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學院選聘工作人員10人公告
來源: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4-05-23 10:20:37
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學院2024年選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冀人社發〔2011〕9號)文件精神,結合學院2024年招聘工作人員計劃和崗位空缺情況、工作需要,擬采取選聘方式招聘博士研究生1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學院:為河北省教育廳管理的公益二類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為副廳級。主要職責為:高舉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偉大旗幟,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任務,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在省委、省政府領導下,在省教育廳管理下,努力把學校建設成為立足河北、服務京津冀,培養社會治理領域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的高水平高職學校。
二、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貫徹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在測評、考核的基礎上擇優聘用。
三、選聘條件、崗位、人數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年齡、學歷學位、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選聘人數和崗位條件
2024年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學院擬選聘博士研究生10名,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83年5月23日以后出生),若為學院緊缺專業年齡可放寬到45周歲以下(1978年5月23日以后出生)。
具體要求詳見《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學院2024年選聘工作人員崗位條件表》(附件1)。其中專業參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普通高等學校高職高專專業參考目錄(試行)》等設置。
符合招聘條件的港澳臺居民,均可報名應聘相應崗位,需取得祖國大陸承認的學歷。
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未滿約定最低服務期限的人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不在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失信被執行人,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此外,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失信被執行人,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此外,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回避關系是指《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第四十一條關于“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的規定。
四、選聘理由
當前,單位正處于發展時期,高層次專業人才較為短缺,難以滿足工作需要,為進一步提高學院效率、完善教學體系,解決專業人員不足問題,急需選聘一批專業優秀人才。
五、選聘范圍
具備扎實專業知識、豐富科研經歷的相關專業優秀博士研究生畢業生。
六、選聘程序
(一)發布信息
通過河北人社網(https://rst.hebei.gov.cn/)、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學院網站(https://www.hbqgy.cn/)面向社會公開發布招聘信息,到相關目標單位尋聘。通過篩選簡歷,確定考察人選。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通過電子郵箱方式接收報名(不接收其他方式報名),根據崗位條件要求,對應聘人員信息進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17時止。
2.報名要求
應聘人員應將以下材料打包(報名郵件主題格式為“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學院2024年選聘+姓名”)發送至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學院組織人事部電子郵箱,電子郵箱地址:hbqgyzp@126.com,聯系電話:0311-87251604。
(1)《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學院2024年選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和個人簡歷;
(2)大學各階段取得的畢業證書原件掃描件、學位證書原件掃描件、學信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有效期內);
(3)留學回國人員還需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掃描件;
(4)已完成教學計劃規定課程、可提供成績單,將于2024年畢業但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需出具學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和有關證件材料(至2024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學歷(學位)證書(或學信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的,或證書與證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
(5)證明本人工作經歷與業績的其他材料。
應聘人員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凡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取消選聘資格。
3.現場資格復審:學院將對符合崗位條件的應聘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復審,具體事項通過電話另行通知。
(三)測評考核
由學院相關領導、組織人事部、教務處及相關教學系部主要負責人組成測評考核組,采取試講、專業知識及業績成果答辯等形式,對其政治素養、專業知識、學術水平、業務水平、學習工作經歷等情況進行綜合評價。綜合評價實行百分制,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成績未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取消應聘資格,具體測評考核時間及方式另行通知。
(四)體檢、考察、公示
體檢工作由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學院統一組織,參照現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
體檢合格的,由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學院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考察、體檢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
經體檢、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河北人社網(https://rst.hebei.gov.cn/)、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學院網站(https: //www.hbqgy.cn/)進行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
(五)聘用
擬聘人選確定后,招聘單位提出聘用意見,填寫《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審批表》、擬聘人員名冊,連同招聘情況報告及擬聘人員相關證件材料,按程序報省委組織部(或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理相關審批手續。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對發現的違紀違規行為,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
政策咨詢電話:0311-87251604(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學院組織人事部)
監督舉報電話:0311-87251621(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學院紀檢監察處)
監督舉報電話:0311-66908225(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七、其他事項
本公告由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學院組織人事部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0311-87251604
電子郵箱:hbqgyzp@126.com
附件:
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學院
2024年5月22日
免費學習資源(關注可獲取最新開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