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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內蒙古鄂爾多斯市康巴什區事業單位招聘31人簡章

來源:康巴什區人民政府 2024-05-11 11:21:31
  鄂爾多斯市康巴什區2024年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內蒙古自治區黨委組織部《關于印發〈內蒙古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的通知》(內人社辦發〔2022〕2號)及《內蒙古自治區2024年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精神,按照編制部門下達的公開招聘計劃,經研究,決定開展鄂爾多斯市康巴什區2024年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特制定本簡章。
 
  一、招聘計劃
 
  本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31名正式列編工作人員。
 
  二、招聘崗位
 
  具體招聘崗位詳見附件《鄂爾多斯市康巴什區2024年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以下簡稱《招聘崗位信息表》)。
 
  根據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計劃按照自治區規定比例,部分崗位定向招聘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和“大學生退役士兵”(以下統稱“項目人員”,最低服務或服役滿2年);部分崗位定向招聘“兼通蒙古語言文字”人員、“應屆高校畢業生”“殘疾人”以及“社區工作者”。
 
  (一)“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是指:內蒙古自治區黨委組織部牽頭組織的高校畢業生到嘎查村任職人員、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牽頭組織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人員、高校畢業生社區民生工作志愿服務計劃人員、面向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選拔儲備高校畢業生計劃人員;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牽頭組織的農村牧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內蒙古自治區團委牽頭組織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和共青團中央牽頭組織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中服務地在內蒙古地區人員。
 
  (二)“大學生退役士兵”是指:國家統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的退役士兵。
 
  (三)“兼通蒙古語言文字”人員是指:熟練運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和蒙古語言文字并能開展公務的人員。
 
  (四)“應屆高校畢業生”是指:國家統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校2024年畢業并于7月31日前取得學歷學位的畢業生。
 
  1.國家統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含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國家規定擇業期為2年)未落實工作單位,且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可應聘應屆高校畢業生專項招聘崗位。
 
  2.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間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并完成教育部學歷認證且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留學回國人員,可以應聘應屆高校畢業生專項招聘崗位。
 
  3.參加服務基層項目前無工作經歷的人員,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可以應聘應屆高校畢業生專項招聘崗位。
 
  (五)“殘疾人”是指:2024年5月18日(含)前核發的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或持有退役軍人事務部制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可以應聘殘疾人專項招聘崗位。
 
  (六)“社區工作者”是指:在2024年5月18日(含)前在康巴什區在崗在職非在編、已納入“三崗十八級”職業化薪酬體系管理的社區工作者,且需具備2年及以上社區工作經歷的社區工作者。
 
  三、應聘人員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堅持黨的民族政策,牢固樹立正確的國家觀、歷史觀、民族觀、文化觀、宗教觀,自覺維護民族團結進步,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
 
  4.品行端正,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5.年齡一般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8年5月18日(不含)至2006年5月18日(含)期間出生的;招聘社區工作者的崗位,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即1983年5月18日(不含)之后出生的;
 
  6.崗位所需的學歷(國民教育序列)、專業或技能條件;
 
  7.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8.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部分招聘崗位要求應聘人員具有相關工作經歷(具體詳見《招聘崗位信息表》)。
 
  “相關工作經歷”是指各類機關、企事業單位從事的崗位所需經歷,可以視為相關工作經歷。
 
  全日制教育專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讀期間參與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相關工作經歷。
 
  相關工作經歷起始時間界定參照人社部《關于公務員考錄中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界定的意見》(人社廳發〔2010〕59號)等文件執行。
 
  (三)應聘定向招聘“項目人員”崗位的,要求應聘人員必須為2024年5月18日(不含)之前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或在2024年5月18日(不含)之前已退役的大學生士兵。
 
  (四)應聘定向招聘“社區工作者”崗位的,須提供由社區工作者所在街道出具的2年以上社區工作經歷及納入“三崗十八級”的證明。
 
  (五)2024年高校應屆畢業生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取得時間截止至2024年7月31日,其他條件(含崗位表中各項條件)的取得時間,如本公告和《招聘崗位信息表》無特殊說明,截止日期為2024年5月18日(不含)之前。
 
  (六)下列人員不得應聘:
 
  1.在讀的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專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4年7月31日前畢業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應屆畢業生);
 
