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廣東深圳市寶安區公辦中小學招聘教師303人公告
來源:深圳市寶安區教育局政府信息公開
2024-05-17 11:10:36
深圳市寶安區公辦中小學2024年5月面向2024年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深圳市寶安區公辦中小學將于2024年5月面向2024年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教師303名,具體崗位見《深圳市寶安區公辦中小學2024年5月面向2024年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以下簡稱《招聘崗位表》,附件1),本次考試安排在深圳舉行。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條件及有關要求
(一)招聘對象
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間畢業的高校畢業生(非在職),且符合本公告及報考崗位所要求條件的人員均可報考。
畢業時間以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落款時間為準,其中,在境內就讀的中外合作辦學本科畢業生以畢業證書落款時間為準(學位證書應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中外合作辦學院校僅頒發學位證書的以學位證書落款時間為準。
參加服務西部計劃的大學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此前無工作經歷的,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研究生支教團志愿者自研究生畢業時開始計算)可報考。
定向生限在定向地區報考,委培生原則上不得報考。如委培或定向單位同意其報考,應當由委培或定向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并經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報考。
(二)崗位基本聘用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條件。
(三)有關要求
1.報考人員身份
本公告所稱畢業生均指納入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計劃并通過普通高等教育畢業的畢業生。留學歸國人員報到時必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2.報考學歷
(1)須通過普通高等教育(非在職)取得本科/研究生(含)以上學歷及學士/碩士(含)以上學位。
(2)考生的學歷、學位須與崗位要求相符。低學歷不能報考高學歷要求的崗位,高學歷可以報考低學歷要求的崗位,但必須符合崗位的專業要求,必須具備高學歷相應的學位。如:學歷要求為“本科”,則大專學歷不能報考,本科和研究生學歷可以報考;研究生學歷報考的,除符合專業要求外,還應具有和研究生專業對應的學位。
3.報考專業
(1)報考者的所學專業須與崗位要求的專業相符。專業是否相符,參考《廣東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附件2)。崗位要求是六位代碼的專業,則只有該專業符合崗位要求;崗位要求是二位或四位代碼的,則其相應的下一層級的四位或六位代碼的專業也符合。崗位有專業方向要求的以崗位表要求為準。
若報考者所學專業未包含在目錄中,其所學專業與崗位要求專業所學的專業必修課程70%以上相近的視為相符,考生需提供學歷證書及成績單、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進行判定;同樣,國(境)外學歷的專業名稱不能與參考目錄完全一致的,考生須提供原版課程成績單、學校官方專業情況介紹等,并同時提供中文翻譯件,考生本人須對翻譯內容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網上報名提供原件掃描件,后續環節提供原件查驗。
本科專業為“教育學(B040101)、小學教育(B040107)”或研究生專業為“課程與教學論(A040102)、學科教學碩士(專業碩士)(A040113)、小學教育碩士(專業碩士)(A040115)”,專業研究方向須與崗位學科方向一致。考生提供成績單及所在院系出具的專業研究方向證明,由招聘單位進行綜合判斷是否符合崗位專業要求。
(2)所學專業必須與崗位要求的學歷層次相對應。如崗位要求學歷為“研究生”,專業為“數學”,若考生本科的專業為“數學”,但研究生的專業為“物理”,則不符合要求。
(3)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均應當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者具有2個畢業證書和2個學位證書(4本證書),可以按第二學位的專業報考。本科期間輔修的專業如無法取得教育部驗證,也沒有單獨的畢業證和學位證,則不能以輔修專業報考相應崗位。
4.報考年齡
報考的年齡統一要求為40歲以下(即1983年5月18日之后出生)。
5.職業資格
報考者須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報名時未取得的考生,符合教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和教師資格認定關于思想政治素質、普通話水平、身體條件等要求的,可先報名,但須承諾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到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資格。所有擬聘人員在辦理聘用手續前均須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
6.英語崗位專業資格
報考英語教師崗位的畢業生,要求具有國家專業英語八級等級合格證書(須承諾在畢業前取得相應證書,否則取消聘用資格),留學歸國人員如無專業英語八級等級合格證書,須在資格復審階段提供雅思7分(含)以上、托福95分(含)以上成績單。
7.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接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未完成教學大綱規定學習內容的結業生、肄業生;
