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重慶城市職業學院招聘20人公告
來源: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05-27 17:08:01
重慶城市職業學院2024年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為優化人才結構,加強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等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備案,決定面向社會考核招聘一批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重慶城市職業學院是教育部備案,重慶市人民政府舉辦,重慶市教委主管的全日制公辦高等職業院校,是教育部現代學徒制試點單位、全國職工教育先進單位、重慶市高水平高職學校立項建設單位、重慶市職業教育發展潛力優勢學校。
學校地處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橋頭堡”、西部職教基地—重慶市永川區。學校占地近1000畝,現有全日制在校學生近12000人,教職工近700人,其中,有博士、教授等教師150余人,擁有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全國技術能手、教育部新時代職業學校名師名匠、重慶英才、重慶市學術技術帶頭人、重慶市教書育人楷模等名師名匠共53人次,建有國家職業教育教師創新團隊、國家級技能大師工作室、重慶市高校“黃大年式”教師團隊等人才平臺團隊10個。
開設涵蓋“工業機器人技術、市場營銷、大數據技術、航空技術、智能建造、文旅康養和創意設計”七大特色專業群35個專業。現有重慶市高水平專業群2個,國家級、市級專業12個,國家級、市級精品在線開放課程和一流課程36門。
學校學生技能競賽成績和畢業生去向落實率位居全市高職學校前列。學校同時入選《2023中國職業教育質量年度報告》評選的中國西部地區“人才培養卓越高職學校50強”“服務貢獻卓越高職學校50強”“產教融合卓越高職學校50強”。
二、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核的方式進行。
三、招聘崗位及人數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20名,具體崗位條件詳見《重慶城市職業學院2024年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1)。
四、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體健康,符合事業單位聘用體檢標準;
4.具有國家規定的該崗位所需的必要條件。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或正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的人員,因違反法律法規或單位人事紀律等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不得報考。
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含新提拔領導干部的職務試用期),處于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公告規定或雙方簽訂的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約定的最低服務期限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并完成擬錄(聘)用公示的擬招錄(聘)人員,我市公費培養、定向到基層機構就業但未滿最低服務期限或本公告發布之日前未按規定程序解除培養及就業協議的師范生(醫學生),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二)年齡計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24年5月31日,如“45周歲以下”,指未滿46周歲,在1978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類推。特別優秀或急需緊缺人才經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認定同意后可適當放寬。退役軍人或退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的消防救援人員報考的,年齡放寬3周歲。
(三)畢業(學位)證書及專業
考生憑已取得(應取得)的畢業(學位)證書報考,報名時應誠信、準確、規范填報所學專業名稱。
招聘專業資格條件審查,以畢業證書(參考學位證書或第二學士學位證書,不含輔修專業或輔修學位相關證書)載明的內容為準;按照本公告附件2發布的專業參考目錄進行審查,綜合使用該目錄《說明》中明確的有關規則。
(四)特別說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級(數),如35周歲以下,均含35周歲;專技12級以上或以下,均含專技12級,以此類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時間節點,除明確規定外,均以本公告發布之日計算。未按期提交招聘公告規定的應聘資格材料的,取消進入后續招聘環節資格。
2024屆普通高校畢業生報考的,須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公告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以及崗位資格條件明確的執業(職業)資格證。在國(境)外高校畢業的2024屆考生,還須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
本次公開招聘各環節時間安排有調整的,將通過重慶城市職業學院官網及時通知。
五、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考核招聘實行網上報名。應聘人員應仔細對照招聘崗位要求,誠信、準確、規范填寫應聘信息,并按《資格初審所需材料》(附件3)發送電子材料。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招聘方按照崗位報考要求,對考生填報的信息進行網上初審,并在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凡審查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名應聘并參加考試考核。
(一)提交報考申請
應聘人員應仔細閱讀本公告及附件內容,下載《重慶城市職業學院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4)、《重慶城市職業學院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花名冊》(附件5),誠信、準確、規范填寫各項報考信息,并根據報考崗位要求,按《資格初審所需材料》(附件3)將相關材料整理成壓縮文件,將其命名為“應聘部門+應聘崗位+姓名+學歷學位”發至郵箱:cqcvcrsc@cqcvc.edu.cn(電子郵件標題以同樣的方式命名后發送)。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報名截止時間: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學校將根據報名情況適時組織考核,報名截止前已考核招聘到相應人員的崗位,將不再接受報名。
(二)資格審查
1.資格初審
學校人事部門對照崗位報考要求依程序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結果將以電話或郵件的方式予以回復。凡資格初審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2.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在面試前開展,針對擬進入面試環節人員開展。
收到考核通知的考生按照通知的時間、地點,持復審材料原件和復印件(附件6),接受現場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者或經確認自動放棄面試者,取消面試資格。
應聘人員屬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的,須在資格復審時向招聘方出具《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應聘承諾書》(附件7)。未按規定提供《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應聘承諾書》或經核實處于最低服務期限的,取消進入后續環節及聘用資格。
對報考條件的資格審查貫穿公招全過程,凡查實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取消進入后續環節或聘用資格。
六、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包括心理測試和綜合面試。學校根據報名人員情況適時組織考核,應聘人員應按照招聘單位通知的時間、地點和其他要求,攜帶身份證前往參加考核。
