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云南楚雄永仁縣面向縣外選調中小學、幼兒園教師10人公告
來源:永仁縣人民政府
2024-06-11 14:00:40
永仁縣2024年面向縣外公開選調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告
根據(jù)永仁縣教育體育局下屬學校空編空崗情況和教育教學實際需要,經(jīng)研究,決定面向永仁縣外公開選調中小學、幼兒園教師10名。現(xiàn)將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調計劃
選調縣外在職在編教師10名,其中小學語文教師崗位4名,小學數(shù)學教師崗位4名,幼兒園教師崗位2名。具體崗位詳見《永仁縣2024年面向縣外公開選調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崗位信息表》(附件1)。
二、公開選調范圍及條件
(一)選調人員范圍。縣外公辦學校在職在編教師原則上工作年滿5年及以上人員(即2019年9月1日以前聘為正式在職在編教師,工作年限含試用期,特崗教師、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等從轉為正式在職在編年限起算)。
(二)選調人員基本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guī),熱愛教育事業(yè),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愛崗敬業(yè),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具有楚雄州戶籍。楚雄州戶籍確定:①具有楚雄州戶籍(以戶口簿地址為準),②報考人員身份證號碼前4位是5323即可報考,③報考人員父母、父母一方或配偶有楚雄州戶籍,④報考人員是楚雄州內中學(初中、高中)畢業(yè)的;
3.近5年來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試用期考核結果除外);
4.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和崗位所需的專業(yè)知識;
5.年齡在35歲及以下(即1989年6月7日以后出生,含6月7日),研究生學歷可放寬到40 歲以下(即1984年6月7日以后出生,含6月7日),公辦學校在職在編在教學崗位工作年限滿5年的教師;
6.身體健康,具備適應選調崗位工作的身體條件,服從工作安排;
7.符合選調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8.報考人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及人社部門同意參加選調;
9.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受到誡勉、組織處理、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期滿影響使用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被開除中國共產(chǎn)黨黨籍的;
5.吸毒人員或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程序
(一)發(fā)布公告
《永仁縣2024年面向縣外公開選調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告》在永仁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發(fā)布。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24年6月11日08:00至2024年6月20日18:00。
2.報名采用網(wǎng)絡方式進行,每人限報1個崗位。報名時掃描識別公告所附報名二維碼(附件4)填寫相關信息,提交以下材料掃描件完成報名(請確保本人所提交的信息材料真實準確清晰;如信息材料有誤或不清晰的,一切責任由本人承擔;報名結束后不再接受補充材料)。
(1)本人身份證;
(2)本科及以上畢業(yè)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
(3)相應的普通話等級證書;
(4)近5年年度考核結果證明(由工作單位出具,并加蓋公章);
(5)參加工作以來的表彰獎勵證書;
(6)本人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
(7)《云南省事業(yè)單位聘用人員審批表》復印件(由人事檔案管理部門提供,需加蓋檔案管理部門印章);
(8)《永仁縣2024年面向縣外公開選調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報名表》(加蓋所在單位、主管部門、人社部門印章);
(9)《永仁縣2024年面向縣外公開選調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報名承諾書》(本人簽名,并按手印)。
3.報名成功后,請報名人員實名加入QQ群(947271056),選調的相關通知將在此群發(fā)布,不再另行通知。通知一旦發(fā)布,即視為報名人員已知曉。咨詢電話:永仁縣教育體育局人事股,0878-6711892。
(三)資格審查
1.資格初審:資格初審按照選調崗位資格條件對報名人員提交的材料進行初步審查,資格初審合格人員通知參加資格復審確認。
