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師范大學招聘工作人員7人公告
來源:四川師范大學人事處
2024-06-03 14:29:19
四川師范大學2024年5月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校擬于2024年5月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共7名。根據《四川省教育廳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教育廳所屬高等學校公開招聘和流(調)動人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3〕288號)、《關于印發〈四川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通知》(川人社規〔2024〕3 號)等有關要求,現將我校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附學校簡介
四川師范大學是四川省屬重點大學、國家首批“中西部高校基礎能力建設工程”實施高校及全國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示范校,是四川省舉辦本科師范教育最早、師范類院校中辦學歷史最為悠久的大學。學校位于四川省省會——成都市,現有獅子山校區、成龍校區、遂寧校區三個校區。
學校是全國首批碩士授權單位,第十批博士授權單位,舉辦有文學、理學、工學、哲學、經濟學、管理學、法學、歷史學、教育學、藝術學、農學、交叉學科等十二個學科門類。建設有4個博士后流動站(中國語言文學、教育學、心理學、數學),7個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中國語言文學、教育學、數學、心理學、中國史、物理學、化學),23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18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類別,4個ESI全球前1%學科(化學、計算機科學、材料科學、工程學),82個本科專業(入選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31個、省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25個);建設有教育部重點實驗室1個、教育部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1個、四川省哲學社會科學重點實驗室1個、四川省“2011”協同創新中心1個,四川歷史名人文化研究中心2個,全省重點中華文化研究院1個,全省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研究基地1個,四川省社會科學普及基地2個,四川省新型智庫1個,四川省高校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4個,四川省高校區域和國別重點研究基地2個,成都市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基地2個,四川省社會科學高水平研究團隊3個。
其他詳細情況請在四川師范大學網站上查閱(網址:www. sicnu.edu.cn)。
二、招聘對象、范圍及基本條件
(一)招聘的對象及范圍
面向全國招聘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學歷和博士學位,并完全符合《四川師范大學2024年5月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含表注,以下簡稱《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相關崗位條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員。其中,2024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并憑證書辦理確認等手續;其他報考者必須在報名時取得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并提供有關證書的,視為報考者自動放棄,責任自負。2025年1月1日之后畢業的全日制在讀生不屬于此次公招的范圍。
(二)基本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體檢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
(3)具備本公告具體招聘崗位要求的條件和資格(詳見《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其中,應聘者本人有效的畢業證所載學歷和所獲專業名稱,應與擬報考崗位的“學歷”和“專業條件要求”兩欄分別相符;應聘者本人有效學位證上的學位,應與擬報考崗位的“學位”資格要求相符。
(4)符合條件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報考須征得單位書面同意。
特別提示:不符合報考條件者,請勿報考,否則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4)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5)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和《四川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6)尚處于國家和我省規定的最低服務期和試用期內的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
(7)按照《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規定,由人民法院通過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其他政策法規明確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失信人員。
(8)法律法規等規定的其他不能報考事業單位的情形。
三、招聘崗位、名額
本次招聘均在事業單位經批準設置的崗位內招聘,招聘名額為7名。具體崗位見《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
四、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僅采用網絡報名方式進行,不組織現場報名。應聘者于2024年6月3日登錄四川師范大學人事處網站(http://rsc.sicnu.edu.cn/),進入“人才招聘系統”填寫應聘信息及提交個人簡歷(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截止時間為2024年10月31日,名額招滿即止。
在招聘過程的任何環節中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均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且后果自負。
五、考核
考核具體方式為面試+心理測評。具體時間、地點及方式另行通知。
(一)報名資格審查
用人部門按照公布的崗位條件對應聘人員報名資格進行審查,資格審查中,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資格審查不予通過。其中,境外留學人員需在人才招聘系統上傳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學歷、學位參加資格審查,留學期間所學專業未列入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學科專業目錄的,其最終是否符合專業條件,在進入面試通過人員名單后,由四川師范大學通過相關高校或省級及以上相關科研機構等第三方對其留學所學專業進行認定,認定為相似專業的視為專業資格條件合格。
