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北京市體育設施管理中心招聘應屆生公告
來源: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05-21 09:15:29
北京市體育設施管理中心公開招聘2024年應屆畢業生公告
北京市體育設施管理中心是北京市體育局直屬公益一類財政補助事業單位,主要職責為承擔市體育局所屬體育設施的管理、利用和資源整合等事務性工作,單位位于北京市東城區東四塊玉南街31號院。
根據《北京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京人社專技發〔2010〕102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實際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024年應屆畢業生,并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辦公室:文秘綜合崗1人(九級管理崗)
法務部:法務管理崗1人(九級管理崗)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身體健康,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健康標準。
3.符合回避制度的有關規定,具備崗位要求的其它條件。
4.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限于列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培養方式為非定向,按時畢業并取得相應學歷學位的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北京生源應屆畢業生(含2022年和2023年離校期間無實際工作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未繳納社會保險的普通高校畢業生),且在校期間所修科目成績無不及格、補考和重修記錄;留學生要求為2023年9月1日至報名時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認證的,未落實工作單位、回國后未繳納社會保險且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的留學回國人員。
5.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應聘:
(1)受過刑事處罰或被開除公職的;
(2)受過黨內嚴重警告或行政記大過以上處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
(4)受過學校或院系處分的;
(5)在各級公職人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的,或有學術不端行為的;
(6)法律規定不得招聘到事業單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崗位條件
崗位具體條件詳見《北京市體育設施管理中心公開招聘2024年應屆畢業生崗位需求表》(見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時間:2024年6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二)報名地點:北京市東城區東四塊玉南街31號院,北京市體育設施管理中心辦公室。
報名需提交材料:
1.《北京市體育設施管理中心公開招聘2024年應屆畢業生報名表》(見附件2,表內信息須逐項填寫、無內容項要注明“無”,報名表右上角粘貼或打印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白底),“本人承諾”欄內須本人手寫簽字);
2.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面);
3.戶口簿首頁、本人所在頁及變更頁原件及復印件;
4.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交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原件及復印件;
5.資格證書、職稱證書及能夠證明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條件的其他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6.提供加蓋學校教務部門公章的所學全部課程成績單原件;
7.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考生,須提交學校就業主管部門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復印件,推薦表上須明確標注畢業生的培養方式(統招、非定向等)、生源地、學歷、學制和畢業時間;如推薦表中未明確以上信息,請以證明方式體現。
(三)資格審查
中心根據招聘基本條件及崗位要求,對應聘人員提交的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者由用人單位發布通知,準予參加筆試(詳情見北京市體育局網站政務公開—招考招聘欄目)。未按規定要求填寫《北京市體育設施管理中心公開招聘2024年應屆畢業生報名表》,材料提供不全,不予審核通過。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全過程,在招聘各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均可取消考生的報名資格或者聘用資格。
(四)考試方式: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辦法,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1.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滿分為100分。考試范圍包括綜合素養、基本能力和與聘用崗位相關的知識及綜合能力等。筆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招聘單位公布筆試成績。筆試全程錄像。
2.面試:根據筆試成績排名先后,按擬聘崗位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綜合分析、邏輯思維、語言表達、臨場應變和形象儀表等方面,滿分為100分。面試全程錄像。
3.合格分數線:筆試、面試合格分數線均為60分,筆試成績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進入面試范圍,面試成績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列為考察人選。
(五)崗位遞補:因進入面試范圍人員主動放棄或因其他原因導致擬聘崗位人數與面試人數不足1:3的,可從該崗位通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中按照筆試成績排序依次遞補,但最多不超過1:3的比例(筆試成績并列的除外)。
(六)綜合成績: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以綜合成績確定名次,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七)公布綜合成績:面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招聘單位公布面試及綜合成績。每個招聘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根據綜合成績排名順序確定參加體檢、考察人選。
(八)應聘人員對已經公布的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和考試名次有異議的,應在各環節考試分數公布3天內向招聘單位申請復查,復查范圍包括答卷漏評、分數漏記、錯記、錄入差錯、排名差錯。
(九)體檢: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如體檢不合格,不予聘用。體檢費用自理。
(十)考察:招聘單位到擬聘人員所在學校進行考察,核實其經歷及學歷,了解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
(十一)公示報批:
1.根據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招聘單位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一經開始,如再出現招聘崗位人選空缺情況,不再順延。經公示無異議的,招聘單位將有關材料報市體育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核準、調入和備案手續。經批準后,招聘單位與應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2.應聘人員應按照中心規定的時限及要求,配合完成體檢、考察和調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規定時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應聘資格。
(十二)試用期:
招聘單位與被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按照北京市聘用合同制有關政策執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轉正繼續聘用。被聘用人員工資、福利等待遇按照國家和北京市事業單位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檔案轉入人才服務機構,自謀職業。
四、需說明事項
(一)從資格審核到招聘工作結束,應聘人員應保證現場報名時所留電話號碼聯系暢通,因電話聯系不暢造成無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負責。
(二)擬聘用人選公示無異議后,擬聘用人選須協助我中心在30天內辦理行政關系調入手續。未按規定時限和要求完成的,視為主動放棄應聘。
(三)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應聘人員須完整提供真實、有效的個人信息以及證書、證件等相關材料。凡與報名條件不符或提供虛假信息、偽造相關材料者,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四)在辦理入職手續前,如不能按時畢業并取得畢業證、學位證,則取消聘用資格。
五、聯系方式
聯系人:陳老師
聯系電話:010-67142132
北京市體育設施管理中心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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