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共韶關市委政法委員會下屬事業單位招聘(選聘)6人公告
來源:韶關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2024-05-11 15:57:10
中共韶關市委政法委員會下屬事業單位2024年公開招聘(選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301號)等文件精神,按照“公開、公正、平等、擇優”的原則,中共韶關市委政法委員會下屬事業單位韶關市綜治事務中心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選聘)工作人員,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選聘)單位簡介
韶關市綜治事務中心是中共韶關市委政法委員會下屬的正科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主要負責基層社會治理、平安韶關、法治韶關建設的網絡技術支持和政法信息化等相關工作。
二、招聘(選聘)崗位、人數及薪酬待遇
(一)招聘(選聘)崗位及人數
本次公開招聘(選聘)6名工作人員,具體崗位要求詳見《中共韶關市委政法委員會下屬事業單位2024年公開招聘(選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1)。
(二)薪酬待遇
受聘人員納入財政補助一類事業編制管理,享受國家及省、市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選聘)范圍及對象
(一)公開招聘(選聘)范圍
1.公開招聘范圍:符合公告崗位要求的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含2024年應屆畢業生)(崗位代碼202401)。
2.公開選聘范圍:韶關市[含各縣(市、區)]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崗位代碼202402)。
(二)招聘(選聘)對象
招聘(選聘)崗位、人數、條件及其他情況詳見《中共韶關市委政法委員會下屬事業單位2024年公開招聘(選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1)。
(三)資格條件
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選聘崗位(崗位代碼202402)報考人員還需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事業單位管理崗位八級兩年以上任職經歷,或者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崗位)任職經歷,或者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務(崗位)五年以上任職經歷;
(2)近三年年度考核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6.選聘崗位(崗位代碼202402)報考人員另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報考:
(1)按照有關規定,未滿工作年限、任職年限、服務年限、試用期限等有限制性要求的;
(2)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信訪核查、紀律審查、監察調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3)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行政處分(含黨紀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4)年度考核結果有基本稱職或基本合格以下的;
(5)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的。
本條所規定的處分、處罰期限的計算截止日期為本次公開招聘(選聘)的報名截止日。
四、招聘(選聘)程序及方法
(一)發布招聘(選聘)公告
在韶關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sg.gov.cn/)發布招聘(選聘)公告信息,同步在“韶關政法”微信公眾號發布公告。
(二)招聘(選聘)程序及方法
1.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方式。報考人員登錄報名系統(https://www.sydwzk.cn/gdsgzfwyhzp2024)報名。應聘人員仔細閱讀招聘(選聘)條件,按要求填寫本人的報名信息、提交資料。提交的信息和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如有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
2.報名時間:2024年5月16日9:00-5月22日17:00,超過此時限不予受理。
3.報名材料:
所有報考者在報名時應上傳:
(1)《韶關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選聘)人員報名表》,報名表相片為本人近期清晰的正面免冠紅底彩色照片。(附件2,自行下載,用A4紙雙面打印并簽署好姓名后掃描成.pdf格式);
(2)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電子版;
(3)畢業證、學位證原件電子版;
(4)港澳學習、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等有關證明材料原件電子版;
(5)報考人員為國家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的,須提交工作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電子版(附件4)。選聘崗位(崗位代碼202402)報考人員還需提交事業單位列編證明原件、崗位聘用證明原件電子版;
(6)要求具備的任職經歷、工作經歷以及相關崗位要求的專業技術職稱等其它證明材料(須提供現單位出具的書面證明材料原件電子版,要求具有專業技術職稱的須提供專業技術職稱證件原件的電子版)。
4.注意事項:
(1)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如應聘者隱瞞信息或提供虛假信息通過資格審查的,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者應聘資格。
(2)招聘(選聘)崗位中專業條件參照《廣東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3)(以下簡稱《專業目錄》)設置的,報考人員所學專業已列入《專業目錄》列表的,不得報考所學專業代碼與招聘(選聘)崗位專業代碼不一致的崗位。崗位表中的“專業”要求為“學科門類”(代碼為2位數)的,如報考人員所學專業為該“學科門類”所含“學科”(代碼為4位數)或“專業”(代碼為6位數)的,均符合報考條件。
若所學專業為《專業目錄》中舊專業的,按其對應的專業名稱進行報考。如舊專業后注明“部分”的,須征詢招聘(選聘)單位同意后報考。
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無專業代碼)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招聘(選聘)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
若招聘(選聘)崗位專業條件為“專業”(代碼為6位數),報考人員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為該“專業”的上一級“學科”(代碼為4位數)或“學科門類”(代碼為2位數),可按前款規定以相近專業報考。
對含有兩個以上培養方向的專業,如招聘(選聘)崗位已明確具體培養方向的,報考人員須符合具體培養方向方可報考。如《專業目錄》中的“企業管理(含:財務管理、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A120202)”,某崗位設置為“企業管理(限:財務管理)(A120202)”,則此專業中財務管理方向的報考人員方可報考,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方向的不可報考。
除《專業目錄》中有列出培養方向的專業外,其他畢業證上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
(3)本次招聘(選聘)嚴格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第七條、第十條等相關規定落實回避要求。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應予回避的情形,從其規定。
(4)國(境)內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應屆畢業生(非在職),報名時未取得最后學歷和學位證書的,須提交相應的就業推薦表,且須于2024年7月30日前取得相應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其余人員須在報名截止日前取得學歷和學位證書,國(境)外留學人員還須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或《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5)招聘(選聘)崗位中的年齡要求計算截止日期為本次公開招聘(選聘)的報名截止日。
(6)按廣東省相關規定符合考試加分政策的應聘人員,應在報名時在報名表備注欄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項目名稱、相關服務證書名稱及編號,并在資格審查時提供證明材料原件電子版。報考選聘崗位(崗位代碼202402)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7)2024年畢業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則上不得報考。如委培或定向單位同意其報考,應當由委培或定向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并經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報考。
(三)資格初審
中共韶關市委政法委員會將根據報考人員填報的信息,對照報考資格條件和崗位要求,在5月16日9:00-5月22日20:00進行線上初審并提出初審意見。是否通過初審,工作人員將以短信的方式進行通知。報名期間,請考生保持通訊暢通,注意查收短信。如未收到短信通知,請自行到報名系統查看初審意見。報考人員應慎重選擇報考職位,一經資格初審通過,不得更改。
