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東聊城市人民醫院博士研究生引進100人公告
來源:聊城市人民醫院
2024-05-17 10:31:03
聊城市人民醫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引進公告
根據醫院發展、學科建設及崗位空缺需要,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山東省實行人員控制總量備案管理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辦法(試行)》(魯人社發〔2017〕53號)、《關于實施“水城優才”工程激活人才制度效能的意見(試行)》(聊發﹝2020﹞14號)等文件精神,現將聊城市人民醫院2024年度博士研究生引進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基本條件和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黨的領導,自覺遵守黨紀國法,政治思想素質好,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學習成績優良,具有與崗位相適的專業知識、能力;
3、年齡45周歲以下;
4、有下列情形人員不得報名:
(1)曾受過刑事處罰和被開除公職的,在校期間受過院系級以上處分的,有工作單位受黨紀政務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2)在各級機關事業單位招考(聘)中被招考(聘)主管部門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錄紀律行為的;
(3)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4)有惡意失信行為被法院納入失信人員名單尚未撤銷的。
(5)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崗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尚在任職試用期內的。
(6)報名人員不得報考與本人有親屬回避關系的崗位。
(7)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的。
二、引進人員范圍
1、取得研究生學歷、博士學位(以下簡稱博士):國內普通高等院校、承擔研究生教育任務的科研機構和經教育部學歷認證的國(境)外高校畢業生。
2、國家不承認學歷學位的海外高校,以及在職學習、外地市委培(定向)等獲取學歷學位的人員不列入引進范圍。
三、引進崗位及計劃
擬引進博士研究生人員共100名。具體引進崗位、引進人數及條件要求見附件1。
四、引進程序
本次引進通過個人報名、資格審查、考核面試、考察體檢、公示等環節,經醫院研究確定聘用人員。
(一)個人報名
1.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報名方式。應聘人員將所需材料電子版發送至指定郵箱(32.png )進行報名。所需材料電子版要按“報名表+其他材料”的順序壓縮成文件包發送,所有材料需轉換成PDF文件格式。壓縮包及郵件均需命名為“專業+姓名”。
應聘人員必須如實、全面、詳細地填寫相關內容,對于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網上報名成功后,應聘人員需進行電話確認(聯系電話:0635-8273181)。
3.報名需要提交的電子版材料
(1)《聊城市人民醫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引進報名表》(附件2),表中照片處需插入本人近期1寸正面照片(純色背景);
(2)符合崗位學歷學位、專業要求的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普通高校畢業生需提交《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留學回國人員應聘的,須提交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報告(須在提交報名信息前取得);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國內應屆畢業生應聘的,需提供《就業推薦書》或學校相關部門出具的學歷(專業)學位證明,并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3)身份證(正反面);
(4)在職應聘人員須提交單位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崗位有特殊條件要求的,還應提供相關佐證材料;
(5)個人工作業績證明材料:如承擔的科研課題,取得的科研成果獲獎證書、榮譽表彰證書、高層次人才榮譽稱號,發表的論文、著作等;
以上材料生成電子文檔,通過郵件方式一并報送。
(二)資格審查
由聊城市人民醫院專人負責報考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收集,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
醫院按照即報即審的原則,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整個引進工作全過程。醫院按規定告知資格審查結果,應聘博士應及時查看醫院發布的相關信息,以免造成不良后果。
資格審查時,須上傳或提交相關報名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含1寸同底版照片3張)。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資格審查以及未按規定提交相關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取消其資格,并告知本人。
提交的報考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
(三)面試考核
在聊城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的指導下,面試考核工作由聊城市人民醫院組織實施,采取直接考察或面試面談的方式,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政治品質、專業素養及業務技術水平等。對報考人數不設規定比例,經資格審核合格后均可參加面試考核,面試考核成績采用百分制,面試考核成績即為總成績,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面試考核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為70分。
醫院根據網上報名與資格審查情況,適時組織面試考核,面試考核時間等相關事項將在聊城市人民醫院網站進行公告。
(四)考察體檢
根據應聘人員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體檢范圍人選,聊城市人民醫院具體負責考察體檢工作。
根據實際需要,考察采取談話、查閱檔案、查驗證明、實地考察等多種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并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考察體檢工作小組要實事求是,全面、客觀、公正地評價被考察對象,并寫出書面考察意見。
對考察合格人員,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用人單位和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時,可以申請復檢,復檢醫院級別不低于首檢醫院,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者,不予聘用。
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察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因自動放棄和考察體檢不合格而出現的崗位空缺,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
(五)公示聘用
根據考核面試、考察體檢結果,經醫院研究,確定擬聘人員名單,并在聊城市人民醫院等官方網站上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不存在影響聘用問題的,由醫院提出聘用意見,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辦理備案手續。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醫院和受聘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項
1.高層次人才引進嚴格按照國家、省、市文件政策和引進公告規定執行,如發現違紀違規行為,公開招聘主管機關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有關規定處理。
2.應聘人員在應聘期間應及時了解招聘網站發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聯系電話全天24小時通訊暢通,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應聘的,責任自負。
3.其他未盡事宜,按照省、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及我院博士研究生引進的相關規定執行。
本公告由聊城市人民醫院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635-8273181。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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