(6)非地方班的軍隊院校應屆畢業生;
(7)現役軍人;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網上報名、網上資格初審、選擇報考崗位、筆試確認、打印準考證、筆試、現場資格復審、面試、簽約、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
報名系統平臺開放時間為2024年5月18日10:00至2024年5月27日16:00,報名期間系統登錄時間為8:00-22:00。報名人員須于報名系統平臺開放時間完成報名,逾期不接受報名。
2.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不受理現場報名,每位考生限報考1個崗位。考生通過微信公眾號“寶安教育教師招聘”,登錄報名系統,按照網上提示方法填寫個人資料進行網絡報名。具體流程為:訪問報名系統——注冊賬號——填寫報名資料——等候資格初審結果——選擇報考崗位——報名確認。
寶安教育教師招聘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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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網上報名材料
在網上報名時請按以下順序整理并上傳資料(上傳的資料可為常用圖片格式,但不能為PDF格式)。考生如通過筆試,進入現場資格復審環節時也將按以下順序核對原件并收取復印件。
(1)基本材料:
①報名表(系統自動生成無需上傳,資格復審現場收簽字版原件);
②本人身份證;
③個人近期正面生活照片;
④學歷及學位證書。研究生以上學歷的以本科專業報考的,以及報考崗位對本科階段學歷有要求的,需提供本科階段的學歷學位證書;
尚未取得學歷及學位證書的考生須提供畢業生推薦表(函)(加蓋“研究生院〈處〉”的公章)和院系推薦意見(推薦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如考生暫無法提供畢業生推薦表(函),須提供加蓋學校就業指導中心或院系公章的院系推薦意見;
⑤成績單和績點情況(截至當前學期的所有成績單,由畢業院校出具,須加蓋學校教務處或者所在院系公章);
⑥教師資格證書,如報名時暫無法提供的,須在資格復審階段現場對教師資格證書取得時限進行承諾;
⑦崗位條件要求的其他詳細證明材料;
⑧個人簡歷及相關榮譽證書或其他能夠證明本人學習或實踐成果的材料。
(2)有下列情形的,均須按要求提供相應材料:
①留學歸國人員資格審查時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等有關證明材料。報考者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未畢業的,資格審查時必須提供就讀院校開具的在讀及畢業時間的證明。在國(境)內就讀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人員,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屬的相關機構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函。
②在國(境)內就讀的中外合作辦學2024年應屆畢業生資格初審階段暫不能提供學歷學位證書的,須提供居民身份證、學生證、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和其他有關證明材料;考察階段,須提供就讀學校出具的準予畢業和取得學位資格的證明;在辦理報到備案時必須提供相應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③軍隊院校地方班畢業生報考的,需提供就讀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證明。
④提供“三支一扶”材料方符合報考條件的,需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
⑤定向生、委培生報考的,需提交由委培或定向單位及所在院校出具同意報考證明。
⑥報考英語教師崗位的畢業生,需提供國家專業英語八級等級合格證書,未取得證書的須在資格復審階段現場對相應證書取得時限進行承諾;留學歸國人員如無專業英語八級等級合格證書,須提供雅思7分(含)以上、托福95分(含)以上成績單。
⑦報考者所學專業未包含在目錄中,需提供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國(境)外學歷的專業名稱不能與參考目錄完全一致的,需提供原版課程成績單、學校官方專業情況介紹等,并同時提供中文翻譯件。
⑧本科專業為“教育學(B040101)、小學教育(B040107)”或研究生專業為“課程與教學論(A040102)、學科教學碩士(專業碩士)(A040113)、小學教育碩士(專業碩士)(A040115)”,需提供所在院系出具的專業研究方向證明。
⑨崗位表中要求音樂方向、美術方向、體育專項的,提供明確寫有培養方向(專項)的畢業證、學信網查詢結果截圖、成績單。如以上材料未標明培養方向的,提供與崗位方向(專項)相關的大學在校期間校級及以上榮譽證書,或提供院校證明等材料。
4.報名有關要求
(1)考生應認真對照招聘規定的報考條件,報名即視為已完整閱讀并全面理解公告,確定自身滿足報考條件。存在不符合此次報考條件事實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報名時應按照報名系統的要求認真填寫相關資料。因考生在網上報名時未按規定填寫資料導致不通過報名初審,或因填寫信息錯誤導致后續環節被取消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
(2)報名期間,在未確認和提交報考崗位的情況下,考生可修改報考信息和報考崗位,報考崗位確認并提交后不可修改報考信息和報考崗位。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選擇報考崗位的,視為放棄報名。
(3)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不得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完全一致。報名時應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電子照片。未按規定上傳照片的,視同未報名處理。
