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廣西北部灣大學招聘11名專職輔導員的公告
來源:北部灣大學
2024-06-05 10:21:18
北部灣大學招聘11名專職輔導員的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我校面向社會招聘11名專職輔導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公開招聘,自愿報名、全面考核、公平競爭、擇優聘用。
二、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思想政治素質優秀,品行端正、為人誠實,作風正派,遵紀守法,無違法犯罪記錄;
2.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素養,有團隊意識和奉獻精神;
3.身體健康,態度誠懇,有敬業精神,能勝任崗位工作。
(二)具體條件
1.須具備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學歷學位最遲須于2024年7月前取得);國(境)外取得的學歷學位須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2.年齡不超過30周歲(1994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專業等要求詳見附件《北部灣大學2024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因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違紀違規行為受到禁止報考處理,且未滿處理期的人員;
3.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下同);試用期內取消錄用未滿5年的公務員;被辭聘未滿5年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4.被各有關機關列為失信人員,且還在記錄期內的人員;
5.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6.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7.按《關于加強對失信被執行人聯合懲戒的實施意見》(桂高法會〔2018〕13號)文件規定,限制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失信被執行人;
8.按《關于建立教職員工準入查詢性侵違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見》(高檢發〔2020〕14號)、《關于落實從業禁止制度的意見》(法發〔2022〕32號)文件規定,不得招聘為高校教職工的人員;
9.違反《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教師〔2018〕16號)、《教育部關于高校教師師德失范行為處理的指導意見》(教師〔2018〕17號)等規定,存在師德失范行為且情節較重的人員;
10.經查詢發現有喪失教師資格信息和在撤銷教師資格期限內的人員;
11.有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等行為的人員;
12.有法律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招聘流程
(一)報名
1.報名截止時間:2024年6月13日17:30。
2.報名方式
符合崗位報考條件人員,掃碼進行報考信息匯總登記(二維碼詳見附件3),根據附件2的要求將相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證、學歷學位(應屆的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黨員證明等掃描制成一個PDF文件,并上傳、提交成功。報名情況可通過掃碼附件4進行查詢。
待接到考試通知后,準備《北部灣大學應聘人員材料》(附件2)等相應的紙質材料一式7份及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在考試現場提交核驗。應聘人員須按照要求提交報名材料,不按照要求提交者將視為無效報名,資格審查不通過。
(二)資格審查
學校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根據應聘人員報名時提供的材料,初步確定符合條件的人員。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招聘過程,如發現應聘人員條件不符合學校招聘崗位條件或《北部灣大學應聘人員材料》填寫不實、弄虛作假的,取消其應聘資格。
(三)筆試、面試資格
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可參加筆試環節。進入筆試人員另行通知。
筆試成績不低于60分的應聘人員可進入面試環節;筆試成績僅作為面試資格的篩選依據,不計入最終成績。因個人原因未能參加筆試或面試的,按棄權處理。
(四)筆試、面試安排
每個崗位按照不少于1:3的比例組織筆試和面試,確因特殊情況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經學校核準后,按實際符合報考條件的人數調整開考比例,并及時通知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筆試、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1.筆試內容(滿分100分)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
筆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專業水平及崗位所需的業務知識。
2.面試內容(滿分100分)
面試以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業務素質及潛在能力,包括應聘者的綜合分析、專業技術、言語表達、計劃組織、人際關系、應變能力以及自我認知程度等。
面試成績按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名,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及面試成績排名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擬考核人員。
(五)學校審定
學校根據應聘人員的筆試及面試情況確定擬聘人員。
(六)考核
學校對擬聘人員進行考核。考核著重對擬聘人員在政治思想素質、道德素質、崗位匹配度、工作經歷等方面進行考核。為確保人才質量及崗位匹配,如確無合適人選,取消該崗位的招聘。
(七)體檢
學校通知考核合格的人員到三甲醫院進行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
(八)公示及聘用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經公示無異議人員,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簽訂聘用合同,按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制度。擬聘人員入職前,經查詢擬聘人員有《關于建立教職員工準入查詢性侵違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見》《關于落實從業禁止制度的意見》規定情形的,或有喪失教師資格信息和在撤銷教師資格期限內的,學校不予聘用。聘期內經查閱檔案或經其他方式查詢發現教職工在聘用前有違法違紀行為、喪失或撤銷教師資格、師德師風等問題,或存在從業禁止制度中列明的有關禁止情形,或隱瞞個人其他重大事項(如心理健康問題、重大疾病等)的,解除聘用關系。
四、聯系方式
以上未盡事宜,請咨詢張老師,電話:0777-2808186。
3.報名登記 二維碼
4.報名結果查詢 二維碼
北部灣大學人事處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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