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十堰市張灣區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130人公告
來源:車都張灣網
2024-05-23 11:01:17
張灣區2024年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等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張灣區2024年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30名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現將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及方式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辦法公開招考,擇優聘用。
二、招聘崗位、數量及條件
(一)招聘崗位和數量
張灣區教育局所屬學校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28名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其中初中教師40名、小學教師78名、幼兒園教師10名;面向全省優秀退役軍人(湖北省戶籍或從湖北省應征入伍或退役后登記地在湖北省的退役軍人)專項公開招聘小學教師2人。
(二)報考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意識,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愿意履行人民教師的義務,有理想、有追求,責任感強,愛教敬業,樂于奉獻;
3.學習成績優良,身體及心理健康,具有符合教師崗位的專業能力,有較好的表達能力和較強的綜合素質;
4.報考語文學科教師崗位的普通話水平須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水平,其他教師崗位普通話水平須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
5.年齡及學歷要求: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年齡35周歲及以下(1988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應當具備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相應學位,幼兒園教師應當具備專科及以上學歷;面向全省優秀退役軍人專項公開招聘小學教師應當具備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不限。
報名人員須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學位證和教師資格證(國外、境外留學人員須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書),對到期未能取得相應證件的,取消相關資格。具體招聘崗位及資格條件等,詳見《張灣區2024年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崗位和資格條件一覽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報名: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2.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3.現役軍人,行政事業單位新進在編人員工作未滿2年的(自正式錄聘用之日起,截止時間為2024年7月1日),行政事業單位在編人員未完成最低服務年限約定的(以各級各類招錄、招聘公告中的最低服務年限要求為準,截止時間為2024年7月1日),湖北省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新機制教師尚在首個聘期內的(自聘期開始之日起計算,截止時間為2024年8月31日),原工作(聘用)單位不同意報考的,被列入《黑名單及國家聯合懲戒備忘錄》并被限制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4年應屆畢業生(含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4.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等規定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6.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方式、資格審查與繳費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報名的各個環節,含填報個人信息、上傳個人照片、資格初審及查詢、繳費和打印準考證均通過張灣政府網和車都張灣網同時進行。請各位考生于2024年6月10日登錄張灣政府網或車都張灣網站(張灣區2024年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考試報名系統入口)報名確認。所有參加此次公開招聘的考生均需在規定時間完成網上報名,資格初審通過后及時繳費。
(二)時間安排
1.報名時間:2024年6月11日9:00至6月14日17:00。報名窗口于2024年6月14日17:00準時關閉。
2.資格審查:2024年6月11日9:00至6月15日17:00,招聘單位網上進行資格審查,考生可同步查詢資格審查結果。
3.繳費確認:2024年6月11日9:00至6月16日17:00,報考人員網上繳費確認。未按期繳費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繳費采用微信、支付寶或網銀支付。
報考者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填報多個崗位無效。在網上報名期間,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可以重新選報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他崗位,報名成功后不得再改報其他崗位。
4.準考證打印:2024年6月19日9:00至6月22日9:30,報考人員打印準考證。報考人員應嚴格按照公告規定的時間,登錄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等環節均需持有筆試準考證,建議打印4份)。打印中如遇問題,請致電0719-8650723。
(三)報名要求
1.報考人員填寫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并對填報和提供的信息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如填報虛假信息,或信息填寫錯誤,由此產生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2.報名與考試環節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照片要求:源照片,必須為近期標準證件照,紅、藍或白色背景,jpg格式,文件小于100KB,尺寸高30mm寬21.5mm,照片清晰。
3.網上報名確認后,按鄂價費字〔2007〕18號、鄂價費規〔2011〕100號規定,每位考生須通過網上繳納筆試費用100元。
4.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考生填報或提供虛假身份、經歷、學歷、學位、教師資格證等各類信息的,取消其相應資格,并記入誠信黑名單。
報名完成后報考人員需打印報名表(附件2)和誠信承諾書(附件3)(建議打印2份),并妥善保管以備后續資格復審等環節使用。
(四)筆試
1.筆試時間:2024年6月22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考生持本人準考證和第二代身份證原件,按照準考證上注明的時間地點、考場安排等參加筆試。
2.筆試內容及分數:教育學、心理學基礎知識,教育法律法規,綜合知識,作文等,筆試滿分為100分。
3.開考比例的界定。為實現競爭擇優,原則上按崗位計劃人數和報考人數不低于1:3的比例開考。對報考人數未達到規定比例的急需緊缺崗位,開考比例可放寬至1:2。報名結束后,對報名人數達不到規定開考比例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崗位;計劃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規定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崗位。減少或取消的崗位在張灣政府網和車都張灣網上發布崗位核減公告。報考崗位被取消的考生不能重新報考其他崗位,退還已繳報名費。
4.筆試結束后,考生在張灣政府網或車都張灣網查詢筆試成績和最低合格分數線,筆試成績未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能進入下一招聘環節。
5.筆試成績在筆試考試結束后7日左右在張灣政府網和車都張灣網同時公示。
(五)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人員范圍。根據筆試成績原則上從高到低按1:3確定資格復審人選,如遇最后一名筆試分數相同時,一并列為資格復審對象;對放寬至1:2比例開考的崗位,考生筆試成績達到最低合格線的均直接進入資格復審。其中小學體育、音樂、美術學科,初中體育、美術學科及幼兒園教師崗位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5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選,對報考人數未達到1:5比例,但達到1:3比例的崗位,考生筆試成績達到最低合格線的均直接進入資格復審。