  2.試用期內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列編招聘);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4.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5.現役軍人;
 
  6.應聘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所列回避關系崗位的人員;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報名與資格初審
 
  (一)報名
 
  1.報名采取線上報名方式進行。應聘人員直接登錄“康巴什區人民政府”官方網站(http://www.kbs.gov.cn/),在相應模塊下進行賬號注冊、網上報名、初審和準考證打印,并按照報名系統要求如實填寫信息。應聘人員須使用電腦進行報名,因使用移動端設備進行報名而出現無法完成報名等情況,責任由應聘人員自負。
 
  2.報名時間
 
  報名分兩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項目人員”“應屆高校畢業生”“殘疾人”和“社區工作者”崗位報名,時間為:2024年5月18日9:00至5月21日17:00,資格初審時間為:2024年5月18日9:00至5月21日20:00。
 
  第一階段報名截止后,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將相應減少招聘人數或取消開考。被取消開考崗位的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崗位或放棄報名。被取消開考的崗位將調整為普通崗位并在第二階段接受報名。各崗位如第一階段報名結束后無需調整崗位屬性,報名時間延續至結束日期。崗位調整或延長報名情況將在“康巴什區人民政府”官方網站發布公告。
 
  第二階段:普通崗位和部分變更屬性崗位報名,時間為:2024年5月22日9:00至5月23日17:00,資格初審時間為:2024年5月22日9:00至5月23日20:00。
 
  第二階段報名結束后,人數仍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將相應減少招聘人數或取消開考。調整后的崗位,報名結束后在“康巴什區人民政府”官方網站發布公告。被取消開考崗位的人員,可在2024年5月24日9:00至5月24日17:00改報其他崗位或放棄報名,資格初審時間為:2024年5月24日9:00至5月24日20:00。
 
  3.每位應聘人員只能應聘一個崗位,且必須使用有效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臨時居民身份證、社會保障卡或護照)報名,報名與參加筆試、面試所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報名時,應聘人員應認真閱讀招聘簡章和《招聘崗位信息表》,對照個人情況,選擇符合自身條件的崗位進行報考,簽署并上傳《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誠信承諾書》,然后按要求填寫《報名登記表》信息,并上傳相關佐證資料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數碼彩照。報名期間,請應聘人員合理安排時間,按時完成報名事宜。
 
  4.應聘人員須對網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而影響報名、考試或聘用的,對填報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的報考者,視情節輕重,給予取消錄用等處理,并記入本人誠信檔案。
 
  5.應聘人員在填寫個人簡歷時,須完整填寫從專科(本科)畢業至今的所有經歷,時間不能斷開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寫或時間有斷開的,將不予審核通過。
 
  學習經歷:填寫本人上學(專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讀學校、院系、專業、學位(含第二學位、二學位、輔修學位及專業)。
 
  工作簡歷:截止報名開始之日的工作經歷,要填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務單位、所從事工作。公務員(參公人員)或已被事業單位列編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過試用期或最低服務年限”。
 
  未就業經歷:未就業期間的經歷,填寫起止年月并注明“待業”。
 
  應聘“應屆高校畢業生”崗位的2022年和2023年畢業生,需要填寫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保留單位及聯系方式。
 
  6.《招聘崗位信息表》中所要求的專業類別或專業等,主要參考教育部制定的現行高等教育專業目錄設置(本科專業參考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研究生專業參考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s://yz.chsi.com.cn/zyk/目錄)。應聘人員在報名時應如實填寫本人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有第二學位、二學位、輔修學位專業的,同時要如實填寫相應學位證書上的專業名稱。對現行專業目錄中未能完全涵蓋的一些高校自設專業、新興學科、國外教育學科等,應聘人員也要如實填寫,以便資格審查人員初步判斷是否符合崗位的專業要求。
 
  7.應聘人員在反復核對所填每一項信息均準確無誤后點擊提交。提交信息后,應聘人員要打印《報名登記表》并再次核對每一項信息,發現錯誤的請及時修改(提示:應聘人員姓名和身份證號或護照號提交后將無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資格初審通過后也將無法修改)。應聘人員要保持報名時所填寫聯系電話的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8.筆試提供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蒙古語言文字兩種文字試卷。應聘者自行選擇試卷語種,并在報名時點擊確認;報考“兼通蒙古語言文字”崗位的應聘人員,必須選擇蒙古語言文字試卷。試卷語種一經選定,不予變更。
 
