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天津音樂學院招聘博士崗位工作人員方案
來源:天津音樂學院黨委教師工作部
2024-06-11 16:21:01
天津音樂學院2024年公開招聘博士崗位工作人員方案
根據《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等有關文件要求,結合本單位人員需求實際情況,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天津音樂學院建于1958年,是全國首批具有碩士學位授予權的院校之一,已發展成為全國重要的培養音樂、舞蹈、表演專門人才的高等藝術教育學府,為社會培養和輸送了逾萬名藝術人才,為社會文化事業的建設做出了杰出貢獻。學院設有作曲指揮系、民樂系、管弦系、鋼琴系、舞蹈系、歌劇學院、現代音樂與戲劇學院、音樂教育與藝術管理學院、人文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繼續教育學院,形成了完備的多層次、多類型藝術人才培養模式和培養體系。天津音樂學院堅持“育人為本”,著力培養德藝雙馨的高等藝術人才,立足天津、面向全國、融入世界,努力建設成為特色鮮明的國際化、高水平的音樂藝術院校。
二、招聘方案發布及崗位
公開招聘方案相關信息于2024年6月7日在天津市教育委員會網站(https://jy.tj.gov.cn)、天津音樂學院門戶網站(https://www.tjcm.edu.cn)、天津音樂學院人事處網站(https://rsc.tjcm.edu.cn)公開招聘專欄發布,本方案有效期截至2024年12月31日,在有效期內,經規定的招聘程序,未招聘到擬聘人員的,將根據學校工作需要,在公告網站再次發布報名通知和后續工作安排。
具體招聘崗位見《天津音樂學院2024年公開招聘博士崗位工作人員計劃表》(附件)。
三、招聘人員條件
(一) 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 遵守憲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專業或技能,參照教育部發布的普通高等院校專業指導目錄執行;
5. 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 忠誠教育事業,恪守學術規范,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
7. 滿足招聘計劃表中要求的資格條件(詳見附件);
8. 非津生源應屆畢業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戶條件;外省市人員需符合天津市引進人才的相關政策;社會人員需可以辦理調入手續;
9. 對于國內高等院校自主設置的專業與海外留學歸國人員所學專業,注重專業內容實質,此兩類應聘人員的專業方向經學位授予單位證明與所需專業方向要求一致視為符合專業條件;
10. 應聘人員須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學位證;國外及港澳臺地區院校畢業的應聘人員,須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11. 應屆畢業生指2024屆高校畢業生,2022、2023年畢業后未就業高校畢業生視同為應屆畢業生;
12. 招聘崗位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 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人員;
3. 曾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4. 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5. 全日制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6. 現役軍人;
7. 納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被依法限制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人員;
8.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9. 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等文件規定的程序開展招聘工作。
(一) 報名
公開招聘報名時間不少于5天。報名時間:2024年6月10日上午9:00日至6月15日上午9:00進行,具體報名時間和方式請及時關注天津音樂學院人事處網站公開招聘專欄,非報名時間或通過其他方式報名無效,每人限報一崗。
報名網址為天津音樂學院人事處網站(https://rsc.tjcm.edu.cn)。
應聘人員承諾所填寫的各項報考信息全部真實有效,未按要求報名,或不能提供資格審查附件材料,或提供虛假信息、信息不全等,審查不予通過,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二) 資格審核
報名期間由人事處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核(不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不再另行通知)。博士崗位不設開考比例,報名結束后,通過資格審核人員名單在天津音樂學院人事處網站發布。
(三) 考核
考核采用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包括專業面試和綜合面試。專業面試主要考核應聘人員專業能力,綜合面試主要考核應聘人員教學能力和綜合素質。具體形式、時間、地點在天津音樂學院人事處網站公布。
1.專業面試
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的專業能力,專業面試成績滿分100分。
2.綜合面試
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的教學能力和綜合素質,綜合面試成績滿分100分。
3.成績核算
考核總成績滿分100分(計算方式為:考核總成績=專業面試成績×50%+綜合面試成績×50%),及格分數線60分。專業面試成績、綜合面試成績保留1位小數,考核總成績保留2位小數。考核總成績低于及格線的不能進入下一環節。考核總成績于面試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在天津音樂學院人事處網站發布。
考核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若應聘人員總成績出現并列,造成進入體檢人數超出崗位聘用計劃數的情況,則一同確定為參加體檢人員,如均進入考察環節,考察通過人員進入下一環節。
(四)體檢
根據學校通知到指定醫院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國家統一規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和規程執行,費用自理。未按照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體檢、復檢或鑒定的應聘人員,視為自動放棄。
機關事業單位在職正式工作人員須于體檢前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否則取消體檢資格。
(五)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環節,考察內容包括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態度、工作實績、遵紀守法、崗位適配性以及需要回避的問題。并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政治考察、檔案核查的情況進行復查。考察結束后,將考察結果形成書面材料,考察結果不合格的應聘人員無資格進入下一環節。
學校依托全國教師管理信息系統對擬聘用教職員工進行準入查詢。查詢擬聘用和擬使用教職員工性侵違法犯罪信息和失信聯合懲戒情況。如果準入查詢不通過,擬聘用人員不得錄用,并告知被查詢對象不錄用理由和申請復查權利。
(六)公示與聘用
我校將根據面試、體檢和考察的結果,經學院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擇優確定擬聘人員。擬聘人員信息公示的范圍與招聘公告發布的范圍一致,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確定擬聘人員后,學校將按照《市人社局關于進一步完善事業單位新聘用人員審核備案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津人社辦發〔2023〕57 號)辦理備案、聘用等手續。
公示期滿,對沒有異議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學校按照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應聘人員應于公示到期之日起三個月內辦理相應手續,未經我校同意逾期未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
公開招聘各環節出現不合格、自動放棄等情況時,單位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依據應聘人員考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紀律與監督
1.學校公開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應聘人員如存在《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津人社局發〔2011〕10號)等文件規定需要回避的情形的,應當回避。
2.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3.嚴格招聘紀律,對有違反《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津人社局發〔2011〕10號)中招聘紀律要求的,按照相關規定將嚴肅處理。
六、其他
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本次公開招聘面試、體檢、考察等工作時間調整或取消的,調整通知在天津市教育委員會網站(https://jy.tj.gov.cn)、天津音樂學院門戶網站(https://www.tjcm.edu.cn)、天津音樂學院人事處網站(https://rsc.tjcm.edu.cn)公開招聘專欄發布,請考生密切關注。
招聘工作咨詢郵箱:rsc@tjcm.edu.cn
咨詢電話:022-24160045
聯 系 人:劉老師
招聘工作信訪電話:022-24310376
聯 系 人:畢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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