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十堰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招聘113人公告
來源:十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05-13 10:30:19
2024年十堰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碩士研究生及副高以上職稱高層次人才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事部令第35號)和《十堰市引進博士、碩士研究生若干措施》(十人才〔2021〕3號)等相關文件精神,結合事業單位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十堰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所屬部分事業單位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碩士研究生及副高以上職稱高層次人才113人。現將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誠實守信;
3、具備引進單位所需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每名考生限報一個崗位,不得報考多單位。具體崗位和條件詳見各單位招聘簡章。
(二)下列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2、在公務員招錄和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3、現役軍人、十堰市(含所屬各縣市區)內行政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十堰市外行政事業單位在編人員未完成最低服務年限約定的、原工作(聘用)單位不同意報考的、被列入《黑名單及國家聯合懲戒備忘錄》并被限制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4年應屆畢業生(含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4、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等應當執行回避制度的人員;
5、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單位及招聘程序
(一)招聘單位
本次高層次人才招聘共涉及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所屬7家市直事業單位,具體招聘單位有:十堰市太和醫院、十堰市人民醫院、十堰市中醫醫院、十堰市婦幼保健院、十堰市中西醫結合醫院、十堰市中心血站和十堰市職業病防治院。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由各招聘單位負責具體組織實施,對招聘崗位、條件、程序等有關內容的咨詢,請直接同招聘單位聯系。各單位招聘程序詳見附件:2024年十堰市太和醫院高層次人才招聘簡章、2024年十堰市人民醫院高層次人才招聘簡章、2024年十堰市中醫醫院高層次人才招聘簡章、2024年十堰市婦幼保健院高層次人才招聘簡章、2024年十堰市中西醫結合醫院高層次人才招聘簡章、2024年十堰市中心血站高層次人才招聘簡章、2024年十堰市職業病防治院高層次人才招聘簡章。
三、其他事項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后,確定擬聘用人選,通過十堰市人力資源保障局網站、十堰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網站和各相關單位官網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如無問題,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有關規定辦理編制及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制合同,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符合人才認定的人員享受相關政策。試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被聘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自接到招聘單位聘用通知20日內)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招聘單位可根據需要按綜合成績排名遞補人員體檢和考察。
各單位招聘簡章(附件)中所列的內容,由各招聘單位負責解釋。
監督電話:
十堰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人事科:0719-8117014
十堰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機關紀委:0719-8117012
十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0719-8654933
十堰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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