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甘肅隴東學院招聘30人公告
來源:隴東學院
2024-06-14 09:12:36
隴東學院2024年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6號令)《甘肅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甘辦發(fā)〔2011〕22號)和《關于進一步優(yōu)化事業(yè)單位崗位管理和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08號)精神,我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30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二)品行良好,愛崗敬業(yè),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
(三)學歷層次為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取得多個層次學歷的應聘人員,按照與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和專業(yè)報名。具體崗位及崗位招聘條件詳見《隴東學院2024年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崗位列表》(下稱《崗位列表》)。
(四)符合崗位要求的年齡條件:博士研究生為1983年6月13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為1993年6月13日以后出生。
(五)應聘人員須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應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國(境)外畢業(yè)生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國外相近專業(yè)、專業(yè)碩士、高校自設專業(yè),經學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是否納入招聘范圍。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因涉嫌犯罪采取強制措施的;
2.在校期間受過院(系)級以上單位處分且未過處分期的;
3.曾在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yè)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名單的;
5.有篡改、偽造人事檔案材料等情況的;
6.有學術不端行為的;
7.有師德失范行為的;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4年6月14日9時至6月20日18時。
2.報名方式:本次招聘統(tǒng)一采用網上報名,不接受其他形式報名,每位報考人員限報1個崗位,程序如下:
(1)提交報名申請、上傳附件
考生須在報名前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甘肅招考網站(https://ks.gszhaopin.com)點擊“隴東學院2024年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公告”板塊,先進行用戶注冊,注冊時必須準確填寫本人姓名和身份證號,并妥善保管用戶名和密碼,注冊完成后,填寫個人信息并上傳近期免冠彩色證件照片,按照報名系統(tǒng)提示要求進行報名,報名需將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信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認證報告等相關材料按崗位要求以附件形式上傳報名系統(tǒng),證件材料不全者不予報考。暫未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的應屆畢業(yè)生,可憑學校出具的相關學歷、學位證明報名,但須在資格復審時提供畢業(yè)證等相關證明材料,否則取消招聘資格。
(2)網上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主要審核應聘人員學歷、學位、年齡等信息。
資格初審的時間為2024年6月15日至2024年6月21日。根據公告要求和《崗位列表》中的招聘條件進行審查。考生可于2024年6月15日至6月22日,登錄報名系統(tǒng)查詢資格初審報考申請結果。
(3)報名繳費
資格初審通過人員,即可登錄報名系統(tǒng)按規(guī)定繳納報名費150元(依照甘發(fā)改收費〔2019〕422號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繳費時間為2024年6月16日9時至6月23日17時。識別二維碼輸入金額后點擊“添加備注”,在對話框中填寫姓名。未按期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報名成功的考生如若放棄考試,不退還報名費用。
(4)打印準考證
考生繳費成功后登錄報名系統(tǒng)自行打印準考證(A4紙),具體時間請考生及時關注隴東學院官網公告。
3.注意事項
應聘人員提交的相關信息及報名材料須真實、準確、有效,符合選報崗位報考條件,否則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擔。對提供信息不實且影響報名審核結果的,一經發(fā)現(xiàn),取消應聘資格,并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的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應聘人員因個人填報信息失誤導致資格初審不通過,或在最后一天報名,因資格初審不通過導致無法改報其他崗位的,責任自負。
(二)筆試
筆試由學校統(tǒng)一組織,不指定教材,不組織任何培訓。
1.具體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具體安排請關注隴東學院官網公告,有關信息以網頁通知為準,不再另行通知。
2.筆試開考比例按參加筆試人員與崗位招聘計劃的3:1確定,不足3∶1的崗位,劃定最低分數控制線60分,達不到最低控制線的考生取消進入后續(xù)環(huán)節(jié)的資格。
3.筆試為閉卷形式,筆試時間為120分鐘,總分100分。參加筆試人員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和準考證,二者不全者不得參加筆試。開考15分鐘后考生不得進入考場。
4.筆試成績及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于筆試結束兩個工作日內,在學校官網公布。
(三)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人員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以參加資格復審人數與招聘計劃人數3:1的比例確定;不足3:1的崗位,按達到筆試最低分數線人員參加資格復審。
1.復審時間:具體安排請關注隴東學院官網公告,有關信息以網頁通知為準,不再另行通知。
2.復審地點:隴東學院敏行樓人事處(甘肅省慶陽市西峰區(qū)蘭州路45號)。
