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吉林長春中醫藥大學附屬第三臨床醫院招聘6人公告
來源:長春中醫藥大學附屬第三臨床醫院
2024-05-29 09:56:32
長春中醫藥大學附屬第三臨床醫院2024年面向社會招聘人才公告(3號)
為進一步落實“人才強院”戰略,培養造就一支醫德高尚、專業性強、結構穩定、充滿活力的高素質專業化創新性人才隊伍,根據醫院發展和相關招聘工作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各部門崗位需求情況,現面向社會廣納人才,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公告共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6名。具體招聘崗位及條件詳見附件1。
二、報名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8年5月29日至2006年5月29日期間出生)。獲得博士研究生學歷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1983年5月29日至2006年5月29日期間出生)。招聘崗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崗位要求確定。年齡計算時間點均以5月29日為準(以本人身份證出生日期為準)。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報考不受年齡限制。
(二)崗位條件。
符合崗位所需要的學歷、專業、工作經歷等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
(三)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1.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報考,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
2.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其專業技術資格需要符合招聘單位設置的專業技術崗位系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考試組織部門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2.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
3.普通高校在讀的非2024年畢業生(2025年1月1日后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考生不視為2024年畢業生;同時,普通高校在讀的非2024年畢業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4.現役軍人;
5.“三支一扶”“大學生村官”等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及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招聘等未達到現工作地、單位或崗位要求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
6.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7.上述不得報考情形時間節點均以報名結束時間為準。
(五)回避。
本次招聘工作所有參與方以及可能影響公正的特定關系人需要回避的,參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執行。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
報名由醫院受理,采取現場報名等報名方式進行。
(二)報名時間。
1.報名時間:2024年6月13日上午 9:00至11:30;下午13:30至15:30。
2.報名地點及聯系方式:
報名地點:長春市凈月大街1643號長春中醫藥大學附屬第三臨床醫院中廳3樓C302室
聯系人:人力資源部張老師
聯系電話:0431-89912022
(三)報名要求。
1.報名人員須填寫并攜帶《2024年長春中醫藥大學附屬第三臨床醫院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3號)》(附件2,從網上下載打印填寫);
2.請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高中畢業證;各個階段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執業證、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等崗位需求的證件;工作經歷證明(在職證明或社保繳費明細證明);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證明材料等。以上證件原件、復印件各一份。原件現場審核后返還本人,復印件留存;
3.報名人員各個階段學信網上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和《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各一份(PDF版本,更新日期均為2024年5月);
4.報名人員近期(6個月內)正面1寸免冠照片1張(貼在附件2報名表上);
5.2024年畢業生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的,須提供由本校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簽署意見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若報名人員為留學回國人員,除需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6.需提供崗位要求的其他佐證材料;
7.請報名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報名,逾期不再受理;
8.報名人員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材料及聯系方式,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9.請考生確保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10.報名人員現場報名時因證件不全導致報名失敗,后果自負。
(四)資格審查。
醫院成立資格審查小組,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依據招聘崗位設置的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其中,專業條件主要依據教育部發布的《職業教育專業目錄(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3年)》《普通高校本科專業目錄新舊專業對照表(2012年)》《研究生教育學科專業目錄(2022年)》《全國技工院校專業目錄(2018年修訂)》以及綜合參考“研招網—專業知識庫”等相關目錄審核,目錄未涵蓋的專業,根據實際情況由有關方面共同研究確認。
(五)開考比例。
本公告各崗位均不設開考比例。
(六)相關事項。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證報名,對使用第一代身份證報名或考試的視為無效。
2.考生應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惡意報名擾亂報名秩序或編造虛假信息騙取報名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3.每名考生只允許報考一個崗位。
4.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工作經歷的計算截止時間點為2024年5月份,即到2024年5月份累計工作時間每達到12個月計為1年(普通高校在讀期間不能視為工作經歷進行累計計算)。其中,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四、招聘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技能操作考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考試將采用現場等形式由醫院組織實施。具體考試安排將在官網公布或進行電話通知,請報名通過人員所留電話號碼準確無誤并保持暢通。
五、體檢與考察
考試結束后,在考試總成績達到60分及格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選。體檢在指定的醫院統一組織進行,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并結合醫院實際用人需求情況確定。
體檢合格的考生,由醫院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其報考資格條件進行復查。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考生在體檢、考察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重要病史或違法違紀情況等導致體檢、考察結果不實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公示
經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選,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七、聘用
(一)對在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按程序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
(二)2024年畢業生報考人員,簽訂合同時均須提供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執業證書、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等崗位需求的證件,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資格。2025年1月1日以后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不辦理聘用手續(其中畢業證、學位證有一個日期為2024年的,可視為2024年畢業生)。
(三)在辦理聘用手續前自動放棄的人員,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根據用人實際情況經醫院黨委會研究決定是否遞補;需要遞補的,從報考同一崗位考試成績在及格線以上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在職人員報考的,在辦理聘用手續時無法與原單位依法解除人事(勞動)關系的,視為自動放棄擬聘人選資格。
(四)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注意事項
凡報名應聘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現場報名、資格審核、考試、體檢、考察、報到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騙取應聘資格的,均取消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對于招聘過程中應聘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此公告如有未盡事宜,請關注補充公告。
長春中醫藥大學附屬第三臨床醫院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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