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南輝縣市招聘教師60人公告
來源:輝縣市人民政府
2024-06-12 13:48:48
2024年輝縣市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令第6號)、《河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豫人社〔2015〕55號)及省市相關政策規定和要求,經輝縣市委、市政府同意,2024年輝縣市面向社會公開招聘60名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及相關內容
本次招聘普通高中教師60名。具體招聘計劃及相關內容見《2024年輝縣市公開招聘教師計劃一覽表》(附件)。
二、招聘資格和基本條件
(一)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熱愛教育事業;
4.符合崗位要求的年齡條件(如30周歲以下指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齡段類推);
5.符合崗位要求的學歷條件(普通高等院校在讀的2024年應屆畢業生應當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
6.崗位所需要的教師資格證、專業要求;
7.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8.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可分別參照相對應的同等大專、本科學歷報考;
9.崗位所需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曾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不滿5年的人員;
4.現役軍人、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2024年應屆畢業生除外);
5.因違反教師職業道德,被單位開除或解除聘用合同的;
6.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三)報考有關說明
1.崗位要求的專業條件按照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和教育部《職業教育專業目錄》(2021年版)、《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3年版)、《研究生教育學科專業目錄》(2022年版)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全國技工院校專業目錄(2022年修訂)》執行。
2.2017年起,由國家統一下達招生計劃的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歷證書,同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3.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考生,可憑有效期內《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報名本次招聘考試。考生必須在考察階段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
三、招聘程序與相關事宜
(一)報名
本次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
報考人員于2024年6月17日上午9:00時至2024年6月19日下午17:00時期間登錄春風人才網(https://hx2024.ibaoming.net),進入“網上報名”系統,按要求提交個人報名信息、上傳照片、提交審核、網上繳費等。具體報名流程和要求詳見報名網站流程圖提示。
1.網上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只限報一個崗位。
(2)報考人員必須用二代身份證報名(報名與參加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網上報名使用的本人電子照片(近三個月內免冠正面證件照,紅底、藍底、白底均可),照片限制在1M字節以內。
(4)網上報名時,報考人員要詳細閱讀《誠信承諾書》,信守承諾,必須按照本人畢業證、身份證等相關證件顯示的專業名稱、個人情況和所報學科相對應的崗位代碼填寫報名信息,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報虛假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5)報考資格審核
按照“誰用人、誰審核、誰負責”的原則,用人單位在報考人員提交報名申請的1日內對報考人員的報名申請和照片進行網上審核,并提出審核意見。報名申請被接收的人員,可于提交報名申請1日后登錄原報名網站,查看是否通過報考資格審核。通過報考資格審核的人員,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報考資料不全或電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在報名有效時間內報考人員應及時補充或更換并再次提交審查。報名時間截止后,報考人員只能查詢到審核結果。
(6)根據省財政、發改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報考人員每人每科30元,兩科共繳納60元筆試考務費;采取網上繳費方式進行繳費,考生須即時開通支付寶辦理相關業務,繳費時間從2024年6月17日上午9:00時開始至2024年6月20日下午17:00時截止。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的將視為自動放棄報考。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和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人員報名的,經審核后可返還筆試考務費。返還筆試考務費的資格審核安排在筆試之前,請考生于2024 年6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到輝縣市勞動司法大廈5樓513室提交材料。逾期未辦理免繳費用的視為自動放棄。
申請返還筆試考務費的考生提供以下材料:
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其家庭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出具的貧困證明和貧困戶檔案原件。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證明原件。
2.崗位及人員調整
各擬聘用崗位的報名人數(以繳費人數確定)與擬聘用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由輝縣市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調整或取消該招聘崗位,崗位被取消的,該崗位的報考人員可調整到符合條件的其他招聘崗位。對于報考崗位被取消的考生,只有一次改報其他崗位的機會。已繳費但招聘崗位被取消又不愿意或不能調整崗位的報考人員退回本人筆試考務費。調整或取消的崗位將在春風人才網發布公告。
對特殊專業、短缺專業或層次要求高、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輝縣市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在確保競爭的前提下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
3.本次招聘,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考試聘用的全過程。報名人員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將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二)考試
1.筆試
網上繳費成功的報考人員,于2024年6月26日上午9:00時至2024年6月29日下午18:00時期間登錄春風人才網(https://hx2024.ibaoming.net),自行打印準考證(A4紙),以備筆試、面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時使用。
(1)筆試以閉卷方式進行,筆試科目為《職業能力測驗》、《教育類專業知識》兩科,每科滿分為100分。
(2)筆試采取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統一評分的方式進行,筆試時間定于2024年6月30日。報考人員應按照筆試準考證上確定的考試時間、地點、考場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和與報名時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證等。
