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襄陽高新區定向招聘中小學教師93人公告
來源:襄陽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2024-06-07 13:33:53
襄陽高新區2024年定向招聘中小學教師公告
根據《省教育廳 省委編辦 省財政廳 省人社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新時代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管理的若干意見》(鄂教師〔2021〕1號),以及《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有關精神,現將高新區2024年定向招聘中小學教師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定向招聘崗位
本次定向招聘崗位共60個,招聘單位及其招聘崗位數在資格初次審查后發布,但聘用后的實際用人單位為報考人報考時所在單位。各學段各學科教師招聘崗位數量,原則上按照各學段各學科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資格審查合格總人數的比例來確定。同一學段的同一學科按照比例計算所得招聘崗位數量不足1人的,則與其他相近學科整合為綜合學科,再根據綜合學科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資格審查合格總人數的比例確定綜合學科招聘崗位數量,如體育綜合、理科綜合、文科綜合等。各學科招聘崗位數見《襄陽高新區2024年定向招聘中小學教師崗位表》(附件3)。
二、定向招聘對象和資格條件
2021年8月13日前實施招聘進入,高新區社會事務局和高新區社會保障服務中心現登記在冊,且在高新區公辦中小學校連續任教至今的編外聘用教師可以報考。報考人員還應當滿足以下條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意識,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責任感強,愛教敬業,樂于奉獻,遵守《新時代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
3.身體健康,具備擔任教師的身體條件,無傳染性疾病;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質,無精神病史;
4.具備本科及以上學歷;
5.具有與所報考學科崗位任教學段一致或高于該任教學段的教師資格證,且所報考學科與教師資格證任教學科一致;
6.年齡在45周歲以下(即在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報考: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司法調查,或黨紀、政務處分影響期未滿的;
2.正在接受或已受過刑事處罰的;
3.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
4.受聘為編外聘用教師以來年度考核結果有一次或一次以上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
5.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的其他不得報考的情形。
三、定向招聘程序
(一)報名
1.時間:2024年5月20日(本公告發布前即已通知各學校于此日組織報名完畢)
2.地點:未外出交流的教師在現任教學校報名,外出交流的教師在派出交流的學校報名。
3.報名應提交的材料:
⑴報名登記表(附件1)和資歷業績評審表;
⑵二代身份證;
⑶無犯罪記錄證明;
⑷學歷、學位證書,以及學信網學歷、學位注冊備案表或認證報告;
⑸教師資格證書;
⑹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⑺受聘為高新區編外聘用教師以來,在規定時限內所獲有關榮譽證書、教科研成果證書等;
⑻涉及學校出具的近五年擔任學校班主任、中層及以上干部、團委書記、少先隊輔導員證明,近五年任區兼職教研員聘書;
⑼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報名時,報考人員只能選擇報考一個學段的一個學科教師崗位。報考學科崗位包括:初中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道德與法治(思想政治、思想品德)、歷史、地理、體育與健康(體育)、音樂、美術、心理健康、信息技術;小學語文、數學、英語、道德與法治(思想政治、思想品德)、體育與健康(體育)、音樂、美術、心理健康、信息技術、科學。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招聘過程。學校將初審通過的報考人員名單,及相應報考人員的資歷業績評審表在校內公示,于公示無異議后報區社會事務局組織復審。通過復審的報考人員名單在襄陽高新區政府網站公示。資格審查合格的報考人員方可參加資歷業績評審和招聘考試。
資格審查后,社會事務局根據各學科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計算各學科教師招聘崗位數,并在高新區政府網站發布。
對按規定計算所得招聘崗位數量不足1人的學科,該學科相應報考人員將被調劑到有關綜合學科崗位。不同意調劑的,不能參加本次定向招聘。
(三)資歷業績評審
專家評審組對資格審查通過人員提交的資歷、業績材料進行審查,根據《襄陽高新區2024年定向招聘中小學教師資歷業績評分細則》(附件2)評分。資歷業績滿分為100分。資歷業績評審得分在高新區政府網站公示。
(四)筆試