2.資格復審:考試前一天資格初審合格人員將網(wǎng)絡報名提交的各種證件、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報名表、近五年考核結果證明、承諾書等材料提交永仁縣2024年面向縣外公開選調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資格復審確認。資格復審地址:永仁縣教育體育局人事股。資格復審情況報請領導小組審定。資格復審確認合格人員方可參加考試。
(四)考試
按相關程序組建縣外在職在編教師選調考評組,考評組在縣選調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在相關部門的監(jiān)督下,對選調人員的綜合素質和專業(yè)素養(yǎng)進行測試,確定考試成績。考試由面試和試講兩部分組成,共100分。其中,面試100分,占40%;試講100分,占60%。報名并通過資格審查合格人員,超過選調崗位數(shù)1:3的先組織結構化面試,依照選調崗位數(shù),按面試成績1:3比例進入試講;報名并通過資格審查合格人員,不足選調崗位數(shù)1:3的全部直接進入結構化面試和試講。具體考試時間及地點屆時通知。
1.結構化面試:面試內容為綜合素質測試,主要考察報考者的教育教學基本素養(yǎng)和基本理論應用、儀表儀態(tài)、口頭表達能力、應變能力等。面試采用現(xiàn)場答題的方式,由報考者根據(jù)考題回答兩個問題。測試時間10分鐘。
2.試講:考評組現(xiàn)場出3套試題,從中抽取1套題作為考題。報考者備課20分鐘,試講10分鐘。
3.考試成績計算:考試成績=結構化面試成績×40%+試講成績×60%。按照“去掉一個最高分和去掉一個最低分,計算平均分(保留兩位小數(shù))”的原則計算成績。
4.考試最低控制成績:考試最低控制成績?yōu)?0分,考試成績未達到最低控制分數(shù)的,不得參與后續(xù)選調。
(五)業(yè)績評價
所有崗位進入試講人員均進行業(yè)績評價。業(yè)績評價標準為:參加工作以來,獲得國家、省、州名班主任、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優(yōu)秀教師、先進教育工作者)榮譽稱號的,分別計3分、2分、1分。參加各級課堂教學講賽、學科技能競賽,獲得國家、省、州級獎項的,國家級一等獎計4分、二等獎計3分、三等獎計2分;省級一等獎計3分、二等獎計2分、三等獎計1分;州級一等獎計2分、二等獎計1分。同一類別獎項取其最高等次計分,不累加。
(六)綜合成績計算
綜合成績=結構化面試×40%+試講成績×60%+業(yè)績評價得分(成績保留小數(shù)點后2位)。按綜合成績以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綜合成績并列的,依次按試講成績較高者、結構化面試成績較高者、參加工作以來年度履職考核評定優(yōu)秀等次較多者確定進入體檢人選。
(七)體檢
體檢標準按現(xiàn)行普通公務員體檢標準執(zhí)行,由永仁縣教育體育局統(tǒng)一組織體檢,體檢費用自理。
(八)組織考察
組織考察按照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在體檢、組織考察過程中,發(fā)現(xiàn)不符合選調條件的,取消選調資格。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綜合成績并列的,依次按試講成績較高者、結構化面試成績較高者、參加工作以來年度履職考核評定優(yōu)秀等次較多者進行遞補。選調人員名單在公示后不再進行遞補。
(九)公示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所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報相關部門辦理調動手續(xù);對反映的問題查有實據(jù)影響選調的,報經(jīng)領導小組同意后取消其選調資格。
(十)選崗
根據(jù)報考崗位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進行集中選崗。綜合成績并列的,依次按試講成績較高者、結構化面試成績較高者、參加工作以來年度履職考核評定優(yōu)秀等次較多者確定選崗順序。
(十一)辦理調動手續(xù)
經(jīng)體檢、考察合格,公示無異議的,選崗結束后按程序辦理調動手續(xù)。
四、紀律要求及其他事項
(一)本次公開選調工作按規(guī)定的程序組織實施,全程接受相關部門的指導和監(jiān)督。嚴格執(zhí)行選調程序和要求,按照工作方案組織開展選調工作。參與公開選調工作的人員,必須遵守干部人事紀律,堅持原則、公道正派、依規(guī)辦事。公開選調單位不提供復習資料、不舉辦培訓班。
(二)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全過程。參加選調人員在報名、資格審核、考試、體檢、考察等過程中,若有弄虛作假等違紀行為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選調資格,情節(jié)嚴重者移交司法機關。
(三)體檢考察合格的擬選調人員按有關程序辦理聘任、《聘用合同書》變更、工作調動手續(xù)。選調人員的教師專業(yè)技術職稱按永仁縣現(xiàn)行的政策執(zhí)行。
(四)其他未盡事宜,由永仁縣2024年面向縣外公開選調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聯(lián)系電話:永仁縣教育體育局:0878-6711892。
永仁縣教育體育局
2024年6月7日
免費學習資源(關注可獲取最新開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