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珠海高新區北京師范大學實驗中學招聘同工同酬合同制教師14人公告
來源:珠海市高新區社會保障和公共事業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
2024-05-28 10:31:32
珠海高新區北京師范大學實驗中學2024年上半年公開招聘同工同酬合同制教師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號)和有關規定,珠海高新區北京師范大學實驗中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同工同酬合同制教師14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學校簡介
珠海高新區北京師范大學實驗中學是北京師范大學直屬附校,也是北京師范大學和珠海市高新區共建的公辦初級中學,為珠海市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學校位于珠海市高新區,占地面積約4.27萬平方米,可提供1800個初中學位。
珠海市高新區是經國務院批準成立由國家科委(現科技部)授牌并進行動態管理的國家級高新區。坐落在鳳凰山下,伶仃洋畔,北距廣州110公里,東面與香港、深圳隔海相望,南距澳門18公里。
傳承大灣區嶺南文化的悠悠古韻,厚植北師大百年名校的家國情懷,發揚珠海國家高新區的創新精神,學校致力于打造學生教師創新發展的校園、快樂成長的樂園、幸福生活的家園。
二、招聘崗位、人數及待遇
(一)共招聘初中同工同酬合同制教師14名。含初中語文教師2名、初中數學教師2名、初中英語教師2名、初中物理教師1名、初中歷史教師1名、初中道德與法治教師1名、初中地理教師1名、初中生物教師1名、初中體育教師1名、初中音樂教師(舞蹈方向)1名、初中心理教師1名。詳見《珠海高新區北京師范大學實驗中學2024年上半年公開招聘同工同酬合同制教師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見附件1)。
(二)薪酬待遇:按照珠海高新區公辦中學同工同酬合同制教師待遇(非事業編制)執行。
三、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1.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2024年應屆畢業生:
(1)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間取得國內普通高等院校相應學歷及學位的應屆畢業生。畢業時間以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落款時間為準。
(2)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間取得在境內就讀的中外合作辦學畢業證書的應屆畢業生,畢業時間以畢業證書落款時間為準(學位證書須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中外合作辦學院校僅頒發學位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學位證書須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畢業時間以學位證書落款時間為準。
(3)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間取得國(境)外學歷相應證書及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留學回國人員。畢業時間以學歷證書和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落款時間為準。
(4)正在參加或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自報到之日到報名首日)。
2.符合崗位條件的社會人員:是指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人員(取得國(境)外學歷者還須提交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符合條件的港澳居民可以報考,具體按《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港澳居民管理辦法(試行)》(粵人社規〔2020〕7號)執行。
四、招聘條件
(一)應聘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符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及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當回避情形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網上報名
1.報名方式:考生請登錄“http://www.qgsydw.com/(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進行報名,要求考生如實詳細填報相關報名信息。網上報名時須同時上傳資格初審需提交的材料圖片或照片。
2.報名時間:自2024年6月4日8時至2024年6月6日20時止。
3.報名材料:報名者須將以下材料掃描成清晰可辨的圖片或PDF格式文件上傳:
①《珠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
②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正反面;
③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證書(全國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應屆生須提供《就業推薦表》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成績單);
④國(境)外院校畢業生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未畢業的提供學籍相關證明材料;
⑤教師資格證;
⑥普通話證書;
⑦教師職稱證書;
⑧其他詳細證明材料。
全國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應屆生須按照《崗位表》的要求提供材料中的①②③⑤⑥⑧項。其中③,若全國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應屆生暫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須上傳《就業推薦表》或經學信網驗證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和成績單;其中⑤,若尚未畢業的全國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應屆生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須上傳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有效期內的《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
國(境)外院校畢業生須按照《崗位表》的要求提供材料中的①②③④⑤⑥⑧項;《崗位表》中對職稱有要求的還要提供⑦。
符合崗位條件的具有相應學歷學位的社會人員須提供①②③④⑤⑥⑧項,《崗位表》中對職稱有要求的還要提供⑦。
4.注意事項:
(1)考生可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報考崗位,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必須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嚴格按照崗位要求報名,個人條件與報考崗位要求不符的,報名無效,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2)考生須誠信報名。《報名表》提交成功后,即視為考生已承諾所填信息真實無誤。如有弄虛作假的情況,將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相關條款進行處理。
(3)報名時上傳的材料將作為資格審核的重要佐證。網上報名截止后,不可上傳材料或更換已提交的材料。因逾期未提交材料、材料上傳有誤或經審核存在弄虛作假者,責任自負。
(4)考生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并接聽、接收短信,確保能夠及時聯系;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或通訊不暢,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5)各崗位招聘人數與符合報考條件人數的比例不足1:3時,該崗位將不予開考或按比例核減招聘人數。
(二)資格初審
招聘單位根據應聘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報考條件進行資格初審,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進入下一環節。
1.報考人員應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專業的學歷學位。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按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為準。輔修專業、學位種類均不作為專業依據。專業名稱及代碼參照《廣東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以下簡稱《參考目錄》)執行。
