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懷化市新晃縣事業單位招聘20人公告
來源:新晃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
2024-05-29 17:49:02
2024年新晃侗族自治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號)《轉發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做好艱苦邊遠地區縣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發〔2017〕5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經縣委、縣政府研究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堅持工作需要、人崗相適,注重綜合能力和專業知識相結合。
二、招聘計劃
2024年新晃侗族自治縣計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0名,均為縣直單位招聘。各招聘單位具體招聘人數、崗位、資格條件等詳見《2024年新晃侗族自治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計劃及資格條件一覽表》(附件1)。
三、招聘條件
(一)報名須具備下列條件和要求
1.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和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2.專業、年齡及學歷要求
(1)專業要求:報考人員專業要求詳見《2024年新晃侗族自治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計劃及資格條件一覽表》(附件1)。本次招聘崗位專業要求參考《湖南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附件3)執行。
(2)年齡要求:報考人員年齡以有效居民身份證上的出生日期為準,年齡30周歲以下是指1993年5月28日以后出生的考生;年齡40周歲以下是指1983年5月28日以后出生的考生。
(3)學歷要求:報考人員應取得畢業證書且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結業證書、肄業證書等不符合報考要求。技工院校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畢業時取得職業資格,可以分別按照大專、本科學歷,報考符合職位資格條件且不限專業的招錄職位。
(二)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6.有吸毒史的人員;
7.現役軍人;
8.在讀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屆畢業生(在讀的全日制非2024屆畢業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學歷報考,其他情形依此類推);
9.本縣全額在編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10.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或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含擬制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組織人事、財務、審計、紀檢監察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信息
本次考試公告在懷化人事考試網(https://www.hhrsks.com)、新晃侗族自治縣政府門戶網(http://www.xinhuang.gov.cn/)公布,其他各環節的公告、公示等均在新晃侗族自治縣政府門戶網發布,報考人員務必及時關注。特別要關注報名、崗位計劃調整、領取準考證、考試、體檢等環節時間節點和重要信息,及時了解相關情況。若因本人不及時關注相關信息,造成的后果,責任自負。
(二)報名的方式、時間、地點及要求
1.報名方式:本次考試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2.報名時間:2024年6月11日 - 6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3.報名地點:新晃侗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七樓702室(新晃侗族自治縣晃山路15號)
4.報名要求:
(1)按照公布的招聘條件和要求,應聘人員在懷化人事考試網(https://www.hhrsks.com)、新晃侗族自治縣政府門戶網(http://www.xinhuang.gov.cn/)下載并填寫《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并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本人近期1寸同底正面免冠彩照3張、國家承認的學歷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以及中國高等教育信息網(學信網)下載并打印的帶二維碼《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須在有效期內)。
(2)在港澳、海外取得的學歷學位,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信息。
(3)未取得畢業證的2024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需畢業學校審核蓋章);未取得學位證的2024年應屆畢業生報考具有學士學位條件要求的崗位時,須提供就讀學校出具的“該應屆畢業生已經獲得某某學士學位,證書待發”的證明。所需的畢業證、學位證原件,須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4)報考人員的學歷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對有疑義的國民教育學歷(學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對有疑義的黨校學歷(學位),以省委組織部協調相關業務主管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對有疑義的技校學歷,以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認定的結果為準。
(5)報考限新晃戶籍的崗位,須具有下列條件之一:一是報考人員在2024年5月28日前的戶籍所在地為新晃縣;二是報考人員的配偶在2024年5月28日前的戶籍所在地為新晃縣;三是報考人在2024年5月28日前因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高考)戶籍遷出至錄取學校尚未遷回,其原戶籍所在地為新晃縣。報名時須提供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等相關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6)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同一人員報多個崗位的取消其考試資格。
(7)每個崗位招聘計劃數與該崗位有效報名人數的比例不得低于1:3,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經新晃侗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可適當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或降低開考比例。經調整招聘計劃數后仍無法達到最低開考比例的崗位,予以取消,報考人員可改報一次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實際參考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或降低開考比例開考崗位的,設置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
5.注意事項
(1)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必須一致。凡重復或多報及報名時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不一致者均予取消考試資格。
(2)報考人員須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及附件,慎重、理性報考符合條件的崗位,報名確認后不得修改報名信息和報考崗位。
