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重慶理工大學招聘130人公告
來源: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05-14 10:52:21
重慶理工大學2024年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為優化人才結構,加強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建設,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等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備案,決定面向社會考核招聘一批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抗戰烽火淬煉,兵工血脈浸潤。重慶理工大學誕生于1940年,前身是國民政府兵工署第11技工學校(對外化名“士繼公學”),曾是享譽國內的“兵工七子”之一,現為重慶市重點建設高校、重慶市高水平新工科建設高校,也是西南地區唯一具有兵工背景的普通本科高校。
學校坐落于重慶市,共有花溪、兩江、楊家坪等3個校區,校舍建筑面積103萬平方米,擁有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留學生等3萬余人,其中研究生6000余人。花溪主校區建筑群婉約典雅,景觀山水交融,獲得教育部優秀規劃設計一等獎,獲評“重慶市十佳園林式單位”“重慶冬季最美大學校園”等榮譽稱號。
學校堅持立德樹人,面向和服務國家及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構建了理、工、文、管、經、法、醫、藝等協調發展的多學科專業體系,擁有“十四五”重慶市重點學科14個,設有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15個(覆蓋二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46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類別12個,工程學、材料科學、化學等學科位列ESI全球排名前1%。學校設有本科專業69個,其中,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11個、特色專業4個、綜合改革試點專業2個,建有教育部首批現代產業學院以及國家級虛擬教研室、實驗教學示范中心、示范性虛擬仿真實驗教學項目、大學生校外實踐教育基地等。
學校堅持人才為先,建有重慶市人才管理改革試驗區、重慶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重慶市院士專家工作站和重慶市海智工作站等4個省部級人才平臺,培育和匯聚了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國家高層次青年人才計劃入選者、國家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全國模范教師以及重慶英才等省部級以上優秀人才300余人次,先后獲得“重慶市海外留學人員先進工作集體”“全市人才工作先進集體”等多項榮譽。
學校堅持創新發展,建有教育部重點實驗室、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教育部國際合作聯合實驗室、教育部省部共建協同創新中心等省部級以上科研創新平臺48個,建有國家大學科技園等多個科技服務平臺,是教育部首批高等學校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轉移基地、國家知識產權試點高校。近年來,學校獲得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4項、國家技術發明獎1項,中國專利金獎1項、優秀獎1項,省(部)級獎勵195項;累計承擔包括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等省部級以上重大重點科研項目2400多項,獲授權國際發明專利9項、國家發明專利1200余項,專利轉化合同金額連續2年位列全國高校50強,主辦高水平中英文期刊6種,打造了亞洲人工智能技術大會等多項行業品牌會議。中國通用技術集團重慶數控機床研究院等2個項目入駐中國西部(重慶)科學城,入選優先建設項目。以納米時柵精密位移測量理論及技術為標志的一批創新成果達到國際、國內領先水平,其中納米時柵相關技術成果實現了我國精密位移測量技術及器件的自主可控,被人民日報、新華社等譽為“中國精度”的代表之一,在國家“十三五”科技創新成就展、“奮進新時代”主題成就展精彩亮相。
學校堅持開放辦學,與美國、英國、法國、西班牙、俄羅斯、韓國、日本等2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59所高校和科研機構開展了多形式、深層次、寬領域的合作交流,是“一帶一路”中波大學聯盟等國際聯盟組織成員高校,牽頭發起成立了西部陸海新通道知識產權高校聯盟。學校堅持產學研用深度融合發展,與國內多個市(區)縣建立了校地合作關系,與北京理工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西北工業大學、中國兵器科學研究院等多家國內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了戰略合作伙伴關系,與兵器裝備集團、兵器工業集團、中國通用、長安等多家國內知名企業開展了緊密的產學研合作。
春華秋實,桃李芬芳。學校累計為國家培養輸送了15萬余名優秀人才,榮獲了“全國先進基層黨組織”“全國畢業生就業典型經驗高校50強”“重慶市文明校園”等多項辦學育人榮譽,被譽為“重慶近年來發展最快、變化最大、最引人矚目的高校之一”。教育部部長懷進鵬、時任科技部部長王志剛等各級領導先后蒞臨學校考察調研,高度評價學校人才培養、創新創造等領域工作成效。
當前,重慶理工大學正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秉承“明德篤行,自強日新”的校訓和“自強不息,求實創新”的大學精神,賡續首任校長李承干先生“值得吾人盡力而為者,唯有教育”的辦學情懷,按照學校第三次黨代會部署安排,持續強化“產學研用深度融合”和“國防兵工”兩大辦學特色,建設特色鮮明的高水平應用研究型大學,并在建校100周年時建成國內外知名的高水平應用研究型大學。
二、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核考察的方式進行。
三、招聘崗位及人數
本次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30名,具體崗位條件詳見《重慶理工大學2024年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1)。
四、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體健康,符合事業單位聘用體檢標準;
4.具有國家規定的該崗位所需的必要條件。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或正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的人員,因違反法律法規或單位人事紀律等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不得報考。