(二)面試方式
用人部門根據報名資格審查情況,向學校提交建議面試名單。不定時組織面試考核,通過專業試講加答辯方式進行面試,重點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現、與崗位發展的匹配度、發展潛力、團隊協作精神及綜合素質等。
(三)面試結束后,進行心理測評,心理測評不計入面試成績,但作為評估面試通過人員的重要考慮因素之一。境外留學人員所學專業經第三方認定為符合專業條件的,方能進入面試通過人員名單。
六、體檢
(一)體檢人員確定
用人部門處務會/部務會按照面試通過人員的面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為體檢人員。
(二)體檢醫院及體檢標準
體檢由用人部門組織在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四川省教育廳關于印發〈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號)、《四川省教育廳關于調整〈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川教〔2007〕102號)、《四川省教育廳關于調整〈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有關條款的通知》(川教〔2010〕26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3部門《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和《國家公務員局考試錄用司關于對懷孕考生參加體檢有關問題的復函》(國公考錄函〔2009〕07號)的要求執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社部、教育部和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的要求執行。
(三)復檢及遞補
除按規定應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學校或體檢人員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只進行1次,可到除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
當某崗位因體檢人員棄權或體檢不合格等原因出現空額時,學校將按照既定的體檢人員確定規則,依次等額遞補其他符合條件的體檢人員。
七、綜合考察
四川師范大學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心理調適能力、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綜合考察,并對其與報考相關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確認。
八、審核、審定
根據學科發展需要和人才隊伍建設需求,通過考核、體檢和綜合考察的人員,經學校人才工作機構審核后的人員報校長辦公會、黨委常委會審定最后通過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九、公示
經校長辦公會、黨委常委會審定確定的擬聘用人員,在省人社廳官網“人事考試”專欄、省教育廳官網及四川師范大學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聘資格,不予審核確認;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予審核確認,如經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公示期間因被公示人棄權或因其被舉報查實取消擬聘資格后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公示后,因擬確認人員棄權等原因出現的招聘名額空額,不再遞補;擬確認人員的材料提交校長辦公會、黨委常委會集體研究決定后,因棄權等原因出現的招聘名額空額不再遞補。
十、審核確認及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無異議人員由我校通知報送以下材料的時間和地點。
(一)在職人員應提供原單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單位應聘的書面材料[通過我校審核確認后,在職人員再按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勞動)合同或者同意流(調)動的書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裁決書等有效書面證明材料以及有效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二)2024屆畢業生應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三)下崗、失業人員應提供戶口所在地縣級勞動保障部門發放的《再就業優惠證》或失業證明、有效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以及有效的人事檔案管理機構出具的檔案管理證明。
(四)按規定應提供的其他材料。
我校負責對報考人員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查,并對符合公告要求的擬聘人員進行審核確認。通過招聘單位審核確認的人員,取得聘用人員資格。
我校憑本單位出具的確認文件,書面通知取得聘用資格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單位報到,并按照有關規定簽訂事業單位人事聘用合同,實行事業單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相關材料的以及通過審核確認后未按規定時間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擬聘(聘用)資格。
十一、紀律與監督
學校在公開招聘中,將確保信息、過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凡違反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規定,特別是不按公告進行資格審查的,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等規定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給予政紀黨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二、特別提示
(一)本公告如有調整、補充等事項,在省人社廳官網“人事考試”專欄、省教育廳官網及四川師范大學網站公告或通知。
(二)請應聘者確保聯系方式正確、暢通。否則因無法與應聘者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應聘者自行負責。
十三、聯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錦江區靜安路5號四川師范大學人事處(獅子山校區第七教學樓A區303室) 郵編:610068
聯系人:周老師 、劉老師
電話:028-84768068、84761200
監督電話:
028-84761400(四川師范大學紀委辦公室)
028-86110025(四川省教育廳人事處)
人事處網址:http://rsc.sicnu.edu.cn
四川師范大學人才招聘公眾號:scsfdxrczp
四川師范大學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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