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杭州桐廬縣事業單位招聘49人公告
來源:桐廬縣人民政府
2024-06-12 10:37:15
2024年桐廬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滿足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需要,2024年我縣部分事業單位將面向社會統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規定,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和崗位
本次共計劃招聘工作人員49名。各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及具體條件詳見《2024年桐廬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及條件一覽表》(見附件1)。
二、招聘對象和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
2.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義務。
3.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任職資格、職(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能勝任崗位工作。
4.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年齡要求為18至35周歲(1988年6月17日至2006年6月17日期間出生)。
6.戶籍以2024年6月17日的戶籍所在地為準(不含2024年6月17日當天遷入人員)。桐廬縣戶籍范圍包含在桐高校(浙江工商大學杭州商學院、杭州技師學院)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含2022年、2023年在桐高校普通高校畢業生),生源地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籍所在地。隨軍家屬報考的,戶籍范圍不受限制。
7.報考崗位要求的學歷均為國家承認學歷。崗位要求的相應學歷,以畢業證書為認定依據。2024年6月17日前通過自考、成教、函授學歷考試并取得畢業證書的人員可以報考符合條件要求的崗位,部分崗位要求的學位證書,也應在2024年6月17日前取得。
8.在符合專業等其他條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可報名應聘學歷要求為大學本科(含學位要求學士)的崗位,高級工班畢業生可報名應聘學歷要求為大學專科的崗位。
9.部分崗位專項招聘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具體包含以下對象:①2022年、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含同期畢業的留學回國人員,以及符合教研廳函〔2019〕1號文規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②按國家政策規定可以享受應屆畢業生就業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員。
2024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取得相應證書的時限為2024年9月30日前。
10.面向普通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招聘崗位對象:參加普通高等院校全國統一招生考試在大學學習期間應征入伍,退役后復學就讀并完成學業的退役軍人或參加普通高等院校全國統一招生考試大學畢業后應征入伍的退役軍人。
11.面向優秀輔警招聘崗位對象:在桐廬縣公安局輔警崗位連續工作滿5年且現仍在桐廬縣公安局輔警崗位上的入庫輔警,同時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人員:①近5年中,年度工作考核優秀或受縣級及以上公安機關、黨政部門表彰獎勵合計3次(含)以上的(不包括各類通報表揚);②在重特大案(事)件處置、應急處突、搶險救災、疫情防控、協助打擊違法犯罪、重大活動安保等工作中表現突出,曾獲得縣級及以上黨委、政府給予記功、授予榮譽稱號等獎勵的(不包括各類通報表揚);③與公安工作密切相關的科技創新成果獲得地市級及以上獎項,或者在我國獲得專利授權的(均為單獨權利人或排名首位權利人);④經省級及以上公安機關評定具有與公安工作相關的特長技能且在實戰中發揮較大作用,或者在省級及以上公安機關組織的業務技能比武競賽中獲得個人項目前三名的。
12.具備崗位所需的其它條件,具體條件詳見招聘計劃表。有關資格條件、任職期或工作經歷的計算,截止時間為2024年6月17日(不含2024年6月17日)。
13.現役軍人不能報考。在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24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在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24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本縣同一經費形式的編制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本縣編制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考不同經費形式的事業單位崗位,必須近2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并經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書面同意(資格復審時需提供同意報考證明);本縣教育、衛生系統編制內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三、報名程序
報名、資格審查和繳費確認通過網絡方式進行。
網址:http://ks.tlrcw.net.cn:8011(杭州市桐廬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網上報名系統,以下簡稱“網上報名系統”),6月17日上午9時起正式啟用。
1.注冊及報名
時間:2024年6月17日9時—2024年6月24日16時。
報考人員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注冊個人真實信息,并進行誠信確認后選擇崗位報名,每個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在本階段內報考人員可更改個人報考信息,招聘單位暫不作初審,報考崗位以報考人員最后選定的崗位為準。
2.資格初審
時間:2024年6月25日9時—2024年6月26日16時。
各招聘單位對報考人員最后選定的崗位進行資格初審,對初審未通過的人員將網上反饋并注明理由。在此期間,報名系統不對報考人員開放。
3.查詢并再次報名
時間:2024年6月27日9時—2024年6月28日16時。
已報名人員登錄系統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未通過的可更改報考單位及崗位并接受資格初審,改報截止時間為2024年6月28日16時。改報的資格初審時間至2024年6月28日17時結束。未及時改報者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4.繳費確認
時間:2024年6月29日9時—2024年7月1日16時。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登錄網上報名系統進行網上繳費,考務費每人每科50元,報考人員需確認是否完成繳費。未按時繳費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繳費結束后,對有效報考人數不足招聘計劃3倍的崗位,取消或核減招聘計劃。對通過初審、繳費確認未達到開考比例不開考崗位的報考人員,另行通知改報。報考人員自接到通知起在規定時間內可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逾期未改報的,視作放棄改報權,退還考務費。
5.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時間:2024年7月3日9時—2024年7月6日9時30分。
已完成繳費確認人員登錄網上報名系統,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因逾期打印準考證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6.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只注冊不報名、不繳費的,報考無效,崗位有效報考人數以實際繳費確認人數為準;工作人員進行資格初審時以報考人員最后選定的報考崗位為準。
(2)報考人員的報名信息與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必須一致。
專業條件可參考教育部頒布的普通高校專業目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頒布的全國技工院校專業目錄。對于未列入目錄的專業,按專業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則把握。
(3)報考人員在初審、復審等過程中提交的所有注冊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與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職(執)業資格證書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一致。資格審查貫穿招聘程序全過程,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4)崗位要求的“工作經歷”以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社保繳費記錄及其他有效證明為準。該工作經歷不包括在普通高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經歷。
