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廣西貴港市平南縣醫療衛生機構招聘27人公告
來源:平南縣人民政府
2024-05-10 09:36:04
2024年平南縣醫療衛生機構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醫療衛生機構醫療衛生專業技術力量,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社發〔2011〕155號)、《關于進一步完善我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用人機制的指導意見》(桂人社發〔2015〕37號)和《貴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貴港市加強基層醫療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貴政辦通〔2023〕5 號)等文件精神,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醫療衛生機構工作人員27人,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圍及對象
(一)縣級公立醫院醫療技術崗位:面向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專業對口且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招聘。
(二)鄉鎮衛生院醫療技術崗位:面向專科及以上學歷學位,專業對口且持有相關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招聘。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符合崗位所需的專業、學歷、學位、資格條件;
(四)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符合崗位要求的年齡和其他相應條件;
具體崗位及招聘條件,詳見《2024年平南縣醫療衛生機構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附件1)。
(六)報考人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3.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4.在各級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考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在規定期限內不得報考的人員;
5.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職人員;
6.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7.平南縣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含公立醫院聘用人員控制數等納入總量管理人員);
8.聘用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以及《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社發〔2011〕155號)第二十四條規定的回避關系的崗位;
9.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明確不得錄用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情形的;
10.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報考和聘用的人員。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處罰處分截止日期為2024年5月8日,其他涉及資格條件的時間計算,除有明確規定外,截止日期為2024年5月8日。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進行,按照網絡報名、資格審查、考核、體檢、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2024年5月8日8:00至5月21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2.報名方式:采取電子郵件網上報名方式。應聘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將報名材料以“崗位序號+崗位名稱+姓名”命名壓縮后,通過電子郵件發送至各招聘單位報名郵箱進行報名。
3.報名要求
(1)報名材料包括:
①《2024年平南縣醫療衛生機構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電子版;
②《個人經歷業績評價表》(附件3);
③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
③崗位所需的職稱或執業資格證書掃描件;
④《個人經歷業績評價表》中自評得分所需的相關證明材料、其他能體現業績成果的佐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學歷學位證書、榮譽證書、專業技術成果等,海外留學生需提供由教育部有關學歷認證機構的學歷證明。
(2)填報要求。每名應聘人員僅限報本招聘公告的一個崗位。出現同一人報多個崗位,或所報崗位序號和崗位名稱不對應的,可視為報名無效,不進入資格審查程序。應聘人員報名與考核時使用的身份證信息必須一致。報考人員所填寫的報名信息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尤其是學歷、專業、工作學習經歷、民族、家庭成員信息和機關事業單位在編情況),因網上報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實、不完整或錯誤填寫報名信息,造成網上資格審查及后續資格審查、考察不通過等后果的,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責任。報考人員弄虛作假,擾亂報名秩序的,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35號令)的有關規定處理。
(3)專業相同舉證。招聘崗位專業要求為具體專業的,報考人員所學專業名稱與招考崗位要求的專業名稱不一致的,可申請進行核心課程對比,經資格審查單位同意后,可將專業核心課程(一般為成績單)傳真資格審查單位,單位同意后,方可通過報名。
報考人員所學專業要符合崗位專業要求,具體可參照《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務員考試專業分類指導目錄(2024年版)》(附件5)。
(二)資格審查
招聘單位對照《2024年平南縣醫療衛生機構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附件1)的崗位條件要求,以及有關政策規定嚴格審核應聘人員資格條件。
資格審查時間:2024年5月8日8:00—5月22日18:00。
(三)確定考核人選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根據報考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對照《個人經歷業績評價表》對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進行測評,擬考核人選原則上按照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與擬考核人選人數達不到1:3比例要求的,又確因工作需要,需經招聘領導小組核準同意后,方可進行。綜合測評后,考核人選按照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確定。綜合評價成績出現并列時,以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年限長者進入考核。
凡發現報考人員與崗位所要求的條件不符或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資格。
考核人選經招聘領導小組審定后,在廣西平南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平南衛健”公眾號上公布,并通過電話或短信通知考生。
(四)考核
1.對考核人選報考資格條件原證件進行復核。對提供的申請材料或信息不實,涉及報考資格的,取消考核資格。
2.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組成考核小組,根據崗位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考核對象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心理素質、遵紀守法、誠信記錄、學習和工作表現、職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況,確定擬聘人選。
(五)體檢
體檢工作由縣人社局統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本人承擔。
(六)公示和聘用
1.考核和體檢結束后,招聘單位領導班子根據考核成績、體檢等擇優結果集體討論確定擬錄用人選,經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并在廣西平南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平南衛健”公眾號上公示,公示期為7日。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按有關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因擬聘人員體檢出現不合格或提出自愿放棄時,不再遞補。
2.招聘單位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與公開招聘新進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招聘崗位按有關規定有最低服務年限要求的,應在聘用合同中明確相關要求及違約責任。工作人員違反最低服務年限約定的,招聘單位應將其違約行為記入人事檔案。
3招聘單位公開招聘的新進人員,應當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
4.除享受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薪酬待遇外,經認定為平南縣高層次(緊缺)人才還可享受配偶就業、子女教育、落戶保障、醫療保健、交通出行、文體旅游等生活便利服務。
四、誠信檔案管理
應聘人員在報名過程中有下列違紀違規行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應聘資格:
(一)偽造、涂改證件、證明等報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二)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申請材料或者信息不實、且影響報名審核結果的;
(三)其他應當取消其本次應聘資格的違紀違規行為。
應聘人員在考試、體檢、考核過程中違反相關規定的,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其違紀違規行為計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
五、紀律與監督
平南縣醫療衛生機構公開招聘人員實行回避制度,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執行。考核招聘工作要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組織人社部門、各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要嚴格按照規定的資格條件、工作程序、時間要求規范操作,堅持原則、照章辦事,自覺抵制不正之風的干擾,接受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如發現有違紀違規行為,要立即予以糾正,并視情節輕重對有關人員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和桂人社發〔2011〕155號等文件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確保考試招聘工作順利進行。
六、其他
(一)本公告由平南縣衛生健康局負責解釋。
(二)本次公開招聘相關聯系號碼:
報考條件咨詢電話:招聘單位電話見《計劃表》。
招聘政策咨詢電話:0775-7861016 ,0775-7825760
監督電話:0775-7825015
平南縣衛生健康局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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