版教材),主要考察考生的設計教學和實際授課能力,不允許考生攜帶相關備考資料進入備考室和面試室。
4.面試成績
試講實行百分制,試講成績采用“體操打分”方法,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剩余分數的平均分為試講成績。試講合格分數均為60分,試講成績達不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得作為考核、體檢人選。面試每半天公布面試成績。
5.面試評委會組成
聘請具有高級教育職稱資質的教師擔任評委,每個面試評委組由7名評委組成(市域外評委4名、縣域內評委3名),其中主評委1名,評委6名。
6.面試有關要求
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組、同場。面試前,考生抽簽決定面試順序。面試時考生只報自己的組別和抽簽號,不得報姓名,否則取消面試資格。考生面試結束后立即離開考場,不得返回面試室、候考室,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議論。對于違反面試紀律和規定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或面試成績,考生抽簽時仍未到候考室者視為自動放棄。
7.確定進入考核人員名單
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根據選聘計劃和考生面試成績,分崗位按照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確定入圍考核人員名單。報考同一崗位考生面試成績相同者,采取結構化面試方法加試決定進入考核人選。
(四)考核
5月27日,在招聘報名網站公布考生面試成績及進入考核考生名單。考核時間為5月28日至6月2日,用人單位或其主管部門組織考核。考核的內容主要包括:
1.考核工作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廉潔自律、職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
2.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入職前違法犯罪信息查詢,發現有犯罪記錄的人員,取消擬聘用資格。
(五)體檢
6月4日,在招聘報名網站公布進入體檢考生名單及注意事項。
6月6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對進入體檢環節的考生集中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現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六)公示和聘用
根據面試、考核、體檢等情況,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信息在香河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由事業單位提出聘用意見,經主管部門同意,報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后,按有關規定簽訂聘用合同,辦理就業、流動、工資、社保等相關手續,并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由于各種原因,在考核、體檢、公示過程中形成的缺額,分別在各相關環節后,分崗位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特別提示:考生務必牢記報名和交費、打印《面試準考證》、資格復審、面試、考核、體檢等時間信息。凡在規定時間未完成相關操作的,將被視為自動放棄。同時,報名和考試期間務必保管好個人的證件和信息,因個人原因造成丟失、被他人盜用和信息被惡意篡改而影響報名和考試的,責任自負。
五、注意事項
(一)考生應隨時關注報名網站,考試信息會及時通過報名網站發布。公告發布后,如有新要求、新規定,公開選聘各環節時間、地點發生變化的,將另行公告通知。
(二)堅持誠信原則,對在選聘考試中弄虛作假、冒名頂替的考生,經查實后,取消本次考試成績和聘用資格。資格審查貫穿選聘活動全過程,在任意環節發現考生提供虛假信息或不符合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選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三)資格復審時未提供本人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等原件及復印件的擬聘用人員,在辦理聘用手續前(2024年8月25日前),需將上述材料送至香河縣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香河縣便民服務中心4層B區414室)。若在規定時限內,擬聘用人員不能提供本人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和與報考崗位相對應的教師資格證,取消其聘用資格。
(四)對于在選聘中遇到的具體問題,請與香河縣人社局或香河縣教體局聯系咨詢。
咨詢電話:香河縣人社局(0316-8322073),香河縣教體局(0316-8315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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