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統招聘警務輔助人員40人公告
來源: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4-06-07 15:55:19
四川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統2024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的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四川司法行政強制隔離戒毒場所隊伍建設,根據《四川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統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試行)》及實施細則等相關規定,結合實際用人需求,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四川司法行政戒毒系統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簡稱輔警),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及名額
四川省新華強制隔離戒毒所招聘輔警3名
四川省女子強制隔離戒毒所3名
四川省成都強制隔離戒毒所招聘輔警2名
四川省成都戒毒康復所招聘輔警5名
四川省成都第二強制隔離戒毒所招聘輔4名
四川省雅安強制隔離戒毒所招聘輔警5名
四川省西昌強制隔離戒毒所招聘輔警1名
四川省廣安強制隔離戒毒所招聘輔警17名
具體崗位見附件1。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3.年齡在18周歲至30周歲(1993年6月11日-2006年6月11日期間出生,特殊情況見崗位表);
4.具有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特殊情況見崗位表);
5.身體健康,體貌端正,無殘疾,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色弱。面部無明顯缺陷(如唇裂、對眼、斜眼、斜頸、各種疤痕等),軀體無明顯疤痕,無雞胸,無嚴重靜脈曲張,無明顯羅圈腿,無嚴重平足(平腳板),無紋身、駝背,無各種殘疾和其他不適宜從事本崗位職業的疾病;
6.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參加或曾經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或者信息,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
3.曾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結案的;
4.因賭博、賣淫嫖娼受過行政處罰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的;
7.曾從事警務輔助工作擅自離職,或因違紀違規被辭退、解聘的;
8.提供虛假個人證明資料或者有較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9.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10.國家規定的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放寬學歷及年齡:
1.被授予全國司法行政系統一級或二級英雄模范稱號、革命烈士、因公犧牲的司法行政系統干警的配偶及子女,學歷可放寬至高中(中專),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
2.報考水電維修、駕駛崗學歷可放寬(具體見職位表),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
3.醫生崗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
4.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年齡可放寬至35周歲。
三、主要職責及工資待遇
(一)主要職責
警務輔助人員的主要職責是在所屬單位及人民警察的領導下,為戒毒場所日常運轉和警務活動提供輔助支持。
(二)工資待遇
試用期內,按規定發放試用期工資;試用期滿轉正后按《四川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統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及實施細則和相關法律法規繳納五險一金。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地點
1.報名時間
2024年6月11日9:00至2024年6月16日9:00-17:00
2.報名地點
四川省新華強制隔離戒毒所報名地點:綿陽市游仙區小枧鎮四川省新華強制隔離戒毒所308室(導航地址:四川省新華園藝場)
四川省女子強制隔離戒毒所報名地點:德陽市旌陽區黃許鎮新龍村(導航地址:四川省德陽市九五廠)
四川省成都強制隔離戒毒所報名地點:成都市雙流區航空港學府路2段9號
四川省成都戒毒康復所報名地點:成都市雙流航空港學府路2段1號
四川省成都第二強制隔離戒毒所報名地點:成都市青白江區三星社區9組166號(青白江區刑警大隊旁)
四川省雅安強制隔離戒毒所報名地點:雅安市名山區新民南路20號
四川省西昌強制隔離戒毒所報名地點:西昌市長安街道小廟村康復路1號(導航地址:賀家灣)
四川省廣安強制隔離戒毒所報名地點(報考廣安所的考生可自行選擇報名地點):1.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區蜀通街90號;2.廣安市廣安區官盛鎮前進村長巷子(廣安區老年養護院上行200米)
(二)報名要求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凡符合報名條件的,下載填寫《四川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統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報名表》(見附件2,現場不提供表格)由本人在報名時提交。同時提交以下資料: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含臨時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二寸照片2張,特殊技能者請攜帶證書或相關證明材料,符合加分條件的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報名時所提交信息必須詳實,不得弄虛作假,一經核實,取消資格。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包括資格初審、考察工作中的資格確認環節。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始終,在任何一個環節中發現應聘者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四)領取《準考證》
