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普洱市委政策研究室招聘公益性崗位人員公告
來源:普洱政研網
2024-06-05 13:31:22
中共普洱市委政策研究室關于招聘公益性崗位人員的公告
中共普洱市委政策研究室因工作需要,面向全市公開招聘1名公益性崗位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根據《普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普洱市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普人社發〔2020〕86號)規定,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接受有關部門和社會監督。
二、招聘人數及崗位
招聘人數:1人
招聘崗位:公共服務管理崗
崗位職責:協助綜合科完成日常事務,服從單位安排的臨時性工作。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安置對象為在法定勞動年齡內的,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愿且辦理《就業創業證》并進行了失業登記和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的就業困難人員,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
1.連續失業1年以上人員。
2.男年滿50周歲和女年滿40周歲以上的城鎮登記大齡失業人員。
3.有勞動能力的殘疾人。
4.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員。
5.零就業家庭人員。
6.連續失業6個月以上的2023屆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
7.連續失業3個月以上的易地扶貧搬遷至城鎮的脫貧勞動力。
(二)綜合素質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黨的基本路線,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質好,無違法犯罪記錄。
2.具有較好的語言表達、協調溝通能力,工作責任心強、愛崗敬業、吃苦耐勞,服從組織安排。
3.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具有一定的財會知識和計算機操作能力,能夠熟練使用Word、Excel等辦公軟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予招聘
1.受過治安或刑事處罰的;
2.處于黨紀、政紀處分期間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在境內外從事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
5.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勞動用工規定不能招聘的。
四、報名方式
凡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由本人攜帶《就業創業證》、二代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書等相關個人證件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張,于規定報名時間內前往市委政研室報名,報名時提供《2024年中共普洱市委政策研究室公益性崗位招聘申請表》(見附件)。
五、報名時間、地點及聯系人
報名時間:2024年6月6日至6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及法定節假日除外)
報名地點:中共普洱市委政策研究室綜合科(普洱市思茅區北部行政中心1號樓2樓2—09室)。
聯 系 人:陳戩、鄧蓉芳
咨詢電話:0879—2189401
六、工資待遇
一經錄用,按照普洱市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執行,繳納五險,工資每月3500元(包含個人五險繳納部分),由市委政研室按月足額發放。單位不安排食宿。
七、招聘程序
(一)資格初審。報名結束后,由單位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初審。
(二)資格復核。資格初審通過人員,送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審核。
(三)面試。普洱市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審核通過的人員,由單位對考核對象的職業道德、工作能力、理論知識、法律法規等方面進行面試,擇優錄取。
(四)體檢。審核通過錄入人員進行健康體檢,并將體檢報告交我單位。
(五)確定人選。根據面試、體檢和崗位要求,確定擬聘用人員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六)聘用。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照《普洱市公益性崗位開發與管理暫行辦法》規定辦理聘用手續。試用期為1個月。
報名人員須認真閱讀招聘簡章,對所提供信息及資料的真實完整性負責,經審查不符合普洱市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實施細則條件的,直接取消其資格,不再另行通知。本公告由中共普洱市委政策研究室負責解釋。
中共普洱市委政策研究室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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