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郴州市永興縣事業單位招聘綜合類和文藝類工作人員24人公告
來源:永興縣人民政府
2024-06-03 11:03:15
2024年永興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綜合類和文藝類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條件設置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規〔2017〕17號)、《關于進一步做好軍人隨軍家屬就業安置工作的通知》(軍政〔2022〕54號)、《關于支持戲曲傳承發展的意見》(湘政辦發〔2016〕24號)、《關于進一步嚴格程序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發〔2014〕34號)、《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號)、《關于進一步規范我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號)和《關于進一步改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實施意見》(郴組〔2016〕11號)等文件精神,經永興縣委、縣政府同意,2024年永興縣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綜合類工作人員19名、文藝類專業技術人員5名,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1.計劃招聘事業單位綜合類工作人員19名、文藝類專業技術人員5名。各招聘單位具體招聘崗位、招聘計劃人數及資格條件等詳見《2024年永興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綜合類和文藝類工作人員計劃與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簡稱“《計劃與崗位信息表》”)。
2.招聘公告可通過以下相關網站進行查閱:
郴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http://czrsj.czs.gov.cn)
郴州人力資源考試網(http://61.187.189.252)
永興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yxx.gov.cn)。
3.招聘各環節相關信息指定在永興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發布。
二、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身體健康,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年齡、執業資格和其他條件,詳見《計劃與崗位信息表》。
(1)報考年齡要求詳見《計劃與崗位信息表》(如年齡要求在35周歲以下的,即在1988年5月31日后出生,其他情形依此類推);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或與崗位相匹配的副高級及以上職稱人員的報考年齡可以放寬到40周歲,即1983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2)限應屆高校畢業生報考的崗位僅限以下人員報考:未落實工作單位的2022屆、2023屆、2024屆全日制高校畢業生(包括2017年起國家統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截至公告發布之日,已是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的2022屆、2023屆、2024屆全日制高校畢業生(包括2017年起國家統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為已落實工作單位人員,不得報考限應屆高校畢業生報考的崗位。
(3)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對有疑義的國民教育學歷(學位),以省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對有疑義的黨校學歷(學位),以省委組織部協調相關業務主管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
(4)報考人員的專業應嚴格按照畢業證書填寫。報考專業參考《湖南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以下簡稱“《專業目錄》”)。所學專業已列入《專業目錄》但未列入招聘崗位專業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的,由招聘單位提出意見報其主管部門研究決定,無主管部門的報永興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研究認定。
(5)2024屆普通高校畢業生的學歷(學位)證書、國(境)外留學人員學歷認證須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交招聘單位審查,審查合格后方可聘用;其他人員的畢業證、學位證、留學歸國人員學歷認證和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均須在報名前取得,未在報名前取得的,資格審查不合格。
(6)面向駐永興縣現役軍人隨軍家屬招聘的崗位,報考人員必須為經駐本市軍隊團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批準,并辦理隨軍手續的部隊現役軍人配偶。
(7)崗位要求從事工作經歷、任職等計算時間,均截止至2024年5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計算。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在黨紀政務處分期內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5.現役軍人;
6.截至公告發布之日,未滿試用期和最低服務年限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7.截至公告發布之日,永興縣服務期內的特崗教師及“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永興縣鄉村教師公費師范定向培養的2024屆畢業生,訂單定向、本土化培養的2024屆畢業的免費醫學生;
8.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9.在讀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學生(在讀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學歷報考,其他情形依此類推);
10.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崗位;
11.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招聘工作按照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方式。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不收取報名費,現場報名時一并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報名期間,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名與考試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身份證件。特別提示:請報考人員下載《湖南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對應找到本人專業名稱,準確填寫本人報名信息,以便及時、準確選擇合適的崗位。
2.報名地點。湖南省永興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樓二樓原社保大廳(永興縣便江街道人民路238號)。
3.報名時間。2024年6月6日至6月12日(工作時間:上午8:30-12:00時,下午14:30-18:00時,節假日除外。)