  (二)資格初審
 
  1.資格初審在報名網站上進行,由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應聘人員在網上成功提交報名信息后應隨時登錄報名網站查詢自己的資格初審結果。
 
  2.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須在應聘人員報名后24小時內提出審查意見。對符合條件的,審查通過;對審查未通過的,在資格審核欄中簡要說明理由;對填報信息不全或有疑問的,及時退回應聘人員補充或說明。資格初審與報名工作同步進行,初審截止時間2024年5月24日20:00。
 
  初審未通過的應聘人員,應根據“提示理由”修改信息或更改報考崗位,重新提交。
 
  3.《招聘崗位信息表》中涉及的有關學歷、學科、專業等崗位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由招聘單位負責解釋。
 
  4.初審通過后,應聘人員要及時打印《報名登記表》(一式三份),以備資格復審時使用。
 
  本次招聘各環節出現缺額的,依次進行遞補,遞補只進行1次。招聘單位將以電話形式通知遞補考生,請考生屆時保持電話暢通,3次未接通者視為放棄。如果因考生個人原因(錯號、改號、空號、停機、電話撥通后無人接聽等)導致聯系不上,后果由考生個人承擔。
 
  五、招聘方式
 
  (一)筆試
 
  1.筆試開考比例(崗位招聘計劃數與應聘人數之比)為1:3。
 
  2.筆試提供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蒙古語言文字兩種文字試卷。應聘人員選擇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試卷的必須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作答,選擇蒙古語言文字試卷(部分內容加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必須用蒙古語言文字作答。對同一科試卷用兩種或兩種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報考“兼通蒙古語言文字”崗位的應聘人員,必須按照規定的文字作答,不按規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3.筆試主要測試考生綜合能力,內容包括公共基礎知識、寫作能力,采取客觀題與主觀題相結合的卷面結構,以閉卷方式進行,筆試滿分為100分。
 
  4.筆試時間安排
 
  筆試時間為:2024年6月9日上午9:00—11:30,筆試地址詳見準考證。準考證通過報名網站打印。
 
  準考證打印時間:2024年6月5日9:00至2024年6月9日9:00
 
  5.應聘人員須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臨時居民身份證、社會保障卡或護照)和準考證參加考試。
 
  6.根據自治區統一要求,對于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應聘人員,在筆試成績上加1.25分。應聘人員應認真填寫報名登記表,因個人錯填或漏填信息的,不再進行加分。
 
  7.筆試總成績的計算方法
 
  筆試總成績=筆試成績+政策加分。
 
  筆試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四舍五入)。
 
  8.筆試結束后,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由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考試情況研究確定。應聘人員筆試總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將在“康巴什區人民政府”官方網站公布。
 
  (二)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工作由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和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做好相關監督工作,資格復審時間、地點、資格復審和面試的有關要求,將在“康巴什區人民政府”官方網站公布。
 
  2.進入資格復審范圍人員的確定。從筆試總成績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上的應聘人員中,按照每個崗位應聘人員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排序和崗位招聘計劃數與應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范圍人員。筆試總成績并列且超出1:3的,一并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筆試總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上人數不足1:3的,按實際人數確定資格復審人員范圍。
 
  資格復審后,進入面試范圍人選出現崗位名額空缺的,按照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并在“康巴什區人民政府”官方網站公布。因無符合條件人員而取消的崗位,在“康巴什區人民政府”官方網站公布。
 
  3.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應聘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本人《報名登記表》、報名時使用的有效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臨時居民身份證、社會保障卡或護照)、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復印件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及崗位條件要求的相關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
 
