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廣東深圳市坪山區區屬公辦中小學選聘教師60人公告
來源:坪山區人民政府
2024-06-14 16:59:35
深圳市坪山區區屬公辦中小學2024年公開選聘教師公告
為進一步提升教育系統專業人才隊伍的整體素質,優化教師結構,深圳市坪山區區屬公辦中小學2024年面向全國公開選聘教師6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對象及要求
(一)選聘對象(需符合以下對象之一)
1.目前仍在全國中小學任教的在崗優秀教師。
2.博士研究生。
(二)選聘崗位
具體崗位詳見《深圳市坪山區區屬公辦中小學2024年公開選聘教師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
(三)崗位基本聘用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條件。
(四)其他條件及要求
1.學歷、學位及所學專業要求
報考人員學歷、學位及所學專業須與崗位要求相符。考生所學專業按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為準。專業是否相符可參考《廣東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所學專業須與《崗位表》規定的學歷層次相對應。
2.年齡要求
按《崗位表》“崗位條件”中要求的年齡報考,崗位“最高年齡”要求為45周歲,報考人員必須是1978年6月14日之后出生。崗位“最高年齡”要求為50周歲,報考人員必須是1973年6月14日之后出生。
3.資格證書要求
所有考生報名時需提供相應層次的教師資格證(就高不就低,例如:高中教師資格證可報考要求初中教師資格證、小學教師資格證的崗位;小學教師資格證不可報考要求初中教師資格證、高中教師資格證的崗位)。
崗位要求最低專業技術資格的,須提供國家統一頒發或認可的相應等級證書。相關證書必須在2024年6月14日之前通過考試、認定或評審,且必須在報名時提供崗位要求的證書(只是通過考試、認定或評審但至報名時尚未取得證書的,視為不符合要求),且所取得的證書類別必須與崗位要求相一致。
(五)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選聘程序
選聘工作按照網上報名、線上資格初審、現場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6月19日9:00至7月8日17:00。
2.報名網址:https://psqxpjs.htirc.cn/。每位考生僅允許報考一個崗位。
3.報名材料:考生到報名系統進行報名,并將下列材料按要求上傳到報名系統內。
(1)有效居民身份證;
(2)《深圳市坪山區教育局2024年公開選聘教師報名表》(附件3);
(3)所有學歷、學位證書及驗證證明(具有國(境)外學歷、學位人員,須出具教育部所屬的相關機構的學歷、學位認證函等有關證明材料);
(4)教師資格證書;
(5)專業技術資格證書,以“在聘副高級專業技術崗位2年及以上”為選聘條件的,需上傳副高級聘用證明材料;
(6)獲得榮譽和獎項證明,挑選最主要榮譽上傳即可,原則上不超過5項,須合并為一個PDF文件;
(7)承諾書(見附件4);
(8)證明本人符合選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其他書面材料。
報名時需準確填寫個人相關信息,并將以上材料以PDF的形式上傳到報名系統中。
4.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者需嚴格按照崗位要求報名。個人條件與選聘崗位要求不符的,資格審查不予通過;
(2)報考者應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選聘過程中,如發現弄虛作假等行為,取消報考及選聘資格;
(3)報考者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確保能夠及時聯系。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或無法及時聯系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二)線上資格初審
由區教育局對應聘者提供的報名材料進行線上資格初審。在審核過程中,出現考生材料不齊、不符合選聘崗位條件等情況的,視為初審不合格。初審結果將在報名系統顯示。
在初審合格人員中按各崗位擬聘人數3倍擇優確定進入面試人選,入圍面試人選名單在坪山區人民政府網站公布。
初審僅對考生如實提供的信息進行初步核對及判斷。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在后續招聘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三)現場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當天考生需攜帶所有與報告崗位相關材料原件交工作人員審驗,交復印件留存。現場復審資料不齊全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并書面告知相關事由。通過資格復審人員進入面試環節。
(四)面試
1.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方式:詳見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公告;
3.各崗位面試成績合格者,依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擬聘人數1:1確定入圍體檢人選。同一崗位面試成績相同的,由區教育局組織有關專家組成選聘委員會確定入圍體檢人選。
(五)體檢
取得體檢資格的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張,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體檢及聘用資格。
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執行。體檢結果將以短信方式通知。體檢不合格者不予以聘用。
(六)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將進入考察環節,由招聘單位成立不少于2人的考察組對其進行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及廉潔自律情況、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檔案的完整性、真實性等情況。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單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資格。
(七)公示
經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名單,將在坪山區人民政府網站上公示5個工作日。考察人選對公示有異議的,可以在公示期間內向坪山區教育局書面申辯,坪山區教育局在7個工作日內予以書面答復。其他人員對公示有異議的,可以在公示期間內向坪山區教育局提出異議,坪山區教育局應當及時依法處理。
(八)聘用
經公示沒有異議或者異議不影響聘用的擬聘人員,自公示期滿之日起30日內,坪山區教育局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向同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辦理擬聘用人員備案手續,并簽訂聘用合同。獲聘人員為事業單位編制,享受政策規定的相關薪酬待遇。
(九)遞補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坪山區教育局可結合實際情況決定是否進行遞補:
1.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的;
2.考察人選未被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的;
3.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果導致不能聘用的;
4.擬聘用人員放棄聘用的。
如遞補,遞補人選從同一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照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產生,并按照本公告有關體檢、考察、公示等規定辦理。
三、其他事項
(一)相關資格時間的計算,均截至2024年6月14日。崗位要求取得相關證書的,必須在此日期之前通過考試、認定或評審,且必須在資格復審時提供崗位要求的證書(只是通過考試、認定或評審但至報名時尚未取得證書的,視為不符合要求),且所取得的證書類別必須與崗位要求相一致。
(二)擬聘人員按照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結束,聘用人員考核合格的,辦理轉正手續。考核不合格或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按規定辦理解聘手續。
(三)擬聘人員辦理完聘任手續后,須在坪山區教育系統服務5年(學年)以上。
(四)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數字均包含本數。
(五)選聘查詢網址:坪山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s://www.szpsq.gov.cn)。
(六)選聘咨詢電話:0755-84622637。
(七)本公告未盡事宜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301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八)本公告由深圳市坪山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深圳市坪山區教育局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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