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南新鄉市紅旗區事業單位招聘148人公告
來源:紅旗區人民政府
2024-05-29 16:20:52
新鄉市紅旗區2024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紅旗區是新鄉市的主城區和核心區,是全市的金融、科創和教育中心。行政轄區面積154.45平方公里,駐有2個國家級開發區,下轄2個鎮、5個街道辦事處和一個省級開發區(紅旗區先進制造業開發區),共41個行政村和39個社區,常住人口60萬。域內駐有5所高校(新鄉醫學院、河南科技學院、河南工學院、新鄉學院、新鄉職業技術學院)、2所獨立學院(河師大新聯學院、河南科技學院新科學院)和2所中專院校(新鄉市職教中心、紅旗區職教中心)。
功以才成,業由才廣。紅旗區堅持人才是第一資源,筑巢引鳳、求賢若渴,廣邀八方英才,匯聚發展活力,共建“幸福紅旗、首善之區”。為完善事業單位選人用人機制,加強我區人才隊伍建設,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令第6號)、《河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豫人社〔2015〕55號)及省市相關政策規定和要求,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及相關內容
本次招聘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48名,其中:兩鎮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6名;區屬中小學教師120名;兩鎮衛生院專業人員22名。具體招聘崗位、人數及相關要求見《紅旗區2024年公開招聘兩鎮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1)、《紅旗區2024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崗位一覽表》(附件2)和《紅旗區2024年公開招聘兩鎮衛生院專業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3)。
二、招聘資格和基本條件
(一)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崗位所需學歷、專業及資格條件;
5.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按同等專科、本科學歷報考;
6.符合崗位要求的年齡條件(30周歲以下指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35周歲以下指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7.連續2年及以上工作經歷指自2022年4月30日以前連續從事報考崗位相應工作經歷;
8.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9.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附件2、附件3)。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曾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不滿5年的人員;
4.因違反教師職業道德,被單位開除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員;
5.現役軍人和在讀的非2024年應屆畢業生;
6.國家和省市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三)報考條件說明
1.“年齡”表述中的“*年1月1日以后出生”和“學歷、學位”表述的“及以上”均包括“含”。
2.條件設定中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專業目錄與研究生專業目錄不一致的同類專業,可視為相近專業報考。
3.2017年起,由國家統一下達招生計劃的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同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本次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
報名辦法: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專業)報名,報名與參加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報名要求:報考人員必須按照本人畢業證、身份證、教師資格證等相關證件顯示的專業名稱、個人情況等如實填寫報名信息和提供真實有效的材料。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材料應當屬實、準確、完整、有效。否則,將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本人承擔。
專業條件按照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和教育部《職業教育專業目錄》(2021年版)、《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3年版)、《研究生教育學科專業目錄》(2022年版)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全國技工院校專業目錄(2022年修訂)》執行。
1.網上報名
(1)填寫并提交報名信息,上傳照片
報考人員于2024年6月3日上午9:00至6月6日下午17:00期間登錄紅旗區人民政府網(www.hqq.gov.cn),進入“網上報名”系統,按要求提交個人報名信息并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三個月內免冠正面證件照,紅底、藍底、白底均可,jpg格式,上傳照片須下載報名系統自帶“照片處理工具”,報名系統只識別利用此工具處理通過后的照片。照片必須反映本人特征,否則無法通過審查)。報考人員填寫報名信息并上傳照片成功后,必須點擊“提交審核”。報名資料提交被接收后,系統將自動生成一個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查詢報考資格審查結果、網上繳費、下載打印準考證和查詢成績等事項的重要依據,請報考人員務必牢記。
(2)報考資格審核
審核人員在報考人員提交報名申請的1日內對報考人員的報名申請和照片進行網上審核,并提出審核意見。報名申請被接收的人員,可于提交報名申請1日后登錄原報名網站,查看是否通過報考資格審核。通過報考資格審核的人員,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報考資料不全或電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在報名有效時間內報考人員應及時補充或更換并再次提交審核,逾期未再次提交申請的,視為自愿放棄報名。
報考中小學教師崗位的,在考察階段須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證,教師資格證任教學科與所報崗位一致。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考生,可憑有效期內《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報名本次考試。考生必須在用人單位聘用前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仍未取得的考生將不予聘用。
報名時間截止(6月6日下午17:00)后,報考人員只能查詢到審核結果。
(3)網上繳費
通過報考資格審核的人員,于2024年6月3日上午9:00至6月7日下午17:00期間通過紅旗區人民政府網(www.hqq.gov.cn)“網上報名”系統,按照提示步驟繳納筆試考務費。根據省財政、發改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除經批準免繳筆試考務費的人員外,報考者按每人每科30元(兩科共60元)繳納筆試考務費;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繳費完成后,考生須自行用A4紙打印《紅旗區2024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2份,以備面試資格審查時使用。