3.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本人畢業(yè)證和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底1寸證件照(彩照)2張;
(4)報名時已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的應聘人員,憑畢業(yè)證、學位證參加資格復審;還未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的應聘人員憑所在學校《應屆畢業(yè)生證明》進行資格復審,證明需注明專業(yè),證明由所在學校研究生學位或學籍主管部門蓋章(所屬學院證明無效);取得國外學歷證書的,持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印發(fā)的學歷認證書進行資格復審;
(5)有工作單位的應聘人員須持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進行資格復審;
(6)本人提交的報名材料要真實、準確。對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人員、應聘人員相關材料信息不實且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未按期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取消應聘資格。
4.通過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領取《面試通知書》。
(四)面試
1.心理素質測評:在面試前進行,主要以答題形式測試應聘人員心理健康狀態(tài)和素質能力,本項為考察項,不計入面試成績。心里素質測評不合格者不再進行面試環(huán)節(jié)。
2.面試資格審核: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面試人數與招聘計劃數3: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不足3∶1的崗位,劃定最低控制分數線60分,達不到最低控制分數線者不能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3.面試:面試時間、地點待定,具體安排請關注隴東學院官網公告,有關信息以網頁通知為準,不再另行通知。
4.考生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和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面試采取百分制,成績?yōu)槿サ?個最高分、去掉1個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成績當場公布,由考生簽字確認。
(五)總成績確定
總成績按筆試占比60%,面試占比40%計算,即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如果出現(xiàn)總成績相同情況,筆試成績高者排名為先,筆試成績也相同時,采取加試面試的方式確定排名先后。
(六)體檢
按總成績排名參加學校統(tǒng)一組織的體檢,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文件執(zhí)行。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后3日內申請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體檢和復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結果不合格或放棄體檢者,不予聘用。因體檢不合格或放棄資格等情況出現(xiàn)的崗位空缺,按該崗位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七)考察
學校采取函調、查閱檔案、個別談話、實地走訪等形式對應聘人員德、能、勤、績、廉、學等方面進行全面考察,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地作出考察結論。考察中發(fā)現(xiàn)應聘人員有提供虛假材料、隱瞞事實真相或者其他妨礙考察工作行為的,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或放棄資格等情況出現(xiàn)的崗位空缺,按該崗位總成績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
(八)確定擬聘人選和公示
學校根據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結果按招聘計劃數量等額確定擬聘人員,在隴東學院人事處網頁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對公示中有問題反映,經調查核實,不符合聘用條件的擬聘人員,取消擬聘用資格。公示及之后環(huán)節(jié)出現(xiàn)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九)審批
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由學校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聘用意見,提交學校黨委常委會議審定后,報省教育廳、省人社廳審批備案。
(十)聘用
經審批備案后的聘用人員,由學校按照崗位設置管理有關規(guī)定確定崗位等級,簽訂聘用合同,并按規(guī)定辦理相關手續(xù)。
三、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不劃定考試范圍,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二)凡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發(fā)現(xiàn),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并按相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三)本次招聘全程接受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jiān)督。
(四)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即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崗位,以及有其他影響情形的崗位。具體回避情形請查閱《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
(五)在2024年7月31前未取得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海外留學生未取得教育部學歷認證報告的、畢業(yè)證信息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無法查詢的考生,不予審批聘用。
(六)應聘人員務必保持通訊暢通,取消手機短信攔截,因本人填報手機號碼有誤造成信息不能及時準確送達,后果自負。
(七)本公告在省人社廳和學校官網官微同時發(fā)布。
(八)未盡事宜由隴東學院人事處解釋。
學校人事處咨詢電話:0934-8658685
學校紀委監(jiān)督電話:0934-8658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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