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內蒙古阿拉善盟走進在蘭高校校園引才醫療衛生崗位招聘26人公告
來源:阿拉善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05-14 16:30:07
“智匯駝鄉·善聚英才”阿拉善盟2024年度走進在蘭高校校園引才招聘公告(醫療衛生崗位)
為進一步加大我盟衛生健康類事業單位急需緊缺專業人才招聘力度,充實人才總量,優化人才隊伍結構,根據相關規定和用人單位實際需求,現將“智匯駝鄉·善聚英才”阿拉善盟2024年度走進在蘭高校校園引才招聘(醫療衛生崗)具體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此次計劃招聘26人,具體崗位、人數及條件以《“智匯駝鄉·善聚英才”阿拉善盟2024年度走進在蘭高校校園引才招聘(醫療衛生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為準。
二、招聘范圍及條件
(一)招聘范圍
招聘范圍為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的畢業生,取得相應學位(含2024年7月31日前畢業的應屆畢業生)。
(二)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自覺維護民族團結進步;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碩士研究生、本科畢業生報考年齡為35周歲以下,即1988年5月18日(不含)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為40周歲以下,即1983年5月18日(不含)之后出生;
7.具備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專業和資格等其他條件(詳見《崗位表》)。
8.具有良好的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身體健康,能適應衛生健康工作的需要。
9.除2024年高校應屆畢業生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取得時間可以延長至2024年7月底外,其他條件的取得時間要求為2024年5月18日(不含)之前。
(三)下列人員不得應聘
1.在讀的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專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4年7月底前畢業的應屆畢業生);
2.在阿拉善盟已經與用人單位簽訂服務期協議且服務期限未滿的在職公務員、參公單位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公單位工作人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3.在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因犯罪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5.現役軍人;
6.尚在黨紀、政務處分影響期內。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本次校園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及地點
2024年5月18日上午9:30-12:00(蘭州大學城關校區大學生活動中心)
應聘人員須攜帶個人簡歷,在招聘會現場填寫《報名登記表》報名,每位報考人員只能填報一個崗位。報名時所用身份證等證件要與面試時所用證件一致。報考人員須按要求詳細、準確、如實地填寫《報名登記表》。同時,提交資格審查所需的相關材料。
2.應聘人員在填寫學習經歷時,要完整填寫上學(高中、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讀學校、院系及專業;在填寫工作經歷時,要完整填寫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務單位、所從事工作。未就業期間的經歷,填寫起止年月并注明“待業”。
3.《崗位表》中所要求的專業類別或專業等,主要參考教育部制定的最新高等教育專業目錄設置,專業名稱中包“類”字的為專業類別,不包含“類”字的均為具體專業名稱。
4.應聘人員本人有效畢業證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應與應聘崗位的“學歷”和“專業條件”相符。
5.應聘人員要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和崗位條件,對照個人情況,選報符合自身條件的崗位進行報考。《崗位表》中涉及的有關學歷、學科、專業等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提示: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如提供個人資料不全的應
聘人員,請在工作人員與你聯系后第一時間提供個人資料,逾期未提交的視為放棄報名。應聘人員在報名時提供的個人聯系電話在整個招聘期間(從報名至完成聘用)務必保持暢通,以便各環節必要時的聯系溝通,因電話號碼無法接通或所留號碼錯誤而影響本人招聘的,責任自負。
(二)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由招聘單位負責。
2.現場報名資格審查在報名現場進行。資格審查通過后即視為報名成功,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
3.應聘人員應提交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以及中國高等教育學歷和學位認證報告、《報名登記表》,暫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2024屆應屆生報名時提供就讀院系出具的學歷、專業證明及學信網在線學籍驗證報告。留學回國人員以留學取得的學歷應聘的,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等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4.資格審查重點審查應聘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是否符合應聘崗位相應資格條件。應聘人員須對所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凡不符合應聘條件、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以及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情節嚴重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并納入應聘人員誠信檔案。
四、面試
(一)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全部進入面試,不設開考比例。應聘人員憑面試通知單、有效期內身份證參加考試。應聘人員須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二)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及面試要求另行通知。
(三)面試采取專業技能測試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工作技能。應聘人員使用面試通知單上規定的語種作答,對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四)面試成績即為最終考試成績,成績保留小數點后2位。
(五)面試滿分100分,劃定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60分,未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予進入下一步環節。