  4.2024年應屆畢業生未頒發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須提供加蓋學院(系)和教務處(研究生院、處)公章的學歷學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籍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非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以及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第二學位、二學位及輔修學位應聘人員須提供二學位專業認證報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二學位專業認證報告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xwrz.chsi.com.cn/gateway下載打印。特別提示:學信網上無法下載打印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的,請于資格復審前一個月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或頒發學歷的高校所在省市教育部門進行學歷認證,同時下載打印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留學回國人員以留學取得學歷應聘的,除須提供招聘簡章和《招聘崗位信息表》中規定的材料外,還須提供學位和教育部門學歷認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學歷認證有關事項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www.cscse.edu.cn)查詢。屬于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境外學歷學位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或《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招聘崗位要求具有相關工作經歷的,應聘人員須提供與報名所填的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材料(單位證明、社保繳納證明、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考生在不同單位工作的時間可累計計算。
 
  6.應聘定向招聘“項目人員”崗位的人員,“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須提供服務項目期滿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或旗縣級以上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退役士兵”須提供士兵退役證和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7.應聘定向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崗位的2022年和2023年畢業生,須提供原畢業院校或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開具檔案存放證明,并明確存放時間。
 
  8.應聘定向招聘“殘疾人”崗位的,須提供殘疾證原件和復印件。
 
  9.應聘定向招聘“社區工作者”崗位的人員,須提供由社區工作者所在街道出具的2年以上社區工作經歷及納入“三崗十八級”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10.應聘人員屬于在編的機關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參加資格復審時,應提交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已過試用期、最低服務年限的證明材料。
 
  11.崗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12.資格復審重點審核應聘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凡不符合應聘條件的,個人錯填民族信息導致加分的,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以及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以及未經資格復審部門同意且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面試資格,并按照該崗位考生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資格復審及遞補后達不到1:3比例的,以實際人數確定進入面試范圍人員,并在“康巴什區人民政府”官方網站公布。
 
  (三)面試及總成績計算
 
  1.面試具體時間、地點等事宜,將通過“康巴什區人民政府”官方網站進行通知。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持《面試通知書》及身份證(臨時身份證、社保卡、護照)等有效證件,按指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要求至少在面試開始前半小時到達指定地點,未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的,取消面試資格。
 
  通過資格復審的應聘“兼通蒙古語言文字”崗位人員在面試環節前進行蒙古語言文字翻譯水平加試,應聘人員需現場將指定的國家通用語言材料翻譯為蒙古語言,成績合格進入面試環節,成績不合格按照該崗位應聘人員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通過語言加試后,應聘“兼通蒙古語言文字”崗位人員在面試環節時只能使用國家通用語言答題。
 
  應聘其他崗位,面試只能使用國家通用語言作答。對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2.面試采取結構化小組面試的方式進行,滿分100分。面試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四舍五入)。
 
  3.面試設立考官小組,考官小組由7人組成。
 
  4.結構化小組面試主要考察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人際合作能力、應變能力等。結構化小組面試原則按崗位類別每3人一組,同崗位為2人的,獨立成組,參加面試人數分組后,如個別崗位余數為1人,將抽簽合并分組,合并后該組人數增為4人。采取輪流答題、相互評論、表態回應3種方式進行測評。對于實際到場參加面試人數等于或少于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的崗位,該崗位應聘人員面試成績須達到其所在考場(同試題、同考官小組)所有考生的面試平均成績,方可進行下一環節。
 
  5.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的計算
 
  考試總成績計算公式為:
 
  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50%+面試成績×50%。
 
  考試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四舍五入)。
 
  應聘人員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在“康巴什區人民政府”官方網站上公布。
 
  六、體檢和考察
 
  按照每個崗位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該崗位擬聘用人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員,并在“康巴什區人民政府”官方網站公布。同一崗位進入體檢考察范圍人選最后一名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并超出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的,以筆試總成績高低排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人選;筆試總成績也相同的,由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組織加試(加試形式由公開招聘領導小組根據實際確定),以加試成績高低排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人選。
 
  (一)體檢
 
  1.體檢工作在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指定的醫療體檢機構進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規定執行。體檢不合格、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體檢或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等的考生,取消聘用資格,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理。按照該崗位應聘人員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體檢工作在面試成績公布后1個月內完成。
 
  2.體檢醫生與體檢者有需要回避關系的,體檢醫生應進行回避。對于體檢中違反操作規程、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瀆職失職造成不良后果的體檢醫生和有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二)考察
 
  1.由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具體實施。考察對象為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應聘人員是否符合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是否牢記“三個離不開”、切實增強“五個認同”等政治要求,堅決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擋在門外。
 
