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宜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所屬事業單位人才引進公告
來源:宜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06-11 14:13:20
宜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所屬事業單位2024年急需緊缺人才引進公告
根據《宜昌市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引進工作暫行辦法》(宜人社發〔2022〕16號)和《市委人才辦 市人社局關于嚴肅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引進工作紀律的通知》(宜人辦文〔2019〕2號)規定,按照《宜昌市市直事業單位2022年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引進崗位需求目錄》,結合宜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所屬事業單位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及工作需要,擬開展急需緊缺人才引進工作,現公告如下:
一、引進崗位及職數
本次引進急需緊缺人才1名,涉及1個單位,1個崗位。人才引進條件詳見《宜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所屬事業單位2024年急需緊缺人才引進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基本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或技能條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詳見《崗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報名應聘:
1.現役軍人;
2.全日制高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務等處分的人員;
4.在各級公務員招錄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5.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等應當執行回避制度的人員;
6.在編在崗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及宜昌市(含縣市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人才引進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19日17:30。
2.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方式,報考人員將以下資料的電子版或掃描件編號打包發送聯系郵箱(見附件1)。考生報名時間以聯系郵箱接收報名資料時間為準。
(1)《宜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所屬事業單位2024年急需緊缺人才引進報名表》(需本人承諾簽字)(見附件2);
(2)學歷學位證書,2024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學校開具的按時取得學歷學位證明;
(3)本人身份證正反面。
3.報名須知。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引進公告和報考承諾,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填寫的電子郵箱和電話號碼須真實準確,在報考期間不得變更。
(1)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引進公告和報考承諾,如實填寫有關信息,誠信報考。要對照《崗位表》中的“報考資格條件”要求填寫和提供材料,并對填報和提供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如應聘人員報名資格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填寫信息錯誤,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資格審查貫穿引進工作全過程。在引進各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招錄機關均可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者聘用資格。
(2)報考人員應當以本人最高學歷報考相關崗位,且所取得最高學歷的畢業證上專業必須與引才崗位所需專業一致,2024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學校開具的按時取得學歷學位證明。
(3)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崗位表》中規定的材料外,還應于考試前向引才單位提供教育部門學歷認證材料。屆時不能提供的,視為自動放棄。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報考人員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有關要求和程序。
4.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由引才單位負責,嚴格按公告中明確的條件,對報考人員進行網上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20日21:00。審核結果通過電話、短信或電子郵件告知報考人員。
(二)考試安排
本次人才引進采用“技能測試+面試”方式進行,具體事宜以公告為準。
1.資格復審。在考試前,引才單位對參加考試人員資格進行復審,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考生應提供報名要求提交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考的,須經本人所在單位同意,并在資格復審階段提供單位同意報名的書面證明材料。不按照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復審不符合條件的,取消其考試資格。考試人員名單及時在宜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告。
2.考試內容及方式。考試分為兩輪,第一輪為技能測試,以上機操作方式開展,以技能測試成績高低按照招聘崗位人數1:5確定人員進入第二輪。第二輪為現場答題,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具體以考試公告為準。
3.考試時間及地點。以考試公告為準。
4.考試要求。考生須持報名表、身份證原件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缺一證件者以及在規定時間內未報到的考生,均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5.考試成績。考試成績總分100分,按第一輪技能測試成績50%、第二輪現場答題成績的50%合計最終得分。每輪設置最低合格分數線,具體以考試公告為準,達不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能進入下一環節。技能測試滿分100分,考生技能測試成績統一公布。現場答題滿分100分,考生現場答題成績當場宣布。若遇考試總分相同,技能測試成績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如技能測試成績仍相同時,則組織加試。加試后,按考生加試成績從高到低分排序,確定進入下一環節人選。考生考試成績及時在宜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告。
(三)考察與體檢
1.體檢。體檢對象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比例確定,并在宜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告。體檢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執行,由引才單位負責組織實施。招聘殘疾人的,合理確定體檢條件。體檢結果以體檢機構出具的正式體檢結論為準。需要進行復檢的,復檢機構在具有資質的體檢機構中隨機確定,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2.考察。考察工作由引才單位負責統籌實施,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可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審核檔案、書面函調、線上面談等方式進行,重點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考察中還要對應聘者的報考資格進行復審。若發現有影響聘用并查證屬實的情形,取消聘用資格。
3.考生自愿放棄、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單位研究后確定是否從參加該崗位考試考核人員中遞補,可以遞補也可以不遞補。進行遞補的,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且在最低合格分數線之上的依次遞補進行體檢和考察,并及時公示。
4.體檢、考察地點另行通知。
(四)公示及備案
引才單位綜合考試、體檢、考察等情況,經領導班子集體研究后,報宜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研究確定擬聘人員。擬聘人員名單在宜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公示結束如無異議,將擬聘人員情況及結果報宜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五)辦理聘用手續
經宜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備案后,按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聘用等手續,引才單位與新招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實行崗位管理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辦理轉正手續,明確崗位等級,并按所聘崗位執行有關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符合相關人才政策享受條件的,享受相關待遇。2024年應屆畢業生在規定時間內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位認證書后辦理手續。對不能按時取得學歷、學位證的擬聘用人員不予聘用。
四、其他
(一)對違反人才引進工作紀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二)本公告中有關政策口徑由引才單位負責解釋。《崗位表》中崗位所需專業名稱均依據教育部頒布的專業目錄設置。
(三)本次人才引進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政策咨詢電話:0717-6056728
舉報電話:0717-6056603
宜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6月11日
免費學習資源(關注可獲取最新開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