4.領取筆試(面試)準考證。具體領取時間及地點在永興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另行公告。
特別提示:筆試(面試)準考證貫穿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全過程,請保留到考察之后。
5.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誠信考試承諾書,填寫好《2024年永興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綜合類和文藝類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禁止惡意提供虛假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考試聘用工作全過程。
(2)報考人員對招聘崗位的專業、學歷、學位以及其他條件等有疑問的,請報考人員直接咨詢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
(3)考試方式為筆試+面試的崗位,筆試開考比例不低于1:3。考試方式為面試的崗位,面試開考比例不低于1:2。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數或取消該崗位。被取消的崗位,該崗位報考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它崗位。
(4)取消招聘計劃的崗位,將于2024年6月13日在永興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yxx.gov.cn)上公布。報考崗位被取消的報名人員可在6月14日上午8:30至17:30前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或放棄本次考試,未在規定的時間內申請改報其他崗位的視同放棄本次報名。6月17日公布核減招聘計劃數。
(5)報考人員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并確保能隨時聯系,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或無法及時聯系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承擔。聯系電話如有變更,請及時告知招聘單位。
(二)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內容。報考人員自行下載并填寫好《2024年永興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綜合類和文藝類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并手寫簽名,一式兩份),資格審查時需提供:①本人有效證件(有效期內的身份證件、畢業證、學位證和報考崗位要求的相關資格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②非2024屆高校畢業生還需提供學信網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帶二維驗證碼,注意驗證碼時效,過期無效);③面向駐永興縣現役軍人隨軍家屬招聘的崗位還需提供雙方結婚證明、家屬隨軍審批等材料;④有工作單位的報考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權限)或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有服務期限和試用期限的報考人員須注明服務期、試用期是否已滿;⑤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崗位需提供單位出具的工作經歷證明,同期勞動(聘用)合同或養老保險繳費證明(可在智慧人社微信公眾號繳費查詢中截圖打印);⑥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照4張等資料進行現場報名。
如資格審查時還未取得相關證件,由發證機構提供有效證明和佐證材料,所有證件須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所有需復印件的資料必須同時提供原件,按以上順序進行裝訂。
2.資格審查注意事項。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明確專人負責對報考人員資格審查并確定。未按規定要求進行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視為放棄資格審查。報考人員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資格審查不合格。
(三)筆試
1.筆試組織。由永興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實施。永興縣紀委監委駐縣委組織部紀檢監察組、縣委組織部干部監督室負責全程監督。
2.筆試對象。按招聘崗位最低開考比例確定的資格審查合格人員。永興縣融媒體中心播音主持和新媒體運營員崗位、縣花鼓戲保護傳承中心演奏員和女演員崗位以及縣退役軍人服務中心工作人員(一)崗位,不進行筆試,只進行面試。
3.筆試科目。筆試采用閉卷形式,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分,一套試卷,考試時間120分鐘。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占50%)和寫作(占50%)。
4.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地點在永興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另行公告。報考人員應按照公告及筆試準考證上明確的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考試。
5.筆試紀律要求。報考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考場紀律,服從考場工作人員管理,如發生違反考試紀律的行為,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筆試注意事項。考生憑有效身份證原件、準考證原件參加考試。
7.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設置。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具體計算方法為:按照實際參考人員的成績之和除以有效參考人數所得的平均分數再乘以80%(實際參考人員的成績之和÷有效參考人數×80%)。
8.筆試成績及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公布。適時在永興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
(四)面試
1.面試對象。
①按照招聘崗位計劃數1∶2的比例,在該崗位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報考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面試對象。若按比例確定面試人數的最后一位出現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面試;若面試入圍對象放棄參加面試,則從同一崗位筆試成績中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遞補后面試對象達不到招聘計劃1:2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對象。
②永興縣融媒體中心播音主持和新媒體運營員崗位、縣花鼓戲保護傳承中心演奏員和女演員崗位以及縣退役軍人服務中心工作人員(一)崗位,經報名資格審查合格人員。
2.面試形式。永興縣融媒體中心播音主持崗位、縣花鼓戲保護傳承中心演奏員和女演員崗位的面試形式為實際操作能力測試;永興縣融媒體中心新媒體運營員和文字編輯崗位的面試形式為實際操作能力測試(口述回答);其他崗位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
3.面試內容。根據崗位要求確定,主要測試應試人員的能力素質及與招聘崗位的匹配度。
4.面試時間和地點:在永興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另行公告,報考人員應按照公告確定的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面試。