2.資格復審內容。重點審查考生填報或提供身份的真偽、學歷、學位,教師資格證及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等個人信息,是否與所報崗位的要求一致,證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具體內容及時關注資格復審公告)。已在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報考前應征得本人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應在資格復審時提供,不能按時按要求提供的,視為自動放棄,對報考時隱瞞本人真實身份的,一經發現,隨時取消相應聘用資格。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同時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不超過2次。經資格復審,若招聘崗位未達到規定比例則相應減少或取消崗位。
3.面試人選的確定。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確定為進入面試人員,繳納面試費50元。只有一人參加面試的,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80分以上,方可列為體檢、考察對象;考生面試成績未達到80分的,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六)面試
1.面試時間及地點。詳見面試公告,面試結束后,3日內在張灣政府網和車都張灣網公示成績。
2.面試分值及方式。面試重在測試教育教學能力,考察考生的專業素質和課堂教學能力,A01-A09、B01-B06、C01崗位以講課(無學生)的方式進行。A10、A11、B07、B08、B09、C02、D01崗位以講課+專業技能測試方式進行(講課占面試成績30%、專業技能測試占面試成績70%)。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分數當場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簽名確認。
四、成績計算
1.考生的考試總成績為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綜合成績相同時,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如遇筆試成績、面試成績都相同,則進行筆試加試,加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考察環節,筆試加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政策性規定加分。為進一步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參軍入伍,落實相關優惠政策,截至2024年7月31日, 報考A01-A11、B01-B09、D01崗位的考生,對服務期滿2年且兩個年度考核等次均為合格(稱職)及以上的“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實行筆試成績原始分加5分的優惠政策。在軍隊服役5年及以上的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指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專科及以上學歷或入伍前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截至2024年7月31日已取得專科及以上學歷且在軍隊服役5年及以上的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優惠政策。請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復印件和《加分申請表》(附件4、5、6)于2024年6月17日8:30--17:30到張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805室(地址:十堰市張灣區建設大道27號高端裝備科技研發中心8樓 805室)辦理筆試加分手續;
為進一步引導和鼓勵優秀退役軍人到基層工作,落實相關優惠政策,報考C01、C02崗位的考生,對服役期間榮立三等功及以上人員享受筆試成績原始分加5分的優惠政策。請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服役期間榮立三等功及以人員加分申請表》(附件7)于2024年6月17日8:30--17:30到張灣區退役軍人事務局402室(地址:十堰市張灣區車城西路102號院內)、張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805室(地址:十堰市張灣區建設大道27號高端裝備科技研發中心8樓 805室)辦理筆試加分手續。
上述人員中已公開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招錄為公務員的,不再享受此優惠政策。
五、確定考核、體檢人選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總分相同時,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按招聘崗位1:1比例確定體檢、考核人選。
六、體檢、考察
(一)體檢
1.體檢人選確定。根據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
2.體檢由張灣區教育局統一組織,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體檢標準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組織實施和行業有關規定執行。
3.用人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經張灣區教育局同意,可以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申請復檢的,由申請方負擔復檢費用。復檢醫院由張灣區教育局指定。
4.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完成全部體檢項目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對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醫囑暫緩相關體檢項目,待妊娠期結束后補做有關體檢項目,體檢結論合格,辦理聘用手續。
5.因考生放棄體檢資格或體檢不合格的,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考生進行體檢。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中共張灣區委組織部統籌,張灣區教育局組織實施,考察工作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實地考察、調取考生檔案、信函考察等方式進行。
2.有工作單位的考生,須在考察合格并辦理聘用手續前完成與原單位的辭職或解聘手續,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3.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人崗相適的用人標準,重點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存在回避等方面的情況,考察中還要對考生的報考資格進行復審。考察中,若發現有影響聘用且查證屬實情形的,取消聘用資格。
4.因考生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可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考生進行考察。
七、聘用
根據崗位擬聘人數分學段分學科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選崗(總成績相同時,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崗位確定后,對擬聘用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
八、有關問題的說明
(一)考生應在張灣政府網或車都張灣網上下載打印《誠信承諾書》,并經本人簽名確認,資格審查時提交給資格審查單位。
(二)考生在公開招聘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考試資格或者聘用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填報的個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完整、準確,凡不符合職位要求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已聘用的,聘用單位應據此解除聘用合同;
2.考生在考試、體檢、考察等過程中作弊的;
3.其他因考生的原因造成聘用結果有失真實情況的。
(三)對偽造相關資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依照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四)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和人員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五)本次招聘的具體時間安排如有變動,將提前在張灣政府網和車都張灣網發布通知,屆時以通知為準。
九、其他事項
本公告由張灣區教育局、張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一)咨詢電話:0719-8619556(張灣區教育局人事股)。
(二)監督電話:0719-8652306(張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綜合管理股);0719-8619681(張灣區教育局辦公室)
張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張灣區教育局
202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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