(六)應聘人員面試成績現場公布并由應聘人員本人簽字確認。面試后,從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人員中,按照每個崗位應聘人員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崗位實際引才招聘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范圍人選。同一崗位進入體檢、考察范圍人選最后一名面試成績出現并列的,以面試主考官評分高低順序確定進入體檢、考察范圍的人選;如面試主考官評分仍然相同的,組織加試(加試形式由阿拉善盟衛生健康委確定),按照加試成績高低順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范圍的人選。
五、體檢、考察
(一)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規定進行,由各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組織。應聘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到指定的體檢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體檢醫生與體檢者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應聘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或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取消聘用資格。對于體檢中違反操作規程、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瀆職失職,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二)考察。體檢合格者列為考察對象。考察工作須在體檢結束后的15個工作日內完成,由各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組成2人以上的考察組。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員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標準,重點了解被考察人員的政治表現和政治傾向,對政治上不合格的,堅決不予聘用。考察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嚴格審核人事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被考察人員面談等方式進行,根據需要也可以進行延伸考察等,廣泛深入地了解情況,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察材料。
被考察人員達不到應當具備的條件或者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確定擬聘用人選
面試、體檢、考察等合格后,各用人單位依據應聘人員面試成績,結合應聘人員綜合素質和考察情況等,研究擬聘用人選。
七、遞補
本次招聘對體檢、考察等環節不合格、自愿放棄等各種原因造成崗位缺額的,按應聘崗位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同一崗位每個環節只遞補一次。
八、調劑
體檢、考察、遞補等結束后,出現空缺崗位的,從達到面試最低分數線,但未進入所報崗位體檢考察范圍且符合空缺崗位報名條件的人員中,按照每個應聘人員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調劑,面試成績高分者優先選擇崗位,并簽訂調劑承諾書;面試成績并列者,以面試主考官評分高低排序,評分高者優先選擇崗位;不愿接受調劑的應聘者視為放棄調劑機會。進入調劑階段后各崗位不再進行遞補。
九、公示
擬聘人員確定后,在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于反映應聘人員有關問題的舉報信、電話將及時調查核實并將最終核實結果反饋舉報人。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問題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
(一)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擬聘人選經相關部門審批通過后按照干部管理權限辦理列編聘用手續,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在我盟實際服務期限不少于5年,服務期不含規培期)。
2024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待取得相應畢業證、學位證后經相關部門審批通過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二)新聘用人員屬初次就業的,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聘用人員,試用期一般不超過3個月,情況特殊的,可以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試用期內發現有不符合應聘崗位要求,不能勝任崗位工作等情形的,取消聘用。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服務期限內。
(三)下列人員不得聘用
1. 2024年應屆畢業生,未在2024年7月底前獲得崗位條件所要求的學歷和學位證書的;
2.在本次引才招聘報名結束至辦理聘用手續前,應聘人員參加其他公務員考錄或事業單位編制內公開招聘,且被其他機關(參公單位)錄用或被事業單位列編聘用的;
3.應聘人員在本次引才招聘報名結束至辦理聘用手續前,成為在讀全日制學生的;
4.應聘人員試用期間或期滿考核不合格的;
5.應聘人員在引才招聘過程中違紀違規的;
6.應聘人員在引才招聘過程中有信息不實、條件不符、弄虛作假等影響聘用的;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
(四)相關待遇。聘用人員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執行國家規定的人事、薪酬、社保等政策規定。對符合《阿拉善盟人才引進培養和服務保障管理辦法(試行)》中引進人才標準的,經盟委人才辦研究認定后可享受相關政策待遇。
十一、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聘實行誠信報考。應聘人員應認真閱讀公告、崗位要求,并對所提供的各項信息、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有效性負責。凡填寫虛假信息或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發現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二)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有信息不實、條件不符、弄虛作假等嚴重影響聘用的情形,并查實有據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相應處理。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報考費用,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任何以本次引才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協議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引才招聘組織方無關。
(四)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違紀違規行為的,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追究責任。
(五)招聘崗位相關事宜,請咨詢各招聘單位(聯系方式詳見《崗位表》)。
(六)本公告由盟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
0483-8331373(阿拉善盟衛生健康委員會)
監督電話:
0483-8347709
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8:00
阿拉善盟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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