以國內學歷報考的考生,其所學專業已列入《崗位表》的,可以報考。報考人員所學專業已列入《參考目錄》的,不得報考所學專業代碼與招聘崗位所要求專業的代碼不一致的崗位。所學專業未列入《參考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畢業證書(已畢業的)、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以國(境)外學歷報考的考生,選擇與《崗位表》上專業名稱相同或相近的崗位報考,由招聘單位參照國內相應專業標準,結合實際判定是否可以報考。
2.根據《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實施意見》(粵人發〔2007〕141號),對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自服務期滿之日起3年內(時間計算截至報名首日)報名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筆試成績加5分。符合加分條件的應聘人員報名時須向招聘單位如實申報加分政策項目,并提供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否則視為主動放棄。
3.資格初審結果將通過報名系統反饋,請考生主動關注和查詢,不再另行通知考生。
(三)打印準考證
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在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打印時間另行通知。
六、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的方式,在珠海設置筆試考點,同時段組織線下筆試,計劃在珠海進行面試。
(一)筆試
1.筆試對象:資格初審通過人員。
2.筆試形式:筆試采取閉卷形式,主要測試考生的基本能力。閉卷形式,答卷時間為120分鐘,筆試試題的命制、閱卷、統分、登分等工作,委托專業機構負責。筆試試卷題型、考點、分值以及面試題的評分標準等,由招聘單位擬定。
為最大限度做好保密工作,將試卷的運送、保管工作一并委托制卷機構負責。開考前由命題機構直接將試題運送到考場,筆試結束后由命題機構回收并閱卷。
閱卷結束后,依筆試合格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1:5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選(面試人數達不到設定比例時,按實際符合面試條件的人數進行面試)。若同一崗位進入面試對象中最后一名同分的,同分考生均進入面試。
筆試成績:滿分100分(合格線6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兩位小數)。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通過網上報名系統公布成績,考生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查詢本人筆試成績及崗位排名。
(二)現場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對象: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序,按崗位招聘人數1:5的比例在筆試合格人員中確定。若同一崗位筆試成績中最后一名同分的,同分考生均進入資格復審。招聘崗位筆試合格的應聘人員未達1:5比例的,按筆試實際合格人數確定。
2.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擬安排在珠海進行(具體信息另行通知)。
3.現場資格復審要求:資格復審須考生本人按時到達現場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通過后,方可參加面試。對資格復審中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資格審查只是對報考人員提供材料的初步審查,最終以辦理聘用手續時的審查結果為準。
資格復審對象須提供復審材料,按以下順序整理:
①《報名表》雙面打印,并在簽名處親筆簽名;
②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正反面;
③本科以上學歷、學位證書(全國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應屆生須提供《就業推薦表》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成績單);
④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國(境)外院校畢業生須提供),未畢業的提供學籍相關證明材料;
⑤教師資格證;
⑥普通話證書;
⑦教師職稱證書;
⑧其他詳細證明材料。
以上材料中報名表收取原件,其他材料收取復印件(不予退還),查驗原件。
(三)面試
1.面試對象:通過現場資格復審的考生。
2.面試形式:語文、數學、英語、物理、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生物、心理學科采取“試講+答辯”線下結構化形式,音樂、體育學科面試形式為“試講+專業技能展示+答辯”。面試主要測試考生的教學方法、教學效果、邏輯思維能力、板書能力、儀態儀表等教師個人綜合素養。
面試全過程考生不得透露個人姓名、家庭信息等個人信息,如有違規將取消成績。
面試滿分100分(合格線60分),不合格的不予計算綜合成績。面試分數于現場交考生簽收并張貼公布。
面試期間實行封閉式管理,禁用通訊工具。
3.考生未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到達候考室的,視為主動放棄考試資格,所空缺考試名額不予遞補。
(四)考試綜合成績
面試結束后,計算面試成績合格考生的考試綜合成績,并依其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等額確定參加體檢及考察人選。
綜合成績、參加體檢及考察人員名單在珠海高新區門戶網站(http://www.zhuhai-hitech.gov.cn/)公布。
七、體檢及考察
體檢醫院為珠海市的三甲醫院,具體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決定。體檢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體檢者個人支付。體檢標準按《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執行。體檢將于面試結束后的首個工作日進行,具體時間及注意事項另行通知。
體檢結束后,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具體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執行。
考察時發現報名填寫的信息與事實(檔案材料)不符,且影響報名資格或錄用的,招聘單位有權解除聘用協議,且不作任何補償。
八、確定擬聘人員并公示
體檢、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人選。擬聘人員名單將在珠海高新區門戶網站公示。
九、聘用
公示期滿,擬聘人員經公示無異議或舉報信息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程序辦理接收、聘用等相關手續。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見習(試用)期制度。
十、其他事項
(一)考生應誠信報考。報考人員須認真閱讀《招聘公告》,選擇與本人條件相符的崗位報考并自行確認。報名信息一旦提交成功,即視為已經報考者本人確認符合報名條件。在后續的程序中如發現不符合資格條件和要求的,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負。
(二)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全過程(包括入職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的,予以解聘;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考試)資格的;2.不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3.未如實填報個人信息或提供崗位所需材料的;4.考生在考試、體檢或者考察等過程中作弊的;5.未能按時間要求報到的;6.未經批準不按時參加體檢,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的;7.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8.放棄聘用或不服從組織調配的;9.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章規定不準聘用的。
上述(二)所列原因被取消擬聘資格的應聘者,已簽訂聘用協議的,用人單位有權解除就業協議,且不作任何補償。因此出現崗位空缺的,由學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決定是否遞補。遞補規則是:按同一崗位面試合格考生考試總成績由高至低依次補錄。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學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756-3629088(珠海高新區北京師范大學實驗中學辦公室,地址:珠海高新區科技四路288號,郵編:519000)。投訴電話:0756-3629099(珠海高新區社會事業局,地址:廣東省珠海高新區創新發展大廈8樓810室,郵編:519080。
受理咨詢(投訴)時間: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珠海高新區北京師范大學實驗中學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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