  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況。一般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審核人事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被考察人員面談等方式,并形成具體的考察結論,經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黨委(黨組)研究確定后,將結果報送公開招聘領導小組進行備案。具體考察時間、方式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確定。
 
  2.應聘人員考察合格的,應在規定時間內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相關材料,并協調有關部門轉遞人事檔案,否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人員考察不合格出現崗位名額空缺的,經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黨委(黨組)研究確定,可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將結果報送公開招聘領導小組進行研究,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七、公示與聘用
 
  (一)公示
 
  由公開招聘領導小組根據應聘人員的考試總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等,確定擬聘用人員。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康巴什區人民政府”官方網站進行公示,同時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于反映應聘人員有關問題的舉報信、電話以及有關部門轉辦的舉報信,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要認真登記,及時進行調查核實并將最終核實結果反饋舉報人和轉辦單位。
 
  (二)聘用
 
  1.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聘用資格,并按照該崗位應聘人員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2.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擬聘用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資格:
 
  (1)應屆畢業生未能如期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
 
  (2)辦理聘用備案手續前,已被其他機關事業單位新錄(聘)用的以及錄取為全日制學生的[應聘人員在本次公開招聘辦理聘用備案手續前被其他事業單位聘用且未滿試用期的(列編招聘,以事業單位人事管理部門下發備案或批準文件為準),或在公務員招考中被新錄用的(以錄用主管機關下發錄用備案或批準文件為準),取消聘用資格)];
 
  (3)試用期間或期滿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開招聘過程中有信息不實、條件不符、弄虛作假等影響聘用的;
 
  (5)影響聘用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與應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用人單位應與聘用人員約定試用期。新聘用人員屬初次就業的,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聘用人員,試用期一般不超過3個月,情況特殊的,可以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間或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公開招聘領導小組在公開招聘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等環節擬取消應聘人員考試、聘用資格的,要依據有關規定及時告知應聘人員被取消資格的相關事實、理由和依據,并告知應聘人員依法享有的陳述和申辯權利。
 
  八、紀律與監督
 
  (一)實行回避制度
 
  1.崗位回避。應聘人員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等關系的,不得應聘具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崗位,不得應聘從事該單位組織人事、審計、財務工作的崗位。
 
  2.履職回避。招聘單位相關人員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人員利害關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履行職責的,應當回避。
 
  (二)嚴格招聘紀律
 
  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已聘人員,一經查實,應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調離招聘工作崗位或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九、其他要求
 
  (一)本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在康巴什區最低服務期限為3年。服務期內不得轉任到上級、參加公務員錄用考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等。應聘人員單方違約的,將記入本人誠信檔案,不予辦理相關人事手續。
 
  (二)辦理聘用手續后,放棄或被取消聘用導致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三)應聘人員要慎重選擇報考崗位,除筆試、資格復審外,其他環節放棄的將被記錄在案。
 
  (四)應聘人員要認真閱讀本招聘簡章和《招聘崗位信息表》中的有關應聘要求和資格條件,對照個人情況選擇符合條件的崗位進行應聘。在此,提醒應聘人員本著對個人負責的態度,認真選擇崗位和填報信息,切勿馬虎大意、弄虛作假、隱瞞情況,否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五)應聘人員在公開招聘過程中違紀違規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規定行為處理規定》有關條款規定,記入應聘人員誠信檔案。
 
  (六)本次招聘筆試、面試均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假借事業單位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等,均與本次公開招聘無關。
 
  (七)本次公開招聘簡章中未盡事宜及有關信息,將在“康巴什區人民政府”官方網站發布,請應聘人員隨時關注。
 
  十、咨詢電話和監督電話
 
  (一)崗位信息咨詢電話(招聘單位電話):詳見《鄂爾多斯市康巴什區2024年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
 
  (二)社區工作者崗位咨詢電話:0477-8595779
 
  (三)其他崗位咨詢電話:0477-8357733  0477-8599869
 
  (四)監督電話:0477-8350808  0477-8394955
 
  咨詢時間: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本簡章由鄂爾多斯市康巴什區2024年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1:鄂爾多斯市康巴什區2024年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誠信承諾書.doc
 
  鄂爾多斯市康巴什區2024年度事業單位
 
  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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