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吉林四平市伊通縣引進教育領域急需專業人才57人公告
來源:伊通滿族自治縣人民政府
2024-05-31 15:45:27
2024年伊通滿族自治縣引進教育領域急需專業人才公告
為進一步促進我縣教育事業高質量發展,解決縣城內學校急需專業教師問題,依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關于進一步放活事業單位人才交流的意見(試行)》(吉人社聯字〔2016〕45號)文件精神,經縣委縣政府同意,面向高校畢業生引進一批教育領域急需的高素質專業化人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人才崗位計劃
本次引進人才計劃為57人。具體引進人才崗位、人數及條件詳見《2024年伊通滿族自治縣引進教育領域急需專業人才崗位及資格條件一覽表》(附件1),一覽表中所列專業名稱均為國家標準學科目錄中的二級學科名稱。
二、引進人才對象與條件
(一)引進對象
引進對象為:2024年畢業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以及2022年和2023年畢業且在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國家規定的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
(二)引進條件
應聘人員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3.熱愛教育事業;
4.遵守紀律,品行端正;
5.身心健康,具有符合國家和行業規定并能堅持正常工作的身體條件;
6.年齡一般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8年5月31日--2006年5月31日期間出生)。年齡計算時間點均以2024年5月31日為準(以本人身份證出生日期為準)。獲得博士研究生學歷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1983年5月31日--2006年5月31日期間出生)。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普通高校2024年應屆畢業生報考人員,不受招聘年齡限制;
7.2024年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24年1月1日—2024年7月31日期間獲得相應的畢業證和學位證;
8.上崗前必須取得招聘崗位所需的教師資格證,未能在聘用時取得崗位要求的相應層級及對應學科的教師資格證,取消聘用資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考試組織部門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2.在讀的非2024年畢業生(2025年1月1日后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考生不視為2024年畢業生);
3.在讀的非2024年畢業研究生不得用已取得的本科學歷、學位報考,2024年畢業的定向省屬公費師范生不得報考;
4.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回避
事業單位招聘工作所有參與方以及可能影響公正的特定關系人需要回避的,參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執行。
三、報名時間及地點
時間:2024年6月12日、13日(星期三、星期四)8:30-16:00
地點:長春師范大學(老校區)學工樓三樓
報名聯系電話:工作時間0434-4222308
其他時間13694402900 于老師
四、引進人才程序
(一)報名(現場報名)
應聘人員所學專業、學歷學位等要與引進人才崗位所需資格條件一致。報名時所填寫的專業名稱必須與畢業證書上的準確名稱完全一致,只允許以畢業證對應的專業報考,不得以學位證所列專業報考。報名時應聘人本人須到現場,每名應聘人員只允許報考一個崗位,并提供下列材料:
1.應聘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2024屆畢業生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2022和2023屆畢業生需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畢業證和學位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3.2024屆畢業生提供加蓋院系公章的《2024年應屆畢業生證明》一份;
4.本校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簽署意見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
5.加蓋院系公章的歷年成績單一份;
6.已取得教師資格證的需提供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人員,可持在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報考,但需在辦理聘用手續時取得崗位要求的相應層次及對應學科的教師資格證;
7.《2024年伊通滿族自治縣引進教育領域急需專業人才報名表》(附件2)一份。
(二)資格審查
報名同時進行資格審查。由縣教育局抽調人員組成引進人才資格審查小組,負責依據招聘崗位設置的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并把審查結果當場通知考生。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方能進入面試環節。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招聘崗位及資格條件要求或弄虛作假騙取應聘資格的,均取消聘用資格。
(三)面試
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公告,具體面試事宜詳見伊通滿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站通知。
本次引進人才各崗位均不設開考比例。如果同一崗位引進人才名額與實際報名人數達到1:40及以上的,對報考該崗位考生進行筆試加試的方式確定面試資格人選(筆試加試時間另行通知)。進行筆試加試的崗位,面試資格人選依據招聘計劃按筆試加試成績1:3確定。取得面試資格的人選按規定程序參加面試,其筆試加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考生最終成績以面試成績為準。
面試采取講課和答辯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滿分100分,合格成績分數線為70分(含70分),即面試成績在70分及以上方具備擬聘用資格。講課形式為空講,時間為10分鐘,20分鐘時間準備講課內容。考生講課完畢后由考官提問答辯試題,考生現場作答,當場公布面試成績。如出現面試成績相同,進行面試加試確定擬聘用人選。
(四)初步確定擬聘人選
縣教育局在面試結束后依據面試成績確定擬聘人選。擬聘人選必須攜帶加蓋高校就業指導中心公章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或“全國畢業研究生就業協議書”,到伊通滿族自治縣教育局指定的地點簽訂就業協議,且在規定時間內完成雙方簽約工作,逾期視為自動放棄簽約資格。放棄簽約資格的,在面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及以上的考生中,按報考崗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果引進人才計劃出現空余崗位,由縣教育局在達到合格分數線及以上且同意調劑的考生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同一學段同一學科進行調劑。如同學段同學科調劑后仍有空余崗位,可從高學段同一學科達到合格分數線及以上且同意調劑的考生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向低學段同一學科調劑。
(五)體檢與考察
(1)簽約的考生需參加由縣教育局統一組織的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并結合事業單位實際用人需求情況確定。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體檢合格的,由用人單位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擬聘任崗位資格等情況進行考察。應聘者在體檢和考察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重要病史等導致體檢、考察結果不實的,取消聘用資格。
(2)體檢時間另行通知,具體關注伊通滿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yitong.gov.cn/)。
(3)未按時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及已簽約且體檢考察合格但在規定時間內未報到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在面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及以上的考生中,按報考崗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
經考察合格的,在伊通滿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按程序由伊通滿族自治縣教育局集中辦理聘用手續。一經聘用,即為國家正式編制教師,享受當地公辦教師一切待遇,被聘人員必須在聘用單位服務滿五年。被聘用人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五、注意事項
1.引進人才期間,請考生關注伊通滿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站,以后所有信息均在官網發布,確保通訊暢通;因考生原因未能如期參加招聘各環節的,由考生個人負責。
2.考生應對所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騙取報名資格和惡意報名擾亂報名秩序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體檢、聘用等相關資格。
3.已簽約且體檢和考察合格的考生,須在伊通滿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站發布的《2024年伊通滿族自治縣引進教育領域急需專業人才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期滿5個工作日內,到伊通滿族自治縣教育局報到。
4.報到時,須出具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等相關材料。如果考生在報到前未能取得上述證件,或因違紀受到學校處分或行政處罰,則就業協議書自動終止,引進人才單位不承擔違約責任。凡是考生單方面提出解除就業協議書的,伊通滿族自治縣教育局和引進人才單位不出具解約手續。
熱忱歡迎有志于投身伊通滿族自治縣建設的優秀學子踴躍報名,對于在招聘中遇到的具體問題,請直接撥打伊通滿族自治縣教育局電話(0434-4222308)進行咨詢。
此公告如有未盡事宜,有關引進教育領域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公告(補充公告)通過伊通滿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yitong.gov.cn/)進行發布,請注意查詢。
中共伊通滿族自治縣委組織部
伊通滿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伊 通 滿 族 自 治 縣 教 育 局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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