(一)心理測試
心理測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心理素質、心理健康等綜合情況。心理測試無分值,以結果是否異常來判斷合格與否,測試結果不納入考核總成績,但作為是否錄用的重要參考依據。具體時間及地點將通過電話或郵件通知。
(二)綜合面試
綜合面試根據應聘人員所報考崗位,采用面談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對應聘人員的語言表達、綜合分析、邏輯思維、團隊意識、職業素養等方面進行綜合考量,考核時間為10分鐘,分值100分,具體時間及地點電話或郵件通知。
面試組織工作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辦法》(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相關規定組織實施。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的,取消本次面試資格。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考生面試成績低于7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
(三)考核總成績計算
考核總成績=綜合面試成績
考核總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四舍五入后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七、體檢和考察
體檢人選按照擬招聘崗位人數,根據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1:1等額確定。體檢人選(含遞補體檢人選)的應聘崗位、面試成績及考試總成績由重慶城市職業學院通過官方網站等渠道公布。體檢在面試結束后及時開展。考試總成績相同時,考生屬退役軍人或退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的消防救援人員的優先確定為體檢人選;其他考生依次按面試成績、學歷層次、相應職稱、相應職(執)業資格高者優先;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則加試結構化面試,以加試成績高者優先。
體檢在指定的具有資質的縣級以上公立醫療衛生機構進行,由招聘方按規定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并按規定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體檢表》。除按相關規定應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復檢,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環節。擬考察名單確定后,應當及時通知考察對象本人。
考察由學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察辦法》和《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組織開展,由2名以上在編正式工作人員組成考察組,對擬聘人員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日常學習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
考察組應查閱考生的干部(人事)檔案,查詢個人誠信記錄、違法犯罪記錄,審核擬聘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及其他有關材料是否屬實,并采取實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網站查詢等方式進行查證。其中,學歷、學位及信用情況應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chsi.com.cn)、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zxgk.court.gov.cn)、“信用中國”網站(creditchina.gov.cn)等進行查證。考察結束后,考察組應據實作出考察情況說明和考察結論,并將有關情況提交給學校,作為確定擬聘人選的重要依據。
考生應積極配合考察,對拒不配合的,視為放棄考察資格。進入考察環節后,考生以非正當理由放棄后續擬聘資格的,學校應登記并報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
若考生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在體檢、考察中自動放棄資格而出現的缺額,招聘方可根據崗位緊缺程度,研究是否遞補。需遞補的,用人單位應按人事管理權限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并按照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遞補。若遞補人員總成績相同,按照前述規則確定遞補人選。
八、公示
招聘工作未盡事宜,按規定應告知考生的,由重慶城市職業學院通知。請考生保持通訊暢通,并及時關注重慶城市職業學院官方網站。
擬聘人員名單將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rlsbj.cq.gov.cn)等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畢業院校、所學專業及學歷(學位)、面試成績、總成績以及崗位招聘條件所要求的畢業時間、工作經歷、職稱、職業(執業)資格及其他應公示事項。擬聘人員名單公示后,因故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九、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信息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考生,由招聘單位提出擬聘申請,經主管部門審核后,報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備案程序完成后,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應及時通知考生報到。
招聘單位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等規定,與考生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招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開招聘的人員須在本單位服務最低滿3年,最低服務期內,不得報考或調動到其他事業單位。在最低服務期內提出解除人事關系的,按《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十、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23〕72號)以及《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規定,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凡發現考生檔案材料或信息涉嫌造假的,應當立即核查,未核實前,暫停聘用;發現考生提供虛假材料、隱瞞事實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實影響審核結果的,或干擾、影響考察單位客觀公正進行考察的,給予考察不合格結論,不予聘用。考生提供偽造的身份證件、學歷(學位)、職稱、職業(執業)資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應聘承諾書》等材料的,一經查實,視為品行不端及不誠信行為,由招聘方報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并記入個人誠信檔案、通報有關單位,并按規定限制報考我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崗位。
十一、其他
(一)本公告由重慶城市職業學院負責解釋。
(二)本次公開招聘各環節時間安排有調整的,將通過重慶城市職業學院官網等及時公告,請考生關注。
(三)網上報名資格初審、現場復審報名資格、考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的有關問題,請咨詢所報考的單位,咨詢電話023-49578588。
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問題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該郵箱不接收簡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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