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含新提拔領導干部的職務試用期),處于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公告規定或雙方簽訂的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約定的最低服務期限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并完成擬錄(聘)用公示的擬招錄(聘)人員,我市公費培養、定向到基層機構就業但未滿最低服務期限或本公告發布之日前未按規定程序解除培養及就業協議的師范生(醫學生),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二)年齡計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24年5月31日,如“35周歲以下”,指未滿36周歲,在1988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類推,特別優秀或急需緊缺人才經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認定同意后可適當放寬。退役軍人或退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的消防救援人員報考的,年齡放寬3周歲。
(三)畢業(學位)證書及專業
考生憑已取得(應取得)的畢業(學位)證書報考,報名時應誠信、準確、規范填報所學專業名稱。
報考人員應憑已取得的畢業(學位)證書報考。在境內高校畢業的報考人員,須在報考資格審查時提交學歷(學位)證書,其中應屆畢業生可在2025年3月1日前提交;在國(境)外高校畢業的報考人員,須在報考資格審查時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其中應屆畢業生可在2025年3月1日前提交。
招聘專業資格條件審查,以畢業證書(參考學位證書或第二學士學位證書,不含輔修專業或輔修學位相關證書)載明的內容為準;按照本公告附件2發布的專業參考目錄進行審查,綜合使用該目錄《說明》中明確的有關規則。
(四)特別說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條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級(數),如35周歲以下,均含35周歲;如專技10級以上,均含專技10級,以此類推。
本公告涉及的時間節點,除明確規定外,均以本公告發布之日計算。
五、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考核招聘實行網上報名。應聘人員應按照崗位要求,誠信、準確填寫報考信息,并按網頁提示上傳電子材料。每人只能填報一個崗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名應聘并參加考試考核。
(一)提交報考申請
報考人員根據應聘崗位下載并填寫《重慶理工大學應聘人員審批表》(附件6)或《重慶理工大學博士輔導員應聘審批表》(附件7),以“姓名+**大學+**專業+最高學歷+應聘崗位”命名(附件控制在5M以內),發送至崗位對應學院/部門聯系郵箱(見附件5)。
報名時間: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二)資格初審
各用人部門根據報考人員填報信息,對照崗位報考要求,進行資格初審,并在報考人員報名后的15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
(三)查詢資格初審結果
資格初審結果學校將以電子郵件或電話的方式予以回復。資格初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考核。報名人員應慎重選擇報考崗位,一經資格審查通過后,報名人員不能更改報考崗位(如對資格審查結果有疑問,可咨詢招聘部門或單位,聯系電話見附件1)。
(四)資格復審
資格初審合格的應聘人員,由各院系(部門)組織進行資格復審,具體時間由院系另行通知。
應聘人員按照單位后續通知,須提交資格復審所需材料(附件3),接受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考核;資格復審不合格者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考核者,取消考核資格。
應聘人員屬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的,須在資格復審時向我單位出具《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應聘承諾》(附件4)。未按規定提供《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應聘承諾》或經核實處于最低服務期限的,取消進入面試資格。
六、考核
(一)專職輔導員崗
專職輔導員崗考核方式包括心理測試、專業面試(案例分析)和綜合面試(結構化面試、面談)。資格審查通過者應按照招聘單位通知的時間、地點和其他要求,攜帶身份證前往參加考核。
1.心理測試
心理測試在專業面試前進行,針對進入專業面試環節人員開展,主要考察報考人員的心理素質、心理健康等綜合情況。測試結果不納入考核總成績,但作為是否錄用的重要參考依據。
2.專業面試
專業面試采取案例分析的方式進行,主要對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教育、黨團和班級建設、學業指導、日常事務管理、心理健康教育與咨詢、網絡思想政治教育、危機事件應對、職業規劃與就業指導、理論和實踐研究等方面進行考核。考核時間為10-15分鐘,分值100分。具體時間、地點及方式視報名情況另行電話通知。
3.綜合面試
綜合面試包括結構化面試和面談。在結構化面試環節前有缺考的,不得進入結構化面試環節。結構化面試主要對應聘人員的語言表達、綜合分析、邏輯思維、團隊意識、職業素養等方面進行綜合考量。考核時間為10-15分鐘,分值100分。具體時間、地點及方式視報名情況另行電話通知。
在面談環節前有缺考的,不得進入面談環節。面談主要考核應聘者綜合素質及臨場應變能力,同時對應聘者與應聘崗位匹配度進行客觀評估。考核時間為10-15分鐘,分值100分。具體時間、地點及方式視報名情況另行電話通知。(應聘人員任意一科面試成績低于7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
4.考核總成績計算
考核總成績=專業面試成績×30%+結構化面試成績×30%+面談成績×40%。
考核總成績采取百分制計算,四舍五入后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二)其他崗位
其他崗位考核方式包括心理測試、專業面試(試講或同行評議)和綜合面試(面談)。資格審查通過者應按照招聘單位通知的時間、地點和其他要求,攜帶身份證前往參加考核。
1.心理測試
心理測試在專業面試前進行,針對進入專業面試環節人員開展,主要考察報考人員的心理素質、心理健康等綜合情況。測試結果不納入考核總成績,但作為是否錄用的重要參考依據。
2.專業面試
專業面試采取試講或同行評議的方式進行,主要對應聘人員的專業基礎知識、專業實踐能力等內容進行綜合考量,考核時間為45分鐘,分值100分。具體時間及地點視報名情況另行電話通知。各崗位專業面試方式詳見附件1。
3.綜合面試
在綜合面試環節前有一科及以上缺考的,不得進入綜合面試環節。綜合面試主要采取面談方式,對應聘人員的語言表達、綜合分析、邏輯思維、團隊意識、職業素養等方面進行綜合考量,面試時間為10-15分鐘,分值100分。具體時間、地點及方式由學校各相應用人單位通知。(應聘人員任意一科面試成績低于7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
4.考核總成績計算
考核總成績=專業面試成績×60%+綜合面試成績×40%。
考核總成績采取百分制計算,四舍五入后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各崗位專業面試和綜合面試組織均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辦法》(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相關規定組織實施。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的,取消本次面試資格。專業面試成績和綜合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考核總成績低于7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