(4)每位考生限報1個崗位,違反要求多報者取消報考資格。已通過寶安區公辦中小學面向2024年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教師考試并被錄取的考生不得報考本次招聘崗位。
(5)后續環節相關公告將在寶安政府在線網站教育局通知公告欄目和寶安教育教師招聘微信公眾號予以發布,請考生及時關注。
(6)為方便聯絡,請所有考生在應聘期間保持手機通訊順暢。
(二)網上資格初審
主要采取系統審核方式,系統初審通過后即可參加后續環節。網上報名實行誠信報考,資格初審結果不作為確定符合招聘條件的最終依據。報考人員須對報名信息的準確性、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本人條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報考崗位資格條件和要求的,相關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負。資格初審只是對考生填寫報考信息的初步審核,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
(三)選擇報考崗位
通過網上資格初審的考生,請在5月28日16:00前登錄報名系統選擇報考崗位,具體崗位表詳見附件1或登錄報名系統查閱。請考生在選擇崗位時注意自身條件是否符合,部分研究生學歷的崗位對本科階段所學專業也有相應要求。
(四)筆試確認
成功選擇報考崗位的考生,請于2024年5月27日16:00至5月28日16:00期間,登錄報名系統確認是否參加筆試。逾期未確認的考生視為放棄筆試資格。確認后無故不參加考試的,列入我區教師招聘誠信記錄。
(五)打印準考證
完成筆試確認的考生,請于2024年5月29日12:00后,登錄報名系統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進入左側菜單點擊“打印準考證”即可,不再另行通知。筆試準考證是參加本次公開招聘的重要證件,請考生妥善保管。
(六)筆試
筆試由深圳市寶安區教育局具體組織實施。具體安排詳見筆試公告。
1.時間:2024年5月31日,如有變動另行通知。
2.地點:深圳市寶安區。
3.筆試內容:
筆試考一科,為客觀題。
(1)A類崗位包括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道德與法治、歷史學科,筆試內容為相應學科專業知識、行政職業能力測驗(言語理解與表達、判斷推理)、時事政治等相關知識。
(2)B類崗位包含除A類崗位外的其他學科,筆試內容為教育學、心理學、行政職業能力測驗(言語理解與表達、判斷推理)、時事政治等相關知識。
4.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按40%折算計入綜合成績。
5.確定入圍面試人員。
筆試成績合格線由寶安區人力資源局和寶安區教育局統一劃定。在筆試合格的考生中,按崗位擬聘人數的3倍依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如果某崗位筆試合格人數少于招聘崗位擬聘人數3倍的,則該崗位所有筆試合格人員確定為入圍面試人員。
(七)資格復審
面試前對入圍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
1.時間和地點:2024年5月31日至6月1日,地點在深圳市寶安區,如有變動另行通知,具體安排以資格復審公告為準。
2.入圍面試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證件(證明)不全且不能在資格審核時間結束前補全的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面試資格,具體規則以資格復審公告為準。入圍面試人員因資格復審不通過被取消面試資格的,將在同一崗位筆試合格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通過資格復審的入圍面試人員現場發放面試通知書。
(八)面試
面試由深圳市寶安區教育局具體組織實施。
1.時間和地點:面試在資格復審結束后進行,地點在深圳市寶安區,具體面試時間、入圍面試人員名單與面試公告一并公布。具體安排以面試公告為準。
2.面試形式和內容
(1)音樂、舞蹈、體育、美術學科的崗位,面試分為專業技能測試和結構化面試兩個環節進行。最終面試成績=(專業技能測試成績×50%)+(結構化面試成績×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專業技能測試內容為專業技能實操。
(2)除音樂、舞蹈、體育、美術學科外的其他崗位,面試形式為結構化面試。結構化面試內容為1分鐘自我介紹,5分鐘回答2個問題。
3.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考生綜合成績按照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確定,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面試及綜合成績合格線由寶安區人力資源局和寶安區教育局統一劃定。綜合成績合格線以上的考生方可進入體檢。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與招聘崗位數量等額的體檢人員。如出現綜合成績相同,首先按同一崗位面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確定;如出現綜合成績、面試成績都相同,則按結構化面試主評委評分由高到低排序確定。如出現綜合成績及主評委評分均相同的,由招聘單位組織綜合成績相同人員重新進行面試。
(九)簽約
簽約預計在面試全部結束后1天(自然日)進行。具體安排以簽約公告為準。簽約人員名單在寶安政府在線網站教育局通知公告欄目和寶安教育教師招聘微信公眾號上公布,考生可通過上述渠道查詢。
考試結束后,寶安區教育局將與進入體檢的考生簽訂《深圳市寶安區教育局招聘應屆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同時簽訂由畢業院校發放的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具體另行通知),如未按要求履行簽約相關手續的,取消其體檢資格。
(十)體檢
