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珠海高新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招聘合同制職員公告
來源:珠海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
2024-05-27 10:11:00
珠海高新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公開招聘合同制職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名合同制職員,為做好相關工作,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及薪酬待遇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招聘專業類合同制職員1名,輔助類合同制職員1名。
(二)薪酬待遇
被聘用者為區合同制職員,薪酬待遇按照區同類人員待遇標準執行。
二、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符合公告及招聘崗位所要求條件的人員均可報考。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無違法犯罪記錄等行為;
3.身體健康,能正常履行崗位職責;
4.年齡、工作年限等計算截止到報名當月底;
5.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得報考;
6.其他條件詳見《珠海高新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報名審核
1.報名方式:報名方式: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報名(不接受現場報名),將報名材料掃描件發送至郵箱gxqszgx@zhuhai.gov.cn,郵件名稱請注明“高新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崗位代碼+姓名+手機號碼”。每人限報1個崗位,如進入面試環節,需在指定時間內提供報名資料進行原件復查。
2.報名時間:2024年5月27日9:00至2024年5月31日18:00(以報名郵箱接收報名電子郵件的時間為準)。聯系人:鄧小姐,聯系電話:0756-3629044。
3.報名時需提交材料:
(1)《珠海高新區公開招聘合同制職員報名表》1份,報考者須在“承諾人簽名”處親筆簽名,否則視為無效報名,并將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張粘貼在報名表相應位置(發送報名表掃描件或照片)。學歷學位信息須與上傳的學歷學位證書一致,學習經歷從高中起填寫;工作經歷要連貫,待業等情況應如實填寫;家庭主要成員情況應完整填寫父母、配偶、子女的有關情況,家庭主要成員及社會關系一欄中須如實填報在高新區機關事業單位(含唐家灣鎮)工作的有親屬關系的親屬信息;戶籍地址須與上傳的戶口本一致,籍貫須填至省、市(縣);須如實填寫婚姻狀況。
(2)身份證(正反面)、戶口簿、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掃描件或照片;
(3)無犯罪記錄證明原件;
注:無犯罪記錄證明因客觀原因暫無法提供的,可以先簽署承諾書,在辦理錄用手續前補充提供。
(4)提供“電子營業執照”微信小程序“投資任職情況查詢”截圖;
(5)崗位所需的工作經歷或身份證明材料、勞動合同等材料的掃描件或照片;
(6)留學歸國人員報考的,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材料,并附我駐外使領館開具的證明材料;
(7)如有其他能證明或體現個人特長、能力或突出業績的材料,也請提供掃描件各1份,如署名文章、出版刊物、研究成果等。
通過報名審核人員名單及相關考試通知將于報名工作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珠海高新區門戶網站(www.zhuhai-hitech.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請考生及時登錄查詢。
(二)考試
符合條件并通過報名審核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之比大于3:1時,啟動該崗位的考試程序;符合條件并通過報名審核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之比小于3:1時,該崗位不予開考或按比例核減該崗位招聘人數。
考試采取筆試加面試的方法,成績計算公式為: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設定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1.筆試(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不合格者不得進入面試環節)。筆試采取閉卷形式,筆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筆試結束后,依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崗位人數1:5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筆試合格考生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合格人數確定面試對象。筆試成績及面試對象名單于筆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珠海高新區門戶網站公布。
2.面試(滿分100分)。面試采取結構化或無領導小組面試形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聘者履行崗位職責所具備的綜合素質與能力。面試時同步查驗報名材料原件,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結束后,依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綜合成績及進入體檢人員名單于面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珠海高新區門戶網站公布。
(三)體檢及考察
在珠海市三甲以上公立醫院進行體檢,標準按一般勞動用工體檢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報考者自理,對體檢合格的人員進行考察。
(四)確定擬聘人員并公示
經體檢、考察后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人員。擬聘人員名單在珠海高新區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五)辦理聘用手續
經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四、其他事項
(一)合同制職員實行試用期制,試用期兩個月,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終止聘用關系。一般情況下,最低服務年限不少于1年。
(二)報名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如有弄虛作假、故意隱瞞等違規行為的,即取消考試和聘用資格。
(三)擬聘用人員因下列情形導致招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可依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考察對象,是否需要進行遞補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1.體檢結果不符合要求的;
2.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3.放棄聘用資格的;
4.未在規定時間內到崗的;
5.出現導致招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四)應考者必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參加筆試和面試,否則不得進入考場。考試嚴禁作弊行為,一經發現,取消考試資格和成績。
(五)本次考試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
附件3:承諾書.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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