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南京市秦淮區招聘街道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監管執法工作人員31人公告
來源:南京市秦淮區人民政府
2024-06-13 11:10:42
南京市秦淮區2024年公開招聘街道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監管執法工作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增強基層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末端監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江蘇省安全生產條例》《江蘇省消防條例》《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等有關規定,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1名事業編制街道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監管執法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崗位職責:負責街道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和防災減災等工作,專職從事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巡查走訪、監督檢查、行政執法事項;參與夜間值班值守和應急處突,協助開展事故現場勘查、調查處理等工作。
本次招聘的單位、崗位、數量、資格條件和相關信息,在南京市秦淮區人民政府網(http://www.njqh.gov.cn/)、南京人事考試網(http://www.njrsks.net)同步發布。招聘崗位及條件等詳見《南京市秦淮區2024年公開招聘街道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監管執法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附件,以下簡稱《崗位信息表》)。
二、招聘條件
(一)報名人員應具備以下資格和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吃苦耐勞;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對學歷有其他要求的,以《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為準;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8年6月19日至2006年6月21日之間出生);?
5.?具備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崗位信息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請不要報名應聘:
1.?現役軍人或者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4屆畢業生;
2.?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的,不得應聘到崗后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類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3.?根據2020年3月13日頒布施行的《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且在2024年12月21日前未滿3年服務期的在編(在冊)人員;
4.??2024年12月21日前,未滿5年服務期的新錄用公務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者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6.?其他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現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以及國家和江蘇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或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三)有關要求
1.?能夠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2024年7月31日;國(境)外高校2024年同期畢業人員,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適當放寬,但須在2024年7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
2.?招聘條件中“專業”的設置參考目錄為《普通高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年版)》《研究生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2018年版)》。
留學人員的畢業專業,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根據招聘公告中明確的專業條件、應聘人員所學專業課程、研究方向等認定是否符合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專業名稱已經調整的專業,如調整前或調整后的專業符合招聘崗位要求,且畢業院校出具調整前后的專業為同一專業或專業課程基本一致的書面證明,視為符合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
3.?招聘條件中工作經歷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24年6月21日。
4.?取得祖國大陸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程序及要求
1.?網上報名
本次招聘實行網上報名。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通過網絡同步進行。
報名網址:南京人事考試網(www.njrsks.net)。報名、照片上傳時間:2024年6月19日9:00--6月21日16:00。
2.?資格初審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將按照本公告、國家和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相關規定,根據所設置的招聘崗位條件,對網上報名的應聘人員進行報考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時間:2024年6月19日9:00--6月22日12:00。
3.?應聘人員對資格初審異議的陳述申辯時間:2024年6月19日--6月22日期間的9:00-12:00,14:00-16:00。
4.?資格初審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對資格初審異議的處理時間:2024年6月19日--6月22日期間的9:00-12:00,14:00-18:00。
5.?信息查詢
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后可到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初審意見。如對初審意見有異議,請在規定時間內通過本公告公布的咨詢電話及時陳述申辯。在報名時間(2024年6月19日9:00--6月21日16:00)結束前,資格初審未通過者,可改報符合招聘條件的其他崗位。
6.?繳費確認
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須在南京人事考試網通過網上銀行進行網上繳費確認(100元/人)(蘇價費函﹝2007﹞146號)。
繳費確認時間:?2024年6月19日9:00--6月23日12:00。
通過初審并且完成繳費確認的人員,即報名成功。繳費成功后,不退還報名費。未按規定時間在網上確認報名資格、上傳照片、繳納報名費的視為報名無效,逾期不再提供報名服務。請應聘人員及時確認本人繳費狀態及報名結果。
7.?核減計劃
本次招聘筆試開考比例為1:3,報名成功人數未達開考比例將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
報名結束后,報考被取消崗位且已成功繳費的應聘人員,可于2024年6月23日13∶00-17∶00,登錄南京人事考試網補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未能成功補報名的應聘人員,報名費將通過網上銀行退還。
8.?準考證打印
通過資格初審且網上繳費成功者須于2024年6月27日9∶00起登錄南京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準考證。打印中如有問題,請直接與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聯系,聯系電話:025-83151200。
9.?應聘人員有關要求
(1)須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按招聘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報個人信息。報名表中所填專業應與畢業證書專業一致,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嚴禁弄虛作假、嚴禁違紀違規。
(2)照片上傳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電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3)報名僅限選擇一個招聘單位中的一個崗位,資格初審通過后,報名信息不可更改。報名時需使用本人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二)考試方式和實施辦法
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1.?筆試
筆試委托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統一組織,不指定考試教材或輔導用書。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能力素質和安全生產、消防法律法規》。其中,綜合知識能力素質占85%;安全生產、消防法律法規占15%。
筆試時間:2024年6月30日14:00-15:30。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請報名成功者及時按公告明確的時間打印準考證,逾期者責任自負。
應聘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請勿缺考。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筆試成績將在南京人事考試網公布,應聘人員可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查詢。
2.?資格復審
筆試合格分數線為50分。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在筆試合格者中,根據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實際崗位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選。在上述范圍內的應聘人員,以及其他排名較前的人員,請在成績公布后保持聯系方式暢通,以便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聯系不到或者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者視為自動放棄。
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須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其中,尚未取得學歷證書的國(境)內普通高校2024年應屆畢業生,還須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
(2)在國(境)外取得學歷學位的人員須同時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證明;
(3)招聘崗位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如職業資格證書、相關工作經歷證明等。相關工作經歷證明須同時提供:社保繳納記錄,勞動合同,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從事相關工作經歷證明。
(4)有工作單位的人員,須于資格復審時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上述證件及相關材料均需交驗原件并提供復印件。
復審合格者進入面試環節。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通過資格復審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及面試相關要求將在南京市秦淮區人民政府網站公布。
3.?面試
面試委托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統一組織。應聘人員請于面試前3天登錄南京人事考試網,繳納面試費100元/人(蘇價費函〔2007〕146號),并自行打印面試通知書。面試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現場通知應聘人員。
4.?總成績計算
應聘人員總成績采用百分制,按照筆試和面試各占5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應聘人員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及總成績均保留2位小數。
(三)考察體檢
考試結束后,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總成績按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考察體檢人員。如總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考察體檢人員。如面試成績仍相同,可對成績相同的人員組織加試。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制定考察方案,明確考察的內容、方法等。考察工作參照《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執行。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執行,體檢費用自理。
(四)公示與聘用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根據考試成績、考察和體檢結果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
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南京市秦淮區人民政府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崗位代碼、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畢業院校、現工作單位、招聘考試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應聘人員如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可在名單公示結束后的1年內取消其再次應聘本單位或者本部門的資格。
對公示無異議的人員,招聘單位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向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并辦理相關手續后,按規定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擬聘用人員應在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規定時間內辦理報到和有關手續,因擬聘用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相關手續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擬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3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
因考察或體檢不符合要求、擬聘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擬聘人選明確放棄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可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并將有關情況按人事管理權限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聘用備案后不再遞補。
四、工作紀律
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體檢、考察過程中或聘用后查實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處理。
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進行處理。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及其他須回避的親屬關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公開招聘公正性的,應當實行回避。
五、招聘咨詢
(一)政策咨詢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政策咨詢電話詳見《崗位信息表》;
南京市秦淮區應急管理局:025-52651231
(二)考務技術咨詢
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025-83151200
六、招聘工作監督
南京市秦淮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25-84556435
南京市秦淮區紀委監委派駐第一紀檢監察組:025-87753770
南京市秦淮區應急管理局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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