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徽黃山屯溪區赴高校引進醫療衛生人才5人公告
來源:黃山市屯溪區人民政府
2024-06-12 13:19:33
2024年屯溪區赴高校引進醫療衛生人才公告
為貫徹實施“人才強區”戰略,加大人才引進工作力度,推動我區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經研究決定,現就2024年屯溪區赴高校引進醫療衛生人才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引進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三)堅持統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招聘引進計劃
2024年屯溪區赴安徽中醫藥大學引進全日制醫學類專業人才5名。招聘崗位表詳見附件1。
三、報考條件
招聘引進對象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本次招聘引進崗位表中的“30周歲以下”為“1993年6月11日(含)以后出生”“35周歲以下”為“1988年6月1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依此類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三)現役軍人;
(四)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六)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尚在最低服務年限內的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七)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報考者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所列情形的崗位。
四、招聘引進辦法及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核
1、報名時間:
2024年6月16日8:00至2024年6月19日17:30。
2、報名方式:
采取電子郵件報名方式,郵箱地址:95389675@qq.com,聯系人:汪偉,電話:0559-2596311。
報名人員需提供相關資料并接受審核,報名材料:
①《2024年屯溪區赴高校引進醫療衛生人才報名表》(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表》)電子稿及掃描件各一份(考生承諾需本人簽字確認)。報考人員須按公告和崗位要求如實填寫《報名表》,在招聘過程中對自己報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全責。
②《承諾書》(附件3) 掃描件一份(考生承諾需本人簽字確認)。
③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上傳的電子照片須為單色背景近期免冠正面清晰證件照,格式JPG,尺寸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照片命名方式“姓名+崗位代碼”)。
④學歷學位證書(未畢業的提供學生證、就業推薦表)掃描件一份。
⑤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掃描件一份(正反面均需提供)。
⑥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一份。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清晰彩色掃描件,按照材料順序生成一個PDF文件,發送至上述電子郵箱。PDF文件名命名格式為:“姓名+崗位代碼”(如“張三20240101”)。收到該郵箱回信,即為報名成功。報名時間以郵件發送時間為準,若未收到回復,須電話聯系工作人員,確認報名材料是否發送成功。
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測試。
報考成功人員與崗位比例數達不到2:1的,取消或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經研究同意的緊缺崗位,可降低比例差額開考。被取消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可于6月20日12:00-17:00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3、資格審查:
屯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不符合資格條件的,取消考試資格。
報名成功的考生須攜帶報名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于2024年6月23日下午14:00至17:00前往安徽中醫藥大學資格審查點(安徽中醫藥大學少荃湖校區惟是樓205會議室)進行現場資格審查,不按時間參加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
通過資格審查的,領取專業測試通知書。
如考生本人因故無法親自辦理資格審查有關事項,可委托他人辦理,被委托人需攜帶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委托書(附件4)和考生資格審查所需原件及復印件材料辦理。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后續環節發現應聘人員有信息造假、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等情節,將取消聘用資格。
(二)專業測試
專業測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5分。專業測試成績未達到合格分者,取消聘用資格。專業測試得分相同通過加試確定排位。
專業測試時間:2024年6月24日,地點:安徽中醫藥大學少荃湖校區,詳見《專業測試通知書》。
(三)體檢和考察
體檢工作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有關規定執行。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執行。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考察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
對體檢、考察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專業測試人員中,按專業測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各不超過兩次。
(四)公示和聘用
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屯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信息公開網公示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者,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納入正式事業編制管理。聘用后在本單位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不含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時間)。
擬聘用人員在2024年8月31日前不能取得報考崗位規定的學歷、學位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束后放棄或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由此出現招聘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聘用后3年內未取得執業醫師資格證,用人單位可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校園招聘的醫學類專業人才納入所在單位事業編制管理,執行事業單位現行崗位工資標準。在享受正常工資待遇的同時,可按照人才相關文件規定享受相關補貼。
五、有關事宜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屯溪區委人才工作局、屯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本次招聘有關政策及考察、體檢等后續信息,請考生及時登錄黃山市屯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信息公開網(https://www.ahtxq.gov.cn/zwgk/public/column/6616017?type=4&action=list)查詢、查閱。
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教材、復習資料,也不舉辦、不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活動。
政策咨詢電話:
0559-2596311(屯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559-2596137(屯溪區委人才工作局)
監督舉報電話:
0559-2596560(黃山市屯溪區紀委監委派駐區委組織部紀檢監察組)
上述政策咨詢和監督舉報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中共黃山市屯溪區委人才工作局
屯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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