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徽安慶潛山市委黨校赴高校招聘教師公告
來源:潛山市人民政府
2024-06-11 16:14:56
2024年中共潛山市委黨校赴高校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皖人社發〔2010〕78號)、《關于進一步做好艱苦邊遠地區縣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實施意見》(皖人社發〔2017〕21號)等文件規定,現將2024年中共潛山市委黨校赴高校公開招聘教師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三)堅持統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招聘對象
武漢大學、華東師范大學、南京師范大學、安徽大學、安徽師范大學、安慶師范大學、合肥師范學院等國家承認學歷的全日制應、歷屆普通高校畢業生,學歷學位要求為研究生(碩士)及以上。
三、招聘計劃
2024年中共潛山市委黨校赴高校公開招聘教師3名,詳見《2024年中共潛山市委黨校赴高校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信息表》(附件1)。
四、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熱愛黨校事業,品行端正;
(四)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或技能等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表中“28周歲及以下”為“1995年6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依此類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4年應屆畢業生;
(三)現役軍人;
(四)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尚在最低服務年限內的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七)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報考者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所列情形的崗位。
五、招聘方式和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在2024年中共潛山市委黨校赴高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組織實施,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考試、考察、體檢、公示與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公告
本次公開招聘相關信息于6月11日起,在潛山市人民政府網(https://www.qss.gov.cn)、潛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s://www.qss.gov.cn/qssrsj/index.html)、武漢大學、華東師范大學、南京師范大學、安徽大學、安徽師范大學、安慶師范大學、合肥師范學院等網站發布。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24年6月20日上午9:00—2024年6月24日下午17:00。
2.報名方式:采用網絡報名+現場資格復審的方式進行。
報考人員報名時應提供的材料包括:①《2024年中共潛山市委黨校赴高校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掃描件及電子版(附件2);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③學歷(學位)證書掃描件;④自薦材料(本人簽字)掃描件。其中:
(1)屬2024年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提供高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含學生證)或學校出具的“該生學歷層次、畢業時間及已修完全部課程,畢業證書待發”書面證明材料的掃描件;并提供本人關于畢業證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一致的書面承諾的掃描件;
(2)中國香港、澳門地區大學學歷須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國外學歷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書的掃描件;
(3)機關、事業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還須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掃描件。
報考人員應在規定報名時間內,將報名材料按序整理成一個電子檔文件發送至網絡報名郵箱:qsswdxbgs@163.com。文件大小不能超過20M,文件名稱應為:應聘崗位代碼+姓名+畢業學校,如“202401+張三+安徽師范大學”,并將郵件命名為:應聘崗位代碼+姓名+畢業學校。不按時提交報名材料的不予受理。
3.報名要求:每位報考人員須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報考者所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
報考人員應在整個招聘過程中保持聯系方式暢通,以便及時通知有關考務信息,對因聯系方式填寫錯誤或通訊不暢通導致無法聯系而影響招聘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公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凡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的,隨時取消招聘資格。
1.資格初審。報考人員報名后,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按崗位條件規定對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初審,審查結果將以郵件形式反饋給報考人員。經審查發現材料不完整的,可于6月25日16:00前補充提交材料。
為確保新進人員質量,資格初審合格人數與招聘計劃數的比例達不到2:1的,取消或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數。
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須到現場進行資格復審。
2.資格復審。時間:2024年7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地點:安徽大學磬苑校區(合肥市經濟技術開發區九龍路111號),具體位置另行通知。
資格復審時提交網絡報名材料對應的原件及復印件,具體包括:
(1)本人親筆填寫的《2024年中共潛山市委黨校赴高校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紙質版(A4紙)1份(此表在報名之前自行打印填寫并簽名);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符合報考條件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屬2024年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提供高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含學生證)或學校出具的“該生學歷層次、畢業時間及已修完全部課程,畢業證書待發”書面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并提供本人關于畢業證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一致的書面承諾的原件。
(4)屬機關、事業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報考的,還須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近期兩寸藍底正面免冠證件照5張(與報名表照片一致)。
資格復審通過后,當場發放準考證。因個人原因未能按期進行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四)面試
報考人員經資格復審合格后在指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若資格初審合格人數超過30人,增加筆試環節,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按照5:1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最后一名如有兩名及以上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入圍面試人員。筆試成績不計入最終成績。如遇筆試,筆試事宜另行通知。
1.面試時間、地點:具體見《面試準考證》。
2.面試方式、內容及分值:采取無生試講方式進行,主要考察報考人員的教學水平、綜合素質能力及潛能,面試成績滿分分值為100分(計算時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最低分數線:為確保新進人員基本素質,設定面試最低分數線為70分,如實際進入面試人員少于或等于崗位招聘計劃數的,面試最低分數線為75分。面試成績未達到最低分數線的考生,不予進入考察、體檢、遞補等環節。
(五)簽訂就業意向協議書
根據有效招聘崗位計劃數,依照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等額確定考察對象,并簽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意向協議書;其余人員簽訂遞補協議書。若入圍最后一名出現并列分,加試予以確定。加試相關事宜另行通知(遞補程序如遇成績并列情況按此規定執行)。
(六)考察、體檢
1.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考察結束后,形成客觀、詳實的考察材料。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
2.體檢:考察合格的考生列為體檢對象。體檢工作按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規定執行。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并加蓋單位體檢專用公章。體檢及復檢費用考生自理。
考察、體檢工作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七)公示
對考察、體檢均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潛山市人民政府、潛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網站上公示7天。
(八)簽約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中共潛山市委黨校按照規定將有關材料報送潛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有關聘用報批手續。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或未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應層次的學歷、學位證書等材料原件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擬聘用人員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天內到用人單位報到,對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上班的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因報考人員體檢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擬聘人員公示結果影響聘用、擬聘人員自愿放棄聘用、擬聘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報到等情形而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可按規定程序和時限,依據報考人員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在全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規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聘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服務期內,服務期五年。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在服務期內,其他單位不得以借調、幫助工作等名義將其借出或調走。
六、其他事項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在2024年中共潛山市委黨校赴高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組織實施,不指定任何教材、復習資料,也不舉辦、不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活動。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接受紀檢監察機關監督,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本公告由2024年中共潛山市委黨校赴高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556-8921847
監督電話:0556-8921569
2024年中共潛山市委黨校赴高校
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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