四、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筆試和面試各占總成績的50%。
1.筆試
筆試的時間為2024年7月6日,科目滿分為100分。
考試時間:上午9:00—11:00,科目:《綜合基礎知識和寫作》。
報考人員須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含有效期內臨時身份證),兩者缺一不可參加,請按準考證上規定的考點、考場、時間和要求參加筆試。
2.面試
根據各招聘崗位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入圍對象。不足上述比例的,按該崗位筆試實際參考人員確定面試對象。
面試由桐廬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實施。面試具體方式另行確定。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1)網上資格復審。面試前,面試入圍人員需進行網上資格復審。網上資格復審時間另行通知。
面試入圍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通過網上報名系統自行提交所報崗位需要材料。網上資格復審提交材料要求均為原件的掃描件。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①共性材料:本人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戶口簿(集體戶籍卡、戶籍證明),學歷學位證書以及報考崗位所需的其它證件(證明)。
②部分崗位需另行提供材料:
面向普通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招聘的崗位,還應提供《退役士兵證》。
面向優秀輔警招聘的崗位,還應提供桐廬縣公安局出具(或鑒定)的在桐廬縣公安局輔警崗位連續服務滿5年、現仍在輔警崗位工作的證明及崗位報考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部分崗位專項招聘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的,普通高校2024年畢業生一般還應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留學人員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委培生(定向生)還應提供委托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面試。未按時進行網上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資格。如有面試入圍人員經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將在該招考職位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2)打印面試通知書。資格復審通過考生可通過網上報名系統自行打印面試通知書。打印面試通知書時間另行通知。因逾期打印面試通知書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面試時間、地點、要求以面試通知書為準。
五、體檢和考察
面試結束后,從面試合格人員中,將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計算成總成績。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
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筆試、面試和總成績均保留到小數點后二位,尾數四舍五入。
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開考崗位計劃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工作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文件規定執行。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以及其他要求納入體檢的項目指標檢測規定執行。體檢報到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報考人員在體檢日前確認不參加體檢的,可在該職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報到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可在相應職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
考察參考公務員考錄工作相關環節的辦法進行。考察不合格或放棄考察資格的,可在相應職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考察。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據。
體檢、考察實施前,國家、省、市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六、公示及聘用
根據報考者考試、體檢和考察結果,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人員名單在桐廬縣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tonglu.gov.cn/col/col1229548780/index.html?area=M013)“法定主動公開內容”--“人事信息”--“招考信息”欄目和桐廬人才網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在公示結束后,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問題的擬聘用人員,經查實不符合聘用條件的,或本人書面申請自動放棄的,取消其擬聘用資格,并在相應職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考察、公示及擬聘用。
批準聘用的人員必須在聘用文件下達后的一個月內辦理報到、聘用手續。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能報到的,或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不能在2024年9月30日前畢業并取得報考崗位規定的學歷(學位)證書的,或發現有不符合報考資格和聘用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以上情況均不再作遞補。
在次年我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公布時,尚未公示遞補的,不再實行遞補。
七、其它事項
1.桐廬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招聘單位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針對本次招聘的輔導培訓班,不指定輔導用書。
2.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令第35號)和省有關規定執行。招聘中涉及違紀違規和提供虛假信息、虛假材料的納入社會誠信體系,將在公共信用平臺予以公布。
3.筆試成績查詢、面試名單、資格復審、體檢考察及公示等名單和招聘相關信息均在桐廬縣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tonglu.gov.cn/col/col1229548780/index.html?area=M013)“法定主動公開內容”--“人事信息”--“招考信息”欄目、桐廬人才網或杭州市桐廬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網上報名系統(http://ks.tlrcw.net.cn:8011)公布。
4.截至2024年6月17日戶口尚在遷移中,或是2024年6月17日當天遷入等人員,均不得報考(報考不限戶籍的崗位除外)。請報考人員注冊報名時確認本人落戶情況并如實填寫。
5.已在外地落戶的普通高校桐廬生源歷屆畢業生,須提供戶口簿遷出登記記錄或公安部門出具的戶口遷出的本人戶口信息材料。
6.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聘單位有《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浙人才〔2007〕184號)第三十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
7.關于軍隊院校學歷認定:按照《2024年浙江省各級機關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第五條規定執行。
8.體檢費。體檢費由體檢醫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規定的體檢項目予以核定、收取,并由考生個人承擔。
9.對報考專業、學歷、學位、資格條件及備注的內容等信息需要咨詢時,請報考人員直接與招聘單位聯系(咨詢電話見附件1)。
10.本公告由桐廬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參照公務員招錄錄用辦法,政策咨詢電話:0571-64212801、0571-64214520。
附件:
桐廬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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