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西能源學院急需緊缺專業人才招聘20人公告
來源: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4-05-13 13:30:27
山西能源學院2024年急需緊缺專業人才招聘公告
山西能源學院是一所經教育部批準、由山西省人民政府創辦的應用型普通本科院校。學校以培養高素質、高技能人才和服務區域經濟建設與社會發展為使命,確立“技高品端”人才培養目標,探索“學教做合一”人才培養模式,創新“校企合作、工學結合”辦學機制,實現師資、課程、實訓等校內外人才培養資源的共享,在校企合作、人才培養等方面進行了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學校是山西綜改試驗區重點建設項目、山西省應用型本科試點院校、全國地方高校“產教融合”建設試點院校,學校的動力工程及工程熱物理是山西省“1331工程”優勢特色學科,高性能輸送帶實驗室是山西省重點實驗室。
因學校發展需要,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國家及我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政策規定,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急需緊缺專業人才20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數量
山西能源學院2024年招聘急需緊缺專業人才20名,均為專業技術崗位。招聘崗位所需的具體條件以《山西能源學院2024年急需緊缺專業人才招聘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的要求為準。
二、招聘對象
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具體要求的,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的高級職稱人才。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年滿十八周歲;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心理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或技能要求,具有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六)應聘人員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83年5月11日以后出生);
(七)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不得報名應聘的主要情形:
1.現役軍人和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和公職的;在立案審查期間或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不能報考;
3.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錄、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不能報考;
4.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5.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服務年限規定且服務期未滿的,不得報考;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本次公開招聘要求的人員,不能報考;
7.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應聘者在報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或已被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招聘條件或崗位要求的辭退、現役、試(聘)用期、服務期、各類從業(職業、執業)資格證書等的截止時間,除崗位有明確要求外,均為公告發布之日。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報名時間:2024年5月20日—2024年5月22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1.報名方式:本人現場報名,山西能源學院產學研樓(山西省晉中市榆次區大學街63號),報名人員由學校南門進入。
2.報名提交材料:
(1)《山西能源學院2024年急需緊缺專業人才招聘報名登記表》(附件2)紙質版(本人手寫簽名)。報名表中所填寫的專業應當與報考者本人取得高校畢業證上所載明的專業一致。如招聘崗位專業要求為二級學科專業,畢業學校按照一級學科發放畢業證的,須如實填寫畢業證所載一級學科名稱,并提供畢業學校相關管理部門出具的所學具體專業的證明和學習成績單。應聘人員所獲得的副高級專業技術職稱應與招聘專業相同或相近。
(2)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本科及以上各階段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個人簡歷、主要科研成果(外文論文需提供檢索報告)、學術榮譽證書復印件及反映本人專業水平的業績證明等材料。
(4)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和相應階段課程學習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
(5)在職人員需出具同意報考證明(機關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職能的主管部門同意報考意見)。
(6)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要求為中國共產黨黨員的,須提供近期黨員證明(加蓋組織關系所在基層黨組織公章);副高及以上職稱(不含副教授)應聘人員,需有三年及以上企業工作經歷,還需提供相關工作勞動合同原件、復印件及社保繳納證明材料;企業工作經歷有專業或方向要求的,須工作單位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二)資格審查
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組織對應聘者的招聘條件逐項進行審查。資格審查要責任到人,嚴格執行二次審查辦法和審查簽字記錄制度,確保資格審查客觀、嚴謹、公正。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應聘人員所學專業與招聘專業不一致時,由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組織相應專家組(3-5名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專家)對其專業是否符合招聘崗位要求進行認定。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的,取消該應聘人員的應聘資格。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將通過學校網站公布報名資格審查結果,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畢業時間、所學專業及應聘崗位和應聘崗位專業要求等。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的應聘資格存在問題,隨即取消其資格。
(三)招聘方式
學校成立考核專家組實施招聘,人數一般為5-9人,山西能源學院及省教育廳的專家人數只限1人,組長由外聘專家擔任。同一招聘崗位資格審查合格人數不達5:1,直接進行考核,考核成績即為總成績。考核實行百分制,成績合格線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進入體檢、考察環節。考核內容主要以考察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專業素質和業務潛能為主。
同一招聘崗位資格審查合格人數達5:1及以上,采取筆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考核成績占總成績的40%。總成績=筆試成績×60%+考核成績×40%。筆試內容為本學科專業知識。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名,根據崗位擬招聘人數,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3:1的比例確定考核人選,不達3:1比例的按實際人員確定考核人選。
筆試成績、考核成績、總成績保留兩位小數(四舍五入)。學校根據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確定體檢和考察人員。若2名以上應聘人員總成績相同時,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如筆試成績仍相同,加試面試考核,應聘人員的成績名次按面試加試成績排列。
考核結束后1日內,將考核人員的筆試成績、考核成績、總成績、排名順序,在山西能源學校網站公示不少于5天。
(四)體檢考察
體檢和考察由山西能源學院組織實施。
1.做好事前準備和保密工作。體檢有關事宜在山西能源學院網站通知,體檢費用自理。
2.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山西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修訂)》執行。體檢應當在具有體檢資質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結論不合格需要復檢的,應安排在具有體檢資質的同一級別或上一級別的另一家醫院復檢。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招聘單位提交復檢申請,招聘單位應盡快安排考生復檢。招聘單位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決定是否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對因懷孕不能全部完成體檢項目的,按國家相關政策執行。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同放棄資格。
3.強化考察環節,嚴格把關,考察應深入細致,對被考察對象全面了解,防止考察失察、失真。招聘單位成立考察小組,對擬聘人員進行全面考察。考察內容:要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人選是否符合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選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不按規定參加考察者,視同放棄資格。對應聘者提供報考信息的真實性和檔案進行復審或審核。國內應屆畢業生主要考察應聘者在校期間的學習情況、平時思想政治表現等,原則上以學校畢業鑒定等證明材料為準。其他人員由工作單位或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社區、村委會出具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表現等證明材料。
4.體檢、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個人放棄體檢、考察或者體檢、考察不合格由此形成的空缺崗位不再遞補。
(五)公示與聘用
根據體檢、考察結果,經學校領導集體研究確定擬聘人員名單后,在學校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擬聘人員內容包括:招聘崗位,招聘數量,招聘專業,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畢業院校、所學專業、學歷(學位)、成績、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事業單位法人代表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為聘用人員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關系。
五、嚴肅招聘紀律
(一)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政策規定,切實做到公開、公正、公平,擇優聘用;
(二)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程序,嚴肅工作紀律,嚴守工作秘密,嚴格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落實回避制度;
(三)應聘人員以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如偽造、涂改證件、證明等,或在筆試、考核、體檢、考察過程中出現作弊等違規違紀行為的,取消其應聘資格;對公開招聘中出現的違規違紀行為,按《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規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六、咨詢、監督電話
招聘政策和具體事宜可咨詢山西能源學院人才工作部。
聯系人:田老師 曹老師
咨詢電話:0351-3175630
監督(舉報)電話:0351-3175937
咨詢、監督電話開通時間:招聘期間工作日的工作時間。
山西能源學院
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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