取得體檢資格的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張,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
體檢在深圳進行,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關于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人員有關要求執行,如體檢結果出現影響聘用的情況時,不予聘用。
(十一)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將進入考察環節。由用人單位成立不少于2人的考察組對其進行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及廉潔自律情況、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檔案的完整性、真實性等情況。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單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資格。進入考察階段的人員應提交《違法犯罪記錄查詢授權書》,不提交授權書的,視為放棄考察資格。
(十二)公示
經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人員名單,將在寶安政府在線網站教育局通知公告欄目中公示5個工作日。考察人員對公示有異議的,可以在公示期間內向事業單位主管部門書面申辯,事業單位主管部門應當在7個工作日內予以書面答復。其他人員對公示有異議的,可以在公示期間內向事業單位主管部門提出異議,事業單位或者主管部門應當及時依法處理。
(十三)聘用
擬聘人員經公示,沒有投訴、經查投訴不實或投訴屬實但不影響聘用,且不違反關于聘用、回避等有關規定的,由擬聘單位按規定向深圳市寶安區人力資源局申報辦理聘用備案手續后,及時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備案同意聘用后,單位應及時通知擬聘人員辦理報到手續。所聘人員按我市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相關政策實施管理。無正當理由或雖有正當理由但未經組織人事部門批準1年內(自公告發布之日起算)未辦理聘用手續的,考試成績失效,取消其聘用資格。
擬聘人員被投訴不符合聘用條件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投訴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招聘單位須與新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并實行1年的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崗位聘用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辦理轉正手續。試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解聘手續。
通過本次考試進入我區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合同期內未經用人單位同意擬調離該單位的,視為違約,單位可以不予辦理調動手續。
三、其他事項
(一)考生報名前需認真閱讀本公告,符合崗位要求的所有資格條件方可報考。凡不按規定條件報名的,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報考資格。
(二)考生應誠信報考,如實填報信息、提供有關證明材料。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凡弄虛作假或審查發現資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資格。
(三)考生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并及時接聽,確保能夠及時聯系;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或無法及時聯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四)對在招聘過程中違反招聘規定及本公告規定的單位及應聘者,將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五)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報考費用,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以事業單位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招聘無關。
(六)為進一步規范干部日常管理,非深圳市戶籍考生須在入職備案后的規定時間內將本人戶籍遷至深圳市。
(七)未盡事宜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301號)有關規定執行。
(八)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數字均包含本數。
(九)招聘查詢網址
1.寶安政府在線網站教育局通知公告欄目:
www.baoan.gov.cn/jyj
2.寶安教育教師招聘微信公眾號:
(十)咨詢電話:
為避免因咨詢電話擁擠而影響報名,考生如對招考政策有疑問,應先詳細閱讀公告及招聘崗位表等;如仍有疑問,再撥打以下電話咨詢。工作人員僅對公告內容及政策給予解釋,不對報考人員是否符合崗位條件進行確認。
深圳市寶安區教育局教師招聘:(0755)27750517、(0755)27787513。
報名網站技術支持及客服:(0755)86199488轉分機885。
咨詢時間: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
(十一)本公告由深圳市寶安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深圳市寶安區教育局
2024年5月16日
附件:
2.附件2:廣東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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