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省崇陽縣人才引進公告
來源:崇陽縣政府
2024-05-20 11:44:25
湖北省崇陽縣2024年人才引進公告
為深入實施新時代“人才強縣”戰略,推動崇陽高質量發展,經研究決定,全縣8家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引進高層次、緊缺專業型人才38名(具體崗位信息見附件1)。現公告如下。
一、引進對象、范圍及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良好,身體健康,符合引進崗位要求的條件和資格。
2.具有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或具有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全日制本科學歷。部分急需緊缺專業人才的學歷要求可適當放寬。
3.本科畢業生、碩士研究生、具備中級職稱的專業技術人才年齡要求在35周歲以下(198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要求在45周歲以下(197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級職稱的醫療衛技人才年齡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8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國家認可職業資格或相應專業技術等級資格(水平)年齡要求在40周歲以下。
4.在2024年7月31日前,應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職稱等資格證書。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受過刑事處罰或被開除公職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在校期間受到院系以上處分的;
(4)在各級各類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考(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
(5)現已在崇陽縣黨政機關、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中有正式編制人員;
(6)其他影響辦理錄(聘)用手續的情形。
二、引進流程
(一)網上報名
報名時間自發布公告之日起,到2024年5月29日下午5:00截止。報考人員填寫《湖北省崇陽縣2024年人才引進報名登記表》(附件2),連同相關報名材料掃描件一并打包命名為“崗位代碼+姓名+畢業學校及專業+聯系電話”發送至縣委人才辦郵箱cyxwrcb@126.com,由縣委人才辦受理報名,每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
(二)資格審查
1.資格初審。崇陽縣委人才辦對報考人員的報名信息進行資格初審。未通過資格初審的,可以完善信息后重報或改報其他崗位;已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改報其他崗位。
2.現場確認。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須攜帶報名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到崇陽縣雋北大道218號崇陽縣人民政府8樓縣委組織部人才股進行現場確認,現場確認時間到2024年6月7日下午5:00截止。
報名材料包括:
(1)《湖北省崇陽縣2024年人才引進報名登記表》。
(2)與引進崗位要求相關的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包括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教育部學歷、學籍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暫未領取到畢業證、學位證的應屆畢業生提交相關證明和承諾書)及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登記照。
(3)已簽訂勞動合同和崇陽縣外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需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4)報考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獲獎證書、工作經歷等其他證明材料。
現場確認時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一式二份,A4紙張打印或者復印。資料不全、不合規范或者逾期未進行現場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公開比選、體檢和實習
1.公開比選。根據報名情況,由縣委人才辦會同用人單位對資格審查合格的報考人員組織公開比選,主要采取筆試、面試或專業評審的方式進行,其中報考比例超過1:15的崗位組織筆試。公開比選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體檢。比選后統一組織體檢,根據比選成績高低,按引進計劃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選,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承擔。
3.實習。體檢合格的人選,由縣委人才辦報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進行公示,經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在引進單位實習,實習期兩個月。因體檢和實習不合格或主動離崗造成空缺的崗位,可按照該崗位公開比選成績由高到低進行遞補。實習期間由用人單位按照每人每月2000元的標準發放實習津貼。實習期滿后,對實習合格并最終聘用的人員按規定補發實習期間工資缺額部分。
(四)組織考察
實習期滿后,各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組織對擬錄用人員開展考察評定,并對照其檔案和提供的報考信息、相關材料作進一步核實。
(五)辦理引進手續
縣委人才辦根據考察結果提出擬引進人選,提請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按程序辦理引進手續。
三、管理及待遇
(一)經濟待遇
1.工資。引進人才工資待遇按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相應職級工資標準確定。
2.發放生活補貼。按照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3000元、碩士研究生和中級以上職稱人才每人每月1500元、國家“雙一流”建設重點高校本科生每人每月1000元的標準連續發放3年。
3.發放安家費。給予博士研究生5萬元安家補助,碩士研究生和中級以上職稱人才3萬元安家補助,在崗服務3年后由縣財政一次性撥付。
4.發放購房補貼。引進人才服務期內在崇陽縣購買首套自住商品房時可以申請購房補貼,博士研究生可申請20萬元購房補貼;碩士研究生和中級以上職稱人才可申請6萬元購房補貼。在崗服務3年后本人提出購房補貼申請,由縣財政分三年撥付。
(二)政策待遇
1.對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在事業單位工作滿1年,經組織考核合格的按程序辦理轉正手續。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在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1年,取得初級職稱的可聘用到專業技術十一級崗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3年,取得中級職稱的可不受崗位職數限制,直接聘用到專業技術十級崗位。博士研究生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取得副高級職稱的可直接聘用到專業技術七級崗位。
2.跟蹤培養。對在事業單位擔任管理崗八級以上或副高專業技術職務2年以上、具有機關急需緊缺專業背景的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可按相關規定和程序擇優調入機關擔任副科級以上領導職務。
(三)服務保障
引進人才在住房、辦理落戶、配偶工作、子女入學、社會保障等方面,在政策范圍內予以優先照顧。
(四)試用期限
引進的人才實行一年試用,試用期內享受正式在職的事業單位同職級人員工資待遇。
(五)服務期限
引進人才原則上最低服務期為5年(經組織調動的除外),須與縣委人才辦、用人單位簽訂服務年限協議,服務年限從聘用之日起計算。對服務期內自行終止合同的聘用人員,將不誠信行為記入個人人事檔案,3年內不得參加崇陽縣各類招聘(錄),取消相應待遇并追回已發人才引進相關補貼。
本公告由崇陽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聯系人:鄭鍥,報名電話:0715-3399401。
中共崇陽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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