報名人員經資格初審合格后,憑本人身份證在報名地點當場領取《準考證》。
(五)崗位調整
招錄名額與報名成功人數之比達到1:5方可開考。駕駛崗位、財會崗位、醫護崗位、信息技術崗位、水電維修崗位,可以放寬到1:3。在報名工作結束后,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由四川省戒毒管理局政治部根據報名情況調整崗位錄用計劃,并及時在報名網站公告。
五、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面試和體能測試。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體能測試不計算分值,成績分為合格與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一)筆試
1.筆試主要測試應聘者的綜合素質,主要內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戒毒條例》《四川省禁毒條例》《司法行政機關強制戒毒工作規定》《人民警察法》、時事政治。
2.筆試測試時間:具體時間及地點詳見本人筆試《準考證》。報考者憑準考證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含臨時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進入考場,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3.大學本科以上畢業生、警察類或者政法類院校畢業生、退役士兵、具有消防設施操作員證優先(其中: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專科警校生、退役士兵加3分;取得本科學歷的警校生加5分;被授予全國司法行政系統一級或二級英雄模范稱號、革命烈士、因公犧牲的司法行政系統干警的配偶及子女加8分;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因戰或因公致殘被評為六級及以上傷殘的司法行政系統干警的子女、榮立個人一等功的司法行政系統干警的子女、榮立個人一等功的警察院校畢業生或退役士兵加6分,以上加分項為筆試成績折合后加分,各項不累計加分)。
(二)面試及體能測試
1.面試、體能測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參加考試人員憑本人準考證、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含臨時身份證)參加面試和體能測試。
3.體能測評:10米×4往返跑、縱跳摸高、1000米/800米跑等3個項目,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執行。其中財會、護理、駕駛、信息技術、水電維修崗位,2項達標即可通過,醫生崗不進行體能測評。
六、體檢
(一)筆試、面試、體能測試結果和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人事考試”專欄予以公布。
(二)體檢相關事項以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人事考試”專欄上的通知為準。
(三)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體檢錄用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七、考察及培訓
(一)體檢合格者,由招聘單位組織實施考察,經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出現的缺額,可依次遞補。
(二)根據報考人員的考試成績、體能測試、體檢及考察情況,提出擬聘用人員名單向社會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三)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報到參加培訓。未經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應聘。因自動放棄應聘或培訓不合格出現的缺額,可依次遞補。
八、聘用及管理方式
(一)培訓、考察合格者,由用人單位與其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內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滿后自行終止,解除勞動關系。根據工作需要及個人表現,可擇優繼續聘用。
(二)應聘者被聘用后,由用人單位負責日常管理培訓和考核。被聘用人員必須按聘用單位的規定執行有關紀律和規章制度。
(三)本次應聘至省廣安強制隔離戒毒所所有崗位的人員,聘用后將會根據戒毒工作需要借調至省內其他強制隔離戒毒所學習交流。
九、紀律與監督
在招考工作中,嚴格執行人事工作紀律,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嚴肅考風考紀,防止和杜絕不正之風。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的人員,立即取消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監督電話:028-87527120
十、其他事項
本次招聘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招聘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本公告所稱“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級、本數。
本公告由四川省戒毒管理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28-62567205
四川省新華強制隔離戒毒所:0816-2834686
四川省女子強制隔離戒毒所:0838-3821300
四川省成都強制隔離戒毒所:028-85962116
四川省成都戒毒康復所:028-85962758
四川省成都第二強制隔離戒毒所:028-83612829
四川省雅安強制隔離戒毒所:0835-3232737
四川省西昌強制隔離戒毒所:0834-2682691
四川省廣安強制隔離戒毒所:0826-8862606
附件:
四川省戒毒管理局政治部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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