(四)考試確認及打印準考證
1.初審通過的考生請于2024年5月23日9:00至5月24日17:00,自行登錄報名系統進行考試確認,完成確認的考生才能打印準考證。未按規定時間進行考試確認的應聘人員報名不成功。
2.通過資格初審并完成考試確認的考生于2024年5月28日9:00至5月30日17:00自行從網上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并按照準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五)考試
本次招聘(選聘)的考試方式采用筆試+面試相結合的形式進行,先筆試、后面試。筆試和面試成績滿分各為100分。筆試占總成績的50%,面試占總成績的50%,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
1.筆試
(1)筆試主要測評基本能力。筆試總分為100分,合格線60分,占總成績的50%。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教材。
(2)筆試具體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準考證。應聘人員憑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參加考試。
(3)公布筆試成績。筆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
2.資格復審
(1)筆試成績和進入資格復查人員名單(筆試結束后的20個工作日內)在“韶關政法”微信公眾號公布。
(2)應聘人員對筆試成績有疑問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申請核查一次。核查限于下列范圍:主觀題、客觀題有無漏評;分數的計算、登記是否有誤;對違紀、違規、異常記錄有異議。
(3)根據招聘(選聘)的崗位情況,依筆試合格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每個崗位招聘(選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名單。筆試合格考生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合格人數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名單,筆試成績低于合格分數線的,不能確定為入圍面試人員。
(4)入圍面試人員須按規定進行現場資格復審,不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核的,不得參加面試。若確定入圍面試人員筆試成績最后1名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資格復審。經資格復審,對不符合招聘(選聘)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并書面告知相關事由;被取消面試資格人員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書面告知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中共韶關市委政法委員會申請復核。入圍面試人員因不符合招聘(選聘)條件被取消面試資格的,在筆試合格的考生中,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具體要求另行通知。
(5)參加資格復審考生為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在職人員的,須提交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未提交同意報告證明的視為自動放棄。在資格復審階段,需提交報名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招聘(選聘)專業中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復審時提供畢業證書、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科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3.面試
面試工作由中共韶關市委政法委員會組織,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考生的業務能力和工作技能,以及應變和溝通能力。
(1)面試時間及地點:面試人員名單和面試通知于資格審查結束后的10個工作日內在“韶關政法”微信公眾號公布。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自動放棄。
(2)面試總分為100分,占總成績的50%,合格線60分。應聘者面試完后,由評委進行打分,現場公布分數,考生在面試成績通知書上簽名確認。面試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計算總成績。
(3)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50%和面試成績50%合并計算總成績。根據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選聘)崗位擬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總成績采用百分制,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2位,60分以上為合格。如同一崗位應聘人員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則以面試主評委評分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名次;如面試主評委評分仍然相同的,則另行組織面試。
(4)面試成績及總成績、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將于面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韶關政法”微信公眾號公布。
4.注意事項
本次考試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以事業單位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的組織方無關。
(六)體檢
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在指定的韶關市綜合性公立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及項目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項目和通用標準未明確判定標準的,可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
應聘人員對本人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安排在另一間韶關市綜合性公立醫院進行,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如出現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人員,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七)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進行考察。由中共韶關市委政法委員會發出入圍人員考察預告,派出考察組進行考察。通過民主測評、個別談話、實地考察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情況,并通過查閱個人檔案等方式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
(八)公示
經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名單,將在韶關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sg.gov.cn/)和“韶關政法”微信公眾號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考察人選對公示有異議的,可以在公示期間內向中共韶關市委政法委員會書面申辯,其他人員對公示有異議的,可以在公示期間內向中共韶關市委政法委員會提出異議,監督投訴電話:0751-8468009,恕不接受匿名投訴。
(九)聘用
公示期滿,沒有異議或者異議不影響聘用的,應當自公示期滿起30日內,按規定的程序和權限辦理擬聘用人員備案手續,并及時簽訂聘用合同。
(十)遞補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7個工作日內進行遞補:
1.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的;
2.考察人選未被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的;
3.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果導致不能聘用的;
4.擬聘用人員放棄聘用的。
遞補人選在同崗位總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束且無異議的,不再遞補。
五、工作咨詢及監督
(一)本公告由招聘(選聘)單位主管部門中共韶關市委政法委員會負責解釋。工作咨詢電話:0751-8468009。
(二)本次公開招聘(選聘)工作全過程接受韶關市紀委監委派駐第一紀檢監察組監督、群眾監督、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監督及舉報電話:0751-8878636(韶關市紀委監委派駐第一紀檢監察組)。考生如有異議,需以書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證明材料)向中共韶關市委政法委員會提出,并寫明聯系人真實姓名和聯系人電話。匿名材料恕不受理(中共韶關市委政法委員會地址:韶關市湞江區熏風路9號)。
(三)本公告未盡事宜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辦理,由中共韶關市委政法委員會負責解釋。
附件:
中共韶關市委政法委員會
2024年5月11日
免費學習資源(關注可獲取最新開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