5.面試評分幅度。面試評分采用百分制。面試評分幅度統一為25分,起評分為70分,即在70—95分區域間評分。對于面試中拒絕回答、出現重大知識性錯誤等問題的,由主評委召集評委組商議,在起評分以下酌情評分。
6.面試成績。采取計算平均分的方法進行。即對每組評委的評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相加除以有效評委人數(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應參加面試而未參加面試的人員和面試成績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人員不予聘用。
7.綜合成績合成與成績排名
(1)綜合成績合成。
只進行面試的崗位,面試成績即為綜合成績。
其他崗位的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2)綜合成績排名。
根據招聘崗位,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排名,如果該崗位綜合成績出現并列時,則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排名。只進行面試的崗位,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排名,如果該崗位面試成績出現并列時,按考生面試總成績(即評委組7個評委對該考生面試評分之和)進行排名,如果面試總成績仍相同的,按評委組給予考生7個評分中最低分從高到低進行排名。
綜合成績排名適時在永興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
(五)體檢
1.體檢對象
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在參加面試人員中按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2.組織實施
(1)體檢時間:在永興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另行公告;
(2)體檢工作由永興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
3.體檢標準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等有關規定執行,同時進行吸毒史毛發檢測。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院為初次體檢醫院。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4.注意事項
報考人員憑有效身份證件、筆試(面試)準考證等原件參加體檢,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繳納,不按規定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考察內容主要是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現、工作能力、崗位匹配等情況。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條件,提供的報名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有效,是否具有報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況。組織考察時,應根據考察對象的情況采取適當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體的考察結論。考察工作由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七)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體檢和考察結論,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提交永興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查,經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永興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招聘崗位,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碼、監督電話。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為保護個人權益,公示期內反映問題時須署真實姓名書面反映并提供相關線索或證據,否則不予受理。
(八)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永興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召開會議進行研究,行文確定聘用人員名單,報郴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后按照相關程序辦理聘用手續。
招聘單位應在永興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相關手續后15日內與被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被聘用人員的入職時間從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之日起算。被聘用人員的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服務期限未滿人員不予批準報考其他單位。
四、特別提示
(一)報考人員應在指定官方網站(永興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yxx.gov.cn)查看招聘公告以及各招聘環節相關信息。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均不一一電話通知報考人員。報名時登記的通訊號碼,須保持暢通,通訊方式如有變更,請及時告知招聘單位。
(二)報考人員須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證件和筆試(面試)準考證原件。報考人員參加筆試、面試和體檢時,必須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原件(二代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公安部門出具的帶照片的戶籍證明)及準考證原件,缺少有效身份證件和準考證原件的考生不得參加筆試、面試和體檢。
(三)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須嚴格遵守公開招聘紀律,誠信參與招聘考試,不弄虛作假,不違紀違規,不隨意放棄。對違紀違規行為,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四)面試后,對放棄體檢、考察資格或者體檢、考察不合格造成計劃崗位數的空缺時,每個崗位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予以遞補一次,面試成績在70分(不含70分)以下的不得列為遞補對象。
(五)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且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五、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由永興縣紀委監委派駐縣委組織部紀檢組和縣委組織部干部監督室派出監督員進行全程監督。
六、招聘考試服務
(一)招聘政策、考務程序咨詢電話:永興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考試院,0735-5535953。
(二)招聘崗位所需的學科專業、學歷、學位、年齡和其他條件等以本次公告為準,具體事項由各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詳見《計劃與崗位信息表》。
永興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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