(3)加分政策。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文件規定享受招聘筆試加分政策的,從輝縣市入伍或入學前戶籍在輝縣市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報名參加本次招考,筆試成績加10分(上述人員已在行政事業單位正式就業的不再享受此政策)。請考生于2024年6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到輝縣市勞動司法大廈5樓513室提交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退役大學生士兵加分提供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本、入伍通知書、退伍證、符合報名條件的畢業證。
(4)筆試成績計算:筆試成績=職業能力測驗成績×50%+教育類專業知識成績×50%+政策加分。
2.面試
報考人員在面試前須經面試資格審查,屆時考生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證、筆試準考證、畢業證(2024年應屆畢業生提供畢業院校開具的就業推薦函)、學位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信網自行下載打印)、教師資格證及其崗位要求提供的證件等;留學回國人員需持有效身份證、我國駐外使(領)館教育文化處(組)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教育部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書等;在職人員還須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以上材料均須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審驗后交復印件一份。同時提交報名時打印的《2024年輝縣市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一份。
報考人員面試資格審查與確認時間在春風人才網(https://hx2024.ibaoming.net)另行通知。進入面試的考生要及時查看網站上發布的信息,并保證通訊暢通,因通訊不暢影響面試的后果自負。
根據筆試成績,按照招聘專業崗位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筆試缺考、作弊或成績為零分的考生不得進入面試。如果主動提出放棄、資格審查不合格或逾期未領取面試通知單造成資格復審后產生的空缺崗位,按照同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但在面試通知單和面試須知發放后出現空缺不再遞補。如有經過遞補以后仍然達不到面試比例要求的,經輝縣市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對招聘崗位按比例進行遞減,直至取消該招聘崗位。調整或取消的招聘崗位情況,將通過春風人才網發布公告。
面試采取在規定時間內講微型課的形式進行,滿分為100分。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三)體檢
根據考生的考試總成績,按照招聘專業崗位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對體檢未到的或不合格的,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招聘崗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當出現末位并列超計劃時,經輝縣市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后,可爭取或調劑名額,未能實現的,依次按照筆試成績、面試成績高分優先,確定擬聘用人員。
體檢參照國家公務員招錄的有關標準和規定進行(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執行國家規定的相關體檢標準),統一組織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費用自理。
(四)考察
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以審查考生檔案和實地考察等方式,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察階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不再遞補,因自愿放棄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招聘崗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考察階段應聘人員須提供畢業證及相關資格證書,如不能提供將不再確定其為考察對象。
(五)聘用
根據考生的考試總成績、體檢和考察情況,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并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者,即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對有異議且調查核實后應當取消的人員予以取消。
新聘用人員確定后,要按時到用人單位報到,由用人單位及時到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并與新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聘用人員屬初次就業的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人員試用期參照國辦發〔2002〕35號文執行。試用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由用人單位予以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權限和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對考核不合格者,按有關規定予以解聘。
崗位確定原則:被聘用人員,按專業崗位申報志愿,根據考生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擇崗。
四、組織領導及信息查詢
本次招聘工作由輝縣市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
有關考試招聘的信息及相關事項,均通過輝縣市人才市場網(http://www.hxsrlzy.com)和春風人才網(https://hx2024.ibaoming.net) 進行發布,請考生及時查看網站上發布的信息,因未及時查看等原因影響招聘的后果自負。
咨詢電話:
市人社局 0373-6233226
市教體局 0373-6209106
監督電話:0373-6233957
網絡報名技術支持電話:400 1629 400轉1104
近年來,發現社會上個別不法分子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之機搞詐騙活動,望廣大考生提高警惕,不要相信社會上的虛假及欺詐信息,以免給個人造成損失。
五、紀律要求
1.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令第6號)中第27條之規定,實行回避制度。
2.本次招聘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努力為應聘人員創造公平競爭的環境,對政策規定、運作程序、方式方法等凡能公開的一律公開,對筆試、面試、聘用結果予以公示。在工作中,邀請紀檢監察機構進行全過程監督。
3.招聘工作人員要認真執行政策規定,嚴格遵守招聘程序,切實履行工作職責,不得隨意擴大招聘范圍,改變招聘程序,或擅自降低聘用條件和標準。對違紀、失職行為,將受到責任追究。
4.應聘人員要誠信報考并自覺遵守招聘工作規定和紀律,聽從安排,服從管理,如有違紀違規行為的,將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進行查處。在進入面試、體檢、考察等環節放棄的人員,要主動聯系用人單位并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本公告由輝縣市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輝縣市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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