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廣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直屬事業單位第一次引進急需專業人才公告
來源: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05-10 14:36:23
廣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直屬事業單位2024年第一次引進急需專業人才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文件規定,廣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直屬事業單位廣州市工業和信息化產業發展中心現面向社會引進2名急需專業人才,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廣州市工業和信息化產業發展中心是廣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下屬公益一類、正處級事業單位,主要任務:負責組織開展工業和信息化產業研究工作,負責產業大數據分析及經濟運行監測分析工作,承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相關資金項目全流程跟蹤管理及評審組織工作,負責協助推進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工作,負責協助開展工業互聯網及智慧城市公共平臺的監督工作,負責組織研究編制信息基礎設施共建共享相關技術標準,促進企業質量管理體系相關工作,協助開展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政務信息發布工作。
二、崗位要求
本次擬引進產業研究類急需專業人才2名,崗位詳見《廣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直屬事業單位2024年第一次引進急需專業人才崗位表》(附件1),具體要求如下:
(一)崗位及工作方向
1.產業政策研究崗:針對制造業高質量發展中的重要問題,梳理制造業產業結構與發展路徑,開展前瞻性、戰略性、系統性的研究分析工作。按照新型工業化要求,針對產業載體、產業規劃、產業地圖等方面開展研究。
2.產業數據分析崗:基于工信產業數據,分析產業集群規模和經濟運行趨勢,構建未來產業模型,開展數據深入分析與挖掘工作。按照工信運行指標體系,對數據進行深入分析與挖掘,開展經濟數據分析解讀和產業鏈分析研判工作。
(二)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非廣州市戶籍人員應符合《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引進人才入戶管理辦法的通知》(穗府辦規〔2020〕10號)規定的廣州市戶口遷入條件;
7.本公告要求的其他條件;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6.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7.現役軍人,在讀的全日制非2024年畢業生;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本條所規定的處分期限的計算截至報名截止日。
(四)應聘人員還應滿足引進崗位具體資格條件,其中:
1.引進人員類型,“2024年畢業生”指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取得畢業證書的畢業生〔含持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人員〕,“非2024年畢業的往屆生”指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在讀人員〔含持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人員〕,“不限”是指以上兩類人員均可。
2.港澳居民符合《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港澳居民管理辦法》和本公告規定的可報考相關崗位。
3.引進崗位專業名稱及代碼參照《廣東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設置。應聘人員所學的專業必須與報考的崗位相對應,所學專業按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為準,輔修專業、學位種類均不作為專業依據。如應聘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上述專業參考目錄(無專業代碼),但所學專業必修課程與引進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的,則須在報名時提供學籍材料、課程成績單(畢業院校教務部門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等材料,經引進單位認定為相近專業的方可報考。
4.為方便引進單位審核是否構成回避關系崗位,家庭成員及主要社會關系不得漏填,以免影響審核。
5.國(境)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材料。
6.引進條件中所涉及的年齡等時間點的計算截至報名首日。
三、引進方式和程序
(一)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2024年5月15日9:00至2024年6月3日17:00。
2.報名方式:采用郵件報名的方式,每人限報1個崗位。應聘人員通過電子郵件的方式將報名申請材料發送至wuzhikai@gz.gov.cn,郵件標題注明“報名崗位名稱--姓名”。
3.報名提交材料如下:
(1)廣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直屬事業單位2024年第一次引進急需專業人才報名表(附件3);
(2)個人簡歷;
(3)有效居民身份證正反面、戶口本首頁及本人頁(港澳居民應提供香港或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4)高等教育各層次學歷學位證書和驗證報告〔持國(境)外學位證書人員還須提交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有關材料〕,2024年畢業生暫未取得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的須提供課程成績單、就業推薦表(或學信網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等與引進崗位專業要求一致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證明材料;
(5)博士論文(2024年畢業生可提供初稿)和已發表的學術代表作;
(6)課題研究計劃書(格式不限,應聘人員從報名崗位工作方向中自擬1-2個研究課題);
