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徽理工大學專職輔導員招聘20人公告
來源: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4-05-27 09:56:28
安徽理工大學2024年度專職輔導員招聘公告
為做好2024年度安徽理工大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職輔導員工作,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中共安徽省委組織部、安徽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規定,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二、招聘計劃
輔導員崗:20名,男女各10名,專業不限,事業編制。
詳見附表
三、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為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年齡30周歲以下(199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三)具有堅定的政治方向,有較高的政治覺悟和政策理論水平;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強烈的事業心、責任感和敬業精神。
(四)應為中共(預備)黨員。
(五)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及學位。
(六)品學兼優,未受過任何紀律處分。在大學本科或研究生學習期間擔任過主要學生干部(班長、副班長、班級委員,黨(團)支部書記、副書記、支部委員,校院系學生會主席、副主席、部長、副部長,校社團負責人等)。
(七)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八)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九)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三)現役軍人。
(四)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尚在最低服務年限內的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七)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報考者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所列情形的崗位。
四、報名
安徽理工大學人才招聘系統:https://rczp.aust.edu.cn。
報名時間:2024年6月5日—6月12日
應聘者需實名注冊,并在規定期限內報名,每位應聘者限報一個崗位,多報者所報各崗位均視為無效申報。
聯系電話:0554-6633997,聯系人:魏老師。
需要提交的材料:
1.一寸免冠照片(電子版,jpg格式,大小不超過10m)。
2.本人身份證(正反面電子版)。
3.碩士學歷、學位證書,其中2024年應屆碩士畢業生提供經就讀學校簽署意見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須于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在國(境)外取得學歷學位的,須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黨員證明、擔任學生干部證明等其它材料。若為在職人員,同時須提供現工作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五、資格初審
學校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按照招聘條件和要求進行資格審查,確定參加筆試人員,并將考試時間、地點等相關事項以公告或電話或短信或郵件方式告知應聘者本人。
筆試按照1:3比例開考,低于規定比例的崗位相應核減或取消,并在學校網站公布。
六、考試考核
應聘人員須參加筆試、心理測評、綜合面試等考核環節。
(一)筆試
筆試內容主要包括:公文寫作、時事政治、《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見》、《普通高等學校輔導員隊伍建設規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安徽省《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高等學校輔導員隊伍建設的意見》、《國務院關于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高等學校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教育的重要論述以及全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會議精神等。
采取閉卷考試方式,根據筆試成績高低,按照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綜合面試環節的人選。筆試成績在安徽理工大學人才招聘系統公布。
進入綜合面試環節的人選,須提交個人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應屆碩士研究生應提供經就讀學校簽署意見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
(二)心理測評
進入綜合面試環節的人員須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心理健康測試。拒不參加者,不得進入綜合面試環節。
(三)綜合面試
成立由7位專家組成的綜合面試考官組。現場抽取綜合面試順序,成績當場評定并公布。綜合面試有關事宜另行通知。
主要考查其儀容儀表、語言表達能力、分析能力、綜合分析能力、協調應變能力、處理與解決問題的能力職業態度以及專業知識等。
七、成績合成
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其中筆試占比40%、綜合面試占比60%;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若應聘者總成績相同,則按總成績小數點后第三位、第四位高低確定排名。若再相同,則依次按筆試、綜合面試成績高低確定排名。
八、體檢和考察
體檢工作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考察工作根據聘用崗位要求,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確定考察人選。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公示
根據考試考核情況,確定擬聘人選,并在安徽理工大學校園網主頁上進行公示7天。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
在體檢、考察等環節中,對體檢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個人放棄等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各不超過兩次。
十、簽約聘用
簽約聘用。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予以聘用。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轉為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有關事宜
1.擬聘人員報到時需提供就業推薦表、學歷及學位證書等(在國外取得學歷學位的,還須《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材料。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或未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等材料,取消其聘用資格。
2. 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試規則和保密、回避等規定負責組織實施,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監督,并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監督電話:0554-6632915)
3.本《公告》未規定的以上級主管部門政策為準,未盡事宜,由學校人事處負責解釋。
特此公告。
安徽理工大學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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