免繳筆試考務費的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提交申請、按規定上傳本人電子照片并通過資格初審后,于6月7日上午9:00-11:00和下午15:00-17:00期間到新鄉市紅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樓209室(新鄉市紅旗區渠東一路10號)辦理免繳費用的手續。
免繳筆試考務費的報考人員應提交以下材料: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考生須攜帶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和低保證(原件和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相關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和復印件)。逾期未辦理免繳費用的視為自動放棄。
(4)網上打印準考證
《準考證》打印時間為2024年6月24日上午9:00至6月29日上午9:00。報考人員要及時查看網上發布的信息,并保證通訊暢通,因通訊不暢影響考試的后果自負。
網上繳費成功的報考人員登錄紅旗區人民政府網(www.hqq.gov.cn),進入“網上報名”系統自行打印準考證(A4紙),以備筆試、面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時使用。
筆試準考證、《紅旗區2024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是報考人員面試資格確認等事項的重要依據,請妥善留存。
2.崗位及人員調整
擬招聘人數與各擬聘用崗位通過資格審查的人數(以繳費人數確定)比例不低于1:3。達不到開考比例要求的,相應核減或取消擬招聘崗位。崗位被取消的,該崗位的報考人員可調整到符合條件的其他招聘崗位;核減或取消的崗位情況將通過紅旗區人民政府網(www.hqq.gov.cn)發布公告。已繳費但招聘崗位被取消又不愿意或不能調整崗位的報考人員,憑本人身份證到新鄉市紅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樓209室(新鄉市紅旗區渠東一路10號)退回本人筆試考務費。
對特殊行業、短缺專業或層次要求高、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新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在確保競爭的前提下,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
3.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考試聘用的全過程。報考人員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如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將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本人承擔。
(二)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1.筆試
(1)筆試科目
本次統一招聘考試分為管理類、教育類、衛生類三個類別。
管理類筆試科目包括《職業能力測驗》、《公共基礎知識》兩科,兩科滿分共為100分。
教育類筆試科目包括《職業能力測驗》、《教育類專業知識》兩科,兩科滿分共為100分。
衛生類筆試科目包括《職業能力測驗》、《衛生類專業知識》兩科,兩科滿分共為100分。
(2)筆試采取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統一評分的方式進行。筆試時間定于2024年6月29日,筆試地點安排在新鄉市城區。報考人員應按照筆試準考證上確定的考試時間、地點、考場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和與報名時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證等。
(3)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大大學生征集力度的意見》(豫政〔2016〕53號)文件規定,在從新鄉市紅旗區入伍或入學前戶籍在紅旗區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報名參加本次招聘可享受招聘筆試加分政策,筆試成績加10分。退役大學生士兵已通過公開招聘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招錄為公務員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提交材料時間:2024年6月7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提交材料地點:新鄉市紅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樓209室(新鄉市紅旗區渠東一路10號)
加分提供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
退役大學生士兵提供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證。(2)本人入伍通知書。(3)戶口本。(4)本人退伍證。(5)本人符合報名條件的畢業證、學位證。
未在規定時間內申請加分并提交加分材料的,視為自愿放棄加分資格。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名單將在紅旗區人民政府網(www.hqq.gov.cn)予以公示,公示無異議的,享受相關加分政策。對于弄虛作假享受加分政策的,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
2.面試資格審查
根據筆試成績,按照同一崗位招聘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資格審查的人員。比例內末位筆試成績并列的考生,同時進入面試資格審查。筆試有作弊或成績為零分的,不得進入面試資格審查。
面試資格審查人員名單、具體時間、地點等有關事項另行通知。報考人員要及時查看網上發布的信息,并保證通訊暢通。
面試資格審查時,報考人員須提供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筆試準考證、畢業證(尚未畢業的應屆畢業生須提供畢業院校開具的畢業生就業推薦函)、學位證(在用人單位聘用前仍沒有提供畢業證、學位證的考生將不予聘用),教師資格證、學歷認證報告(或在學信網打印《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2)留學回國人員須持有效身份證、教育部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
(3)在職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或辭職手續;在編教師還須提供教育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4)報考連續2年及以上工作經歷崗位的人員須提供單位社保繳費證明或工資銀行流水。
以上材料均須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審驗合格后交復印件一份,同時提交報名時打印的《紅旗區2024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2份(需網上自行下載,A4紙打印)。
報考人員提供的證明和證件材料不全、不真實或不符合崗位條件的,取消資格。
通過面試資格審查的人員,將現場領取《面試通知單》。放棄面試資格的人員,本人應提交書面聲明。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面試資格審查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如有主動提出放棄、資格審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參加資格審查而產生的空缺,按照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人員屆時直接電話通知);《面試通知單》發放后,出現的空缺不再遞補。如經過遞補以后仍然達不到面試比例要求的,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研究并提出是否核減或降低比例的意見,經紅旗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在確保競爭的前提下可適當降低比例;如降低后仍達不到要求的,該崗位的招聘名額遞減直至取消。