筆試卷面總分為100分,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涵蓋政治、經濟、法律、歷史、時事、教材教法、教育學、心理學、師德師風等方面的知識。
筆試的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五)面試
筆試完成后,區社會事務局在高新區政府網站發布筆試成績公告。按招聘崗位數1:3比例,從達到合格線的報考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并由區社會事務局發放面試通知書。招聘崗位數與資格審查通過人數未達到1:2(比如某學科只有1個招聘崗位,但資格審查通過人數未達到2人;有2個招聘崗位,但資格審查通過人數未達到4人,依此類推)的,在核減相應崗位數后,達到合格線且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全部確定為面試人選。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并列的一并進入面試人選范圍。
當出現報考人員放棄資格復審或者資格復審不合格情形時,則從達到合格線的報考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合格線按綜合筆試成績和資歷業績評審得分情況確定,并在面試公告中發布。
1.面試方式
面試重在測試考生專業和教育教學能力,一般采用說課講課、才藝展示等方式進行,考官根據面試評分標準和考生實際表現進行評分。面試說課、講課、才藝展示時間不能超過規定時間。
2.面試學科和命題
⑴面試學科。除綜合學科外,其他崗位面試學科與報考人員所報考崗位的學段、學科一致,區分小學段和初中段,如初中語文、小學語文。綜合學科一般不區分小學段和初中段,以初中學科作為面試學科。
⑵面試命題。按前述規定學科,在現行教材范圍內命題,滿分100分。
⑶面試的時間和地點見面試公告。
3.面試一般程序
面試公告由區社會事務局發布,考生面試程序具體見面試公告。主要程序包括:考生到考點報到、進入候考室候考、學習考生守則、抽簽決定考試順序、抽簽決定考題、備課、面試、簽字確認面試成績、離開考點。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同一考場同一綜合學科內報考不同學科考生的面試成績通用。
面試完畢后,區社會事務局將考生資歷業績評審得分、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在襄陽高新區政府網站公告公示。
總成績計算方法: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40%+資歷業績評審得分×20%。
(六)考察、體檢和擬聘公示
1.考察體檢人選的確定
最終參加面試的人員數與招聘崗位數相比達到競爭性的,則按崗位數1:1比例,從達到面試成績合格線的報考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體檢人選。當同學科崗位出現最后一名總成績并列時,資歷業績評審得分較高者作為考察體檢人選;資歷業績評審得分再相同時,面試成績較高者作為考察體檢人選;各項成績均相同時,則組織加試。加試形式為面試。
最終參加面試的人員數與招聘崗位數相比達不成競爭性的,則達到面試成績合格線的考生可確定為考察體檢人選,在經考察后決定是否錄用,并向社會公布。
面試成績合格線在面試公告中發布。
2.考察
主要考察體檢考察人選的遵守法律法規、職業道德、社會公德情況,以及參加工作后的年度考核等情況等,并對考察體檢人選的報考資格進行復審。
3.體檢
體檢按照公務員招錄體檢標準執行,費用由報考人員自行負擔。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以申請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費用由申請復檢的申請人負擔。考察體檢人選應在指定時間到指定醫院體檢,具體另行通知。
考察體檢人選放棄體檢或考察,或考察、體檢不合格的,則從報考本學科崗位達到面試成績合格線的報考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4.公示
考察和體檢合格的報考人員確定為擬聘人員,由區社會事務局將擬聘人員名單在襄陽高新區政府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擬聘人員放棄聘用的,則從報考相應學科崗位并達到面試成績合格線的報考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人選經考察和體檢合格后向社會公示。
(七)審批聘用
擬聘人員名單公示無異議后,報襄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同意聘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聘用后,聘用單位與新聘教師簽訂聘用合同,首個聘期一般為六年。
四、有關要求
報考人員應真實呈報個人信息,按時提交本人真實有效的證件、資歷、業績等材料。凡因所呈報的個人信息錯誤或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規定材料而影響到個人資歷業績評審得分、招聘考試,以及考試成績的,由其本人自行承擔一切后果。凡提交虛假材料,以及在考試中舞弊的,將被取消報考資格,退回派遣單位,三年內不能報名參加高新區公辦中小學校教師招聘。
咨詢電話:
0710-3755692(襄陽高新區社會事務局教育科)
監督電話:
0710-3321180-8622(襄陽高新區黨工委黨群工作部干部科)
0710- 3323016(襄陽高新區紀檢監察工委辦公室)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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