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北京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招聘公告
來源: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05-29 09:33:08
北京工業職業技術學院2024年度(第二批)公開招聘公告
北京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是一所由北京市政府舉辦的普通高等職業學校,是全國首批獨立設置高職院校、國家示范高職院校、全國高職校長聯席會主席團單位。學校現設有7個教學院(部)和繼續教育學院、國際教育學院,有5個專業群,覆蓋8個專業大類,27個專業,形成了面向城市建設、運行、管理、服務領域,獨具特色的以工科專業為主,工、管、文、法等不同門類協調發展的專業體系。
學校2019年成為北京市“特色高水平職業院校”建設單位,2019年成功入選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學校建設單位。學校先后獲得全國高校就業工作50強、全國教學管理50強、全國教學資源50強、亞太職業院校影響力50強等,全國職業院校教師教學能力大賽和學生技能大賽“雙賽”成績享譽全國。
根據《北京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和《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精神,結合學校發展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工作人員,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應聘人員條件及招聘崗位
(一)招聘對象
1.北京生源(含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的留學回國人員)或符合進京落戶條件的非京生源畢業生(含兩年內離校未就業畢業生);
2.符合北京市優秀留學回國人員引進相關政策人員;
3.社會在職人員(含博士后出站人員)。
(二)應聘人員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政治立場堅定,具有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言行雅正,自尊自律,熱愛教育事業,自覺遵守教師職業道德和行為規范;
3.有事業心和責任感,有敬業、奉獻和團隊精神,服從組織工作安排;
4.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良;
5.具有履行應聘崗位所需的理論業務知識和實際工作能力;
6.具有較好語言和文字表達能力;
7.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要求。
(三)應聘人員其他條件
1.非京生源畢業生須符合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引進非京生源條件和要求;
2.留學回國人員須于2024年3月1日前取得最高學位(學歷)證書,并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完畢,且未在國內辦理過就業手續。其中,非京留學回國人員須符合北京市優秀留學回國人員引進相關政策。
3.博士后人員須為脫產博士后,與其他單位無人事關系,能于2024年11月15日前取得博士后證書并辦結出站手續,其中非京籍(未取得北京市常住戶口)人員還應符合全國博士后管理委員會關于進京落戶的條件和要求;
4.博士畢業生(含留學回國人員)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應聘專任教師崗位的北京生源博士畢業生,年齡可適當放寬;
5.碩士畢業生年齡不超過30周歲(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社會在職人員須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且人事、行政關系在京),同時具有相關實踐工作經驗,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應聘專任教師崗位的社會在職人員,年齡可適當放寬;
7. 具體招聘崗位、專業、學歷學位、人數等信息詳見《北京工業職業技術學院2024年度(第二批)公開招聘計劃》(附件1)。
二、招聘程序
(一)報名
應聘人員按要求登錄北京工業職業技術學院人才招聘系統(https://hrzp.bgy.edu.cn/)注冊并創建簡歷,簡歷內容須完善且與本人情況一致,簡歷成功填寫后應聘相應崗位。此渠道為我校唯一報名渠道,簡歷一經提交將無法撤回,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多報無效。
報名截止時間:2024年6月11日17:00
(二)初步篩選
學校成立由主管校領導、各相關職能部門、各用人部門組成的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報名人員簡歷基本情況、教育背景、工作經歷以及與所應聘崗位匹配度等情況,進行初步篩選。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時負責以下各環節相關工作。
(三)資格復審
初步篩選通過人員將進行現場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材料包括:應聘人員信息表、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面)、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首頁和本人頁)、初始學歷以來的所有學歷學位證書、英語水平等級證書(成績單)、職稱(技能)證書和科研成果、獲獎證書(證明)、科研立項、結題證書等。此外,應聘人員為黨員的,須提供由所在黨組織出具的黨員身份證明函件。通過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可參加測評環節。
(四)測評應聘人員
1.專任教師崗位:
(1)用人部門初試:主要形式為專業能力測試,包括但不限于科研工作介紹、理論知識測驗、試講、技術技能展示等內容。專業能力測試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專業技能、創新能力、科研能力、教學能力以及對前沿知識的掌握情況等。用人部門初試總分100分,最低通過分數線為80分。用人部門初試依據成績由高到低按不高于所招崗位需求人數1:5的比例進入學校復試環節,其中不足1:5比例的按照實際人數進入學校復試環節。
(2)學校復試:學校復試采取面試形式,由人事處組織實施。面試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語言表達能力、人際溝通能力、組織協調能力、綜合分析能力、心理健康、普通話水平以及崗位匹配性等。面試過程中進行提問答辯。學校復試總分100分,最低通過分數線為80分。
“用人部門初試”和“學校復試”均通過人員,兩項成績分別按照50%權重合計形成總成績,總成績滿分100分,最低通過分數線為80分。總成績排名在所招崗位需求人數以內且達到通過分數線的人員進入試崗環節。
2.非教師崗位:
(1)用人部門初試:可采取筆試、面試及現場操作等方式進行,具體安排以用人部門通知為準。用人部門初試總分100分,最低通過分數線為80分。用人部門初試依據成績由高到低按不高于所招崗位需求人數1:5的比例進入學校復試環節,其中不足1:5比例的按照實際人數進入學校復試環節。
(2)學校復試:學校復試采取面試形式,由人事處組織實施。面試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語言表達能力、人際溝通能力、組織協調能力、綜合分析能力、心理健康以及崗位匹配性等。學校復試總分100分,最低通過分數線為80分,學校復試成績排名在所招崗位需求人數以內且達到通過分數線人員進入試崗環節。
測評時間初步定于2024年6月中下旬,具體時間將另行通知,請應聘人員保持通訊暢通。
(五)試崗
擬聘人員在用人部門進行5個工作日試崗,由用人部門進行考核評價并提出書面評價意見,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綜合考察和體檢
對擬聘用人員進行考察和體檢。考察、體檢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擬聘人員名單
校長辦公會審批通過后,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八)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辦理聘用等相關手續。
三、相關說明
(一)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全過程,如發現佐證材料與報考崗位要求不符或提供虛假信息、偽造相關佐證材料者,一經發現,立即取消應聘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者,解除聘用合同,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二)未按時參加測評或體檢的應聘者,取消應聘資格。
(三)試崗、體檢、政審考察后出現招聘崗位空缺、個人放棄、資格不合格等情況,學校視情況從同一崗位合格的人員中按照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四)從報名到招聘工作結束,應聘人員應保證所留郵箱及電話號碼等通信暢通,因郵箱、電話聯系不暢造成無法通知應聘人員本人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負責。
(五)本批次應聘者本人原因,不能在2024年9月15日前(博士后出站人員經本人申請,可延長至2024年11月15日前)與我校簽訂聘用合同,影響聘用手續辦理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聯系方式
部門:北京工業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
聯系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區石門路368號
郵編:100042
聯系人:趙老師
聯系電話:61801217/18618266417,
聯系郵箱:zp@bgy.edu.cn(此郵箱不接收求職簡歷)
技術支持:劉老師,18847831997,liutx@hjsoft.com.cn
學校主頁: http://www.bgy.edu.cn/
北京工業職業技術學院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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