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寧波市鄞州區教育系統面向“民轉公”學校招聘27人公告
2024年寧波市鄞州區教育系統面向“民轉公”學校招聘事業編制教師公告
為切實做好民辦義務教育學校轉為公辦學校(以下簡稱"民轉公")后教師隊伍配置工作,寧波市鄞州區教育系統決定面向鄞州區"民轉公"(含終止辦學或停止招生)學校招聘事業編制教師27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擇優聘用的方式進行,通過考試、體檢和考察等程序定向招聘中小學事業編制教師。
二、招聘對象
鄞州區"民轉公"(含終止辦學或停止招生)學校非事業編制在崗教師(截至時間以2022年6月社保繳納憑證為準)。
三、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2.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有較強的敬業精神和組織協調能力;
3.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專業、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要求;
4.具有招聘崗位相對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和所需的專業要求;
5.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四、招聘崗位、招聘指標、資格條件及專業要求
五、招聘程序
(一)系統報名
2024年6月7日8:30—6月11日11:30(每日晚上20:00—次日早上8:30報名通道不開放)。
符合招聘條件的報考人員通過掃描下方二維碼,按提示要求錄入個人信息并選擇招聘崗位。每位報考人員僅限報考一個招聘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報名確認的重要依據,請妥善保管。
2024年寧波市鄞州區教育系統面向“民轉公”學校招聘事業編制教師報名通道
(溫馨提醒:6月7日上午8:30開始)
(二)資格初審
鄞州區教育局在報名結束后按照招聘崗位對已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期間報名系統不開放。
(三)查詢及再次報名
已報名人員可在6月12日14:00—17:30,通過掃描報名二維碼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初審的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未通過初審的,可在規定時間(6月13日8:30—11:30)內再補充信息或改報其他崗位并接受資格初審,逾期不得改報。
再次報名人員可在6月13日14:00—17:30查詢報名初審結果。
初審結束后,符合招聘條件的報名人數不足招聘指標數3倍的崗位,酌情取消或核減該崗位招聘指標。取消或核減的招聘指標及具體面試時間、地點等將在鄞州教育網"公示公告"、"教師招聘"欄(下同)及時予以公布。
(四)面試
符合招聘條件的報名人數與招聘指標數比超過(不含)6:1的,則該崗位招聘人員需先進行初試。初試形式為結構化面試,主要測試招聘人員的分析應變能力、解決問題能力、專業綜合素質以及職業發展愿景等情況,該崗位根據初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標數1:6進入面試,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規定比例內末位考生初試成績并列的,一并進入面試環節,初試成績不帶入考試總成績。
面試形式為試講,主要測試課堂教學能力和教育教學綜合技能,總分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進入面試人員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按照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
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標數1:3的比例確定入圍資格確認和筆試對象,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規定比例內末位考生面試成績并列的,一并進入資格確認和筆試環節。面試成績和進入資格確認和筆試人員名單于面試結束后在鄞州教育網公布,同時公布資格確認的時間、地點。
(五)資格確認
所有崗位進入筆試環節人員須按照資格確認材料清單(詳見附件),攜帶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參加現場資格確認。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取消參加筆試資格。未按要求參加資格確認的,視作自動放棄筆試資格。進入筆試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鄞州教育網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打印詳見鄞州教育網通知。
(六)筆試
采用閉卷考試的形式,主要內容為綜合寫作,總分100分。進入筆試人員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
筆試結束后,各招聘崗位根據面試成績、筆試成績合成計算總成績。總成績=面試成績×60%+筆試成績×40%。各招聘崗位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標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與考察對象。若規定比例內末位考生總成績并列的,面試成績高者確定為體檢與考察對象,若面試成績也相同,則另行加試。考試總成績及入圍體檢人員名單于筆試結束后15個工作日內在鄞州教育網公布。
(七)體檢與考察
體檢與考察工作由鄞州區教育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規定執行,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結果不合格者淘汰。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主要對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詳細考察。考察結論分為"合格"和"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具體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有關規定執行。
(八)公示與聘用
考察合格后,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相關擬聘用人員聘用資格;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擬聘用人員正式報到前,鄞州區人力社保局對擬聘用人員進行檔案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的,辦理聘用報到手續。新聘用人員凡屬農業家庭戶的,須在試用期或執行初期工資期間,辦理農轉非遷戶手續;未辦理的,在試用期或執行初期工資期滿時,解除聘用合同。人員入職時需按相關規定自查并清理享受股份經濟合作社股權、農村宅基地審批、水庫移民扶持、房改政策等各項待遇。
六、遞補規定
1.資格確認不通過或未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確認的,空缺名額從該招聘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
2.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考試的視作自動放棄,由此產生的名額空缺不再遞補。
3.在體檢和考察環節有放棄或不合格者(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公示等環節出現招聘崗位名額空缺、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實有據不予聘用的,在該招聘崗位考試合格人員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
4.對無正當理由不按時辦理手續者,在鄞州區教育局報送鄞州區人力社保局核準后,取消聘用資格,由此產生的空缺名額不再遞補。
七、其他事項
1.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全過程,報考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和材料須真實有效,一經發現信息不實或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報考、聘用資格。
2.本次招聘實行服務期制度,聘用人員在鄞州區教育系統服務年限不得少于5年(含試用期,其中全日制碩士及以上研究生學歷學位人員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3.報考人員須在報名第一日前取得學歷證書及招聘崗位相對應的教師資格證書。
4.招聘崗位中所涉及的專業類別,參照教育部最新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和《研究生教育學科專業目錄》,國(境)外高校專業相近的以所學課程為準。
5.報考人員在招聘程序各環節中的違紀違規行為,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處理。
6.鄞州區教育部門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針對本次招聘的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任何針對本次招聘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我區教育部門無關。
本次公開招聘咨詢電話:0574-89189435、89189436(工作時間開放);監督電話: 0574-89292903 (鄞州區紀委區監委派駐第九紀檢監察組,工作時間開放)
寧波市鄞州區教育局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