特殊情況由紅旗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3.面試
(1)管理崗位、衛生崗位的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滿分100分。
(2)教師崗位的面試采取兩種方式進行,滿分均為100分。一是試講;二是試講和專業技能測試相結合(體育、音樂、美術、舞蹈)。面試時,如有缺考人員造成該崗位形不成競爭的,該崗位面試人員的面試成績應達到其所在面試小組使用同一套面試題本的面試人員平均分;形不成平均分條件崗位的須達到75分以上,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考生面試成績在面試結束時當場宣布。
4.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及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以后兩位數。
(三)體檢和考察
1.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當出現末位并列超計劃時,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筆試成績也相同,則通過面試加試,按面試加試的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
參加體檢人員名單及體檢相關要求在紅旗區人民政府網(www.hqq.gov.cn)公布。對體檢未到或不合格的依次遞補。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主動放棄。
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招錄的有關標準和規定進行,費用自理。體檢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由紅旗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工作領導小組和用人單位組成考察組,對其進行考察。考察采取審查檔案和實地考察等方法進行。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并對報考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符合相應教師資格證及專業要求,在考察階段必須提供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如不能提供,視為自愿放棄該崗位。
因考察不合格產生的空缺崗位不再遞補。因個人自愿放棄產生的空缺崗位,由紅旗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崗位需要和實際情況確定是否遞補。遞補須從報考同一崗位并參加面試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進行。
(四)聘用
1.根據考察結果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紅旗區人民政府網(www.hqq.gov.cn)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公示期間對公示結果有異議的,經調查核實后,應當取消的,不再遞補。
2.2024年應屆畢業生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前須提供畢業證和學位證,不能按時畢業或不能取得崗位要求的學歷的,取消聘用資格。
3.聘用人員屬于初次就業的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人員試用期參照國辦發〔2002〕35號文執行,其工資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紀律與監督
(一)按照國家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第27條之規定,實行回避制度。
(二)本次招聘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努力為報考人員創造公平競爭的環境,對政策規定、運作程序、方式方法等凡能公開的一律公開,對筆試、面試、聘用結果予以公示。在招聘過程中,邀請紀檢監察機構進行全過程監督。
(三)參與考務工作的人員要認真執行政策規定,嚴格遵守招聘程序,切實履行工作職責,不得隨意擴大招聘范圍,改變招聘程序,或擅自降低聘用條件和標準。對違紀、失職行為將嚴格追究責任。
(四)在報名、考試、閱卷、體檢、考察等過程中,以及試用期間和崗位聘用后,查明有違紀違規和違法行為的,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等法律法規,予以嚴肅處理和責任追究。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和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等違紀違規行為,取消報考者的聘用資格,列入不誠信人員名單,作為今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察的一項重要參考,并依法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五、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紅旗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實施。
(二)紅旗區人民政府網(www.hqq.gov.cn)為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的專用網站,有關考試招聘信息及相關事項,均通過該網站進行發布。報考人員未按照招聘公告、其他與招聘過程有關的公告、通知要求執行的,一律視為自動放棄,責任自負。
(三)受聘在職人員須按社會保險有關規定自行完善足額繳納養老保險,開具繳納養老保險證明,在紅旗區參保之前產生的相關問題由個人承擔。
(四)受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限和要求辦理相關人事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五)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任何以事業單位考試命題組、考試教材編委會、事業單位主管部門授權等名義舉辦的有關事業單位招聘考試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微信公眾號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近年來,發現社會上個別不法分子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之機搞詐騙活動,望廣大考生提高警惕,不要相信社會上的虛假及欺詐信息,以免給個人造成損失。
(六)報考人員在招聘期間務必經常登錄紅旗區人民政府網(www.hqq.gov.cn),查看招考信息,因個人原因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務必保持電話暢通,因個人原因聯系不上者視為自動放棄。被聘用人員要服從組織分配,對不服從分配者,取消聘用資格。
(七)本公告由紅旗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管理類咨詢電話(工作時間內):0373-3089338
教育類咨詢電話(工作時間內):0373-5291812
衛生類咨詢電話(工作時間內):0373-6389207
監督電話(工作時間內):0373-3870119
紅旗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工作領導小組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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