(7)報名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證件。
以上相關材料均要求提交原件彩色清晰PDF掃描件。
(二)資格審查
由引進單位對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材料進行審查。引進單位先對應聘人員郵件提交的報名材料進行初審,再電話通知初審通過的應聘人員攜帶報名材料原件進行現場復審,材料信息不實、不全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電話通知。
資格審查結果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通過資格審查的,進入考核評價;資格審查不合格或未按期參加資格復審的,將不安排其參加考核評價。
(三)考核評價
1.本次人才引進不設開考比例限制,通過資格復審人員即為進入考核評價人員。
2.考核評價的時間、地點、方式、人員名單另行通知。
3.專家委員會對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進行考核,考核可選用專業(技能)水平測試、水平評價、面試、面談、答辯、成果展示等多種方式進行,方式由專家委員會確定。
4.對擬引進人員實行專家委員會票決制,專家委員會成員2/3以上同意引進的方可啟動引進程序,有競爭的按綜合成績排序確定引進對象。
5.考核評價成績采取百分制,考核評價成績為綜合成績。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綜合成績達到60分或以上才能進入下一環節,未有成績合格人選的崗位,取消該崗位的引進。
6.綜合成績同分處理原則:若同一崗位應聘人員綜合成績相同的,則以考核評價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考核評價主評委評分仍然相同的,僅對影響進入體檢環節的同分應聘人員進行加試。
(四)體檢
根據應聘人員綜合成績合格者從高至低依次排序,按引進崗位引進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體檢合格人員方可進入考察。
體檢按照廣東省相關規定執行,參加體檢人員在規定時間到廣州地區指定醫院進行體檢,具體時間、地點由引進單位確定并另行通知,所需經費由引進單位負責。
(五)考察
考察按照廣東省相關規定執行,考察合格人員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六)公示
根據考核評價、體檢和考察結果,將擬引進人員名單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反映或反映問題不影響引進的,按規定的程序和權限辦理引進手續。
(七)遞補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引進單位或主管部門可以在7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進行遞補:
1.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的;
2.考察人選未被確定為擬引進人員的;
3.擬引進人員公示結果導致不能聘用的;
4.擬引進人員放棄聘用的。
遞補人選應當從同一崗位綜合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產生,并按照本公告有關體檢、考察、公示等規定辦理。
遞補工作原則上在本次引進周期內完成。
四、聘用及相關待遇
(一)由招聘單位與獲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二)獲聘用人員為事業單位編內人員,按招聘單位公布的崗位情況并結合上級有關規定執行聘用定級,并享受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
五、其他有關問題情況說明
(一)本次引進實行誠信報考,資格審核貫穿引進工作全過程。應聘人員報名時應認真閱讀公告、崗位要求,具有擬報考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后,方可選擇相應崗位報考,并對所提供的各項信息、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有效性負責。凡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核評價資格或引進資格;已經聘用的予以解聘;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二)本次引進不收取任何報考費用,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以本次引進考核評價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開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布的出版物、參考資料、網絡輔導教程等,均與本次引進組織方無關。
(三)2024年畢業生如未在2024年12月31日前獲得崗位引進條件中與專業要求相對應的學歷、學位證書〔國(境)外高校畢業生還需提供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取得的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將被取消引進資格。
(四)擬引進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報到,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引進資格。
(五)引進后的前2年將同時推薦進入廣州市發展與改革研究中心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下稱博士后基地)從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由廣州市工業和信息化產業發展中心和廣州市發展和改革研究中心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聯合培養。博士后基地由華南理工大學博士后流動站提供科研支持和專家指導,引進人員在完成博士后研究任務后可獲得博士后證書。
(六)本次引進中如有涉嫌違紀違規行為的,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追究責任。
(七)未盡事宜,以廣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及引進單位解釋為準。
本公告由廣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 020-83757129,020-83123977;舉報(投訴)或監督電話: 020-83123866。
廣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4年5月1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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