七、體檢和考察
體檢人選按照擬招聘崗位名額,根據報考人員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1:1等額確定。當考核總成績相同時,依次按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學歷層次、職稱、職業資格、執業資格、專業面試成績高者優先確定進入體檢人選。若仍相同,則組織加試綜合面試,以加試成績高者優先。
體檢在指定的具有資質的縣級以上公立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體檢由學校按規定組織實施。未按時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者,不再進入本次招聘后續環節。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并按規定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體檢表》。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學校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學校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環節。擬考察名單確定后,應當及時通知考察對象本人。
考察由學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察辦法》和《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組織開展,由2名以上在編正式工作人員組成考察組,對擬聘人員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日常學習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
考察組應查閱考生的干部(人事)檔案,查詢個人誠信記錄、違法犯罪記錄,審核擬聘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及其他有關材料是否屬實,并采取實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網站查詢等方式進行查證。其中,學歷、學位及信用情況應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chsi.com.cn)、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zxgk.court.gov.cn)、“信用中國”網站(creditchina.gov.cn)等進行查證。考察結束后,考察組應據實作出考察情況說明和考察結論,并將有關情況提交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作為確定擬聘人選的重要依據。
報考人員應積極配合考察,對拒不配合的,視為放棄考察資格。進入考察環節后,考生以非正當理由放棄后續擬聘資格的,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應登記并報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
若有報考人員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在體檢、考察中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其缺額可按規則遞補,遞補的次數由學校認定。擬聘人選一經擬聘公示,因各種原因再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需遞補的,按該崗位報考人員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且遞補人員的考核總成績不得低于70分。
八、公示
考試、體檢、考察等有關事宜,在重慶理工大學官網(網址:www.cqut.edu.cn)上發布,請考生及時關注。擬聘人員名單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畢業院校、所學專業及學歷(學位)、筆試面試成績、總成績以及崗位招聘條件所要求的畢業時間、工作經歷、職稱、職業(執業)資格等其他應公示事項。
九、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信息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由學校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備案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等,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審批。
學校與聘用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等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間發現因聘用人員或招聘工作相關人員隱瞞相關情況致使人員條件不符合公招時崗位條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十、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23〕72號)以及《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規定,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凡發現考生檔案材料或信息涉嫌造假的,應當立即核查,未核實前,暫停聘用;發現考生提供虛假材料、隱瞞事實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實影響審核結果的,或干擾、影響考察單位客觀公正進行考察的,給予考察不合格結論,不予聘用。考生提供偽造的身份證件、學歷(學位)、職稱、職業(執業)資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應聘承諾書》等材料的,一經查實,視為品行不端及不誠信行為,由招聘方報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并記入個人誠信檔案、通報有關單位,并按規定限制報考我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崗位。
十一、其他
1.本公告由重慶理工大學負責解釋。網上報名資格初審、復審報名資格、考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的有關問題,請于工作日按附件中的聯系電話咨詢所報考的單位或部門。
2.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問題和情況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該郵箱不接收簡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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