(3)報考人員必須誠信報考,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有效。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自行承擔。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持偽造證件參加考試的,取消資格,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
(三)資格審查
報名時,根據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負責。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收取《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報考者自行下載打印)及應聘人員近期1寸同底正面免冠彩照3張(照片背面寫上應聘人員姓名)。
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四)準考證領取的方式、時間、地點
1.準考證領取方式:報考者憑個人身份證原件現場領取。
2.準考證領取的時間:2024年6月25日—6月27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5:30)。
3.準考證領取的地點:新晃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七樓705室
4.注意事項:逾期未領取準考證,視為放棄考試資格。筆試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是本次招聘考試(包括筆試、面試、實際操作、體檢等)必須出示的證件,請考生妥善保管,以免影響考試。
(五)考試方式
1.筆試
(1)筆試內容:見《2024年新晃侗族自治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計劃及資格條件一覽表》,筆試內容不指定教材。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的崗位,筆試總分100分,考試時間120分鐘;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專業知識的崗位,筆試總分100分(其中:公共基礎知識30分、專業知識70分),考試時間120分鐘。
(2)筆試時間:2024年6月29日上午9:00-11:00
(3)筆試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4)筆試紀律要求:見筆試準考證。
(5)筆試成績公布:筆試閱卷結束后,將及時在新晃侗族自治縣政府門戶網公布報考人員筆試成績。
2.面試
(1)面試時間和地點:具體時間、地點及相關規定另行公告。
(2)面試方式:采用結構化面試、技能操作的方式進行,具體要求見《2024年新晃侗族自治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計劃及資格條件一覽表》。采用結構化面試(其中專業技術崗位面試含專業知識)滿分為100分,面試時間10分鐘,占比綜合成績的40%;采用技能操作滿分為100分,面試時間根據各技能操作具體要求確定,占比綜合成績的40%。
(3)面試人選: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按1:2的比例確定,末位成績相同的全部進入面試。面試時,實際參加結構化面試和技能操作考試人數達不到有效競爭的,設置最低合格分數線為70分(含)。
(4)遞補:因報考人員放棄面試資格而造成招聘職位面試人數達不到招錄計劃1:2比例的,在報考該職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不超過兩次,遞補后仍達不到有效競爭的相應核減招聘崗位計劃數,招聘崗位只招1人的,不再核減招聘計劃數。考試實際參考人數未形成有效競爭的崗位設置當輪最低合格分數線70分(含70分),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予進入體檢環節,該崗位核減計劃數。遞補的時間及要求另行公告。
(六)成績合成和排名
1.綜合成績: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
2.綜合成績計算:考生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結構化面試成績或技能操作成績)×40%。
筆試成績、結構化面試成績、技能操作成績和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計分。
綜合成績設置合格分數線60分,達到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方可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序;筆試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進行排序;再相同的加試筆試一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
(七)體檢和考察
1.體檢
(1)確定體檢對象。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在參加面試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對象。
(2)體檢。體檢按人社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體檢醫院臨時抽取確定。同時增加毛發檢測吸毒史,有吸毒史的不予錄用。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院為初次體檢醫院,復檢時間不超過當天17:30。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當日復檢、當場復檢及非當日、非當場復檢都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3)不按規定要求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4)具體體檢時間另行告知。
2.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主要考察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況。同時要核實其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提供的報名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有效,是否具有報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況。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應聘人員,不予聘用。
3.遞補
因不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或放棄考察、考察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出現空缺的崗位,由招聘單位提出申請,并經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后,從報考同一崗位人員中按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不超過一次。
五、公示與聘用
考察結束后確定擬聘人員名單,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后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公示后因不合格或放棄等情況造成的招聘計劃空缺不進行遞補。試用期滿后,由用人單位對新錄用人員進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按程序解除聘用合同并終止人事關系。聘用后在新晃最低服務期限為5年。服務期內因受聘人員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受聘人員按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責任條款由聘用單位與受聘者共同約定,在聘用合同中明確)。
六、相關事宜
(一)報考人員報名時必須留下本人的聯系方式(手機或固定電話),并保持通訊暢通。否則,因無法與報考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二)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三)本次公開招聘未盡事宜按國家和湖南省有關規定執行。相關政策由新晃侗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縣人社局:0745—6222049
監督電話:縣紀委監委派駐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紀檢監察組0745-6225367
新晃侗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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