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臺州天臺縣基層衛生人才定向委培16人公告
來源:天臺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06-17 09:09:26
2024年天臺縣基層衛生人才定向委培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基層衛生人才隊伍建設,根據浙江省衛健委、發改委、教育廳、財政廳、人社廳等五部門辦公室《關于開展2024年度基層衛生人才定向培養工作的通知》(浙衛辦〔2024〕9號)文件精神,決定開展2024年天臺縣基層衛生人才定向委培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定向培養招生(招聘)對象
2024年報考普通高校,立志為天臺縣基層衛生健康事業服務的本縣戶籍學生。
二、崗位方向
天臺縣縣級醫療機構及鄉鎮(街道)衛生院。
三、承辦院校及招生(招聘)計劃
2024年我縣定向培養招生(招聘)計劃16名(詳見附件)。
四、招生與招聘流程
定向培養招生(招聘),按照“信息公開,擇優選拔,協議錄取”的原則,安排在普通類提前錄取。本科層次各專業最低投檔成績不低于一段線,其中溫州醫科大學最低投檔成績不低于特殊類型招生控制線。
具體程序如下:
1、填報志愿。符合條件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規定填報志愿,考生須符合專業選考科目要求,且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第一專業志愿填報此類定向培養招生相關院校專業,否則志愿無效。省教育考試院根據志愿優先、高考成績從高到低原則,按招生計劃1:1.2比例,將考生名單提供給各招生高校。招生高校將相應名單分發至縣衛生健康局。
2、體檢。縣衛生健康局根據各高校提供的名單,在規定時間內組織考生體檢。體檢集中安排在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體檢標準執行。考生如對體檢結果有疑義應當即時提出復檢要求,否則視作放棄,復檢會盡快安排且只能進行一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對體檢合格考生,按志愿優先、高考成績從高到低原則,根據招生計劃數確定擬錄取定向培養考生,并在天臺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示3天。
3、簽訂協議。公示無異議的,與合格考生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和個人信用承諾書,并將已簽訂協議考生名單報各招生高校。
五、學習費用
經學校正式錄取并已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的學員,對其在校期間的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等給予相應補助。補助經費由縣財政承擔,補助標準本科4.6萬元/人,具體將在定向培養就業協議中明確。
六、就業待遇
1、定向委培生按期畢業后,經統一體檢、考察合格者,按就業協議回天臺縣衛健系統工作。此次衛生人才定向培養招生與招聘并軌,就業同時成為正式在編人員(縣級醫院編制為財政適當補助事業編制報備員額,鄉鎮(街道)衛生院編制為財政適當補助事業編制),就業采取競爭擇優的辦法,具體辦法由縣衛生健康局會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商議確定;體檢、考察標準參照公務員體檢、考察標準執行。
2、服務期限:定向委培生在基層醫療機構服務期限不得少于5年(不包括參加全省統一的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時間)。
3、醫學影像學、兒科學、麻醉學、臨床醫學等專業人員聘用期間需參加全省統一的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聘用合同期滿后,仍未取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者,不再續簽聘用合同。
4、其他事項原則上按省衛計委浙衛發〔2012〕114號等文件執行,具體在定向培養協議中進一步約定。
七、其他事項
1、志愿填報時間:詳見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
2、請填報定向培養志愿的考生和家長在招生錄取前保持24小時電話暢通,以便工作人員聯系。
3、咨詢地點:天臺縣衛健局307辦公室(濟公大道99號)。
4、咨詢電話:0576-89357731。
5、本公告由天臺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天臺縣衛生健康局負責解釋。
附件:天臺縣定向培養承辦院校及招生(招聘)計劃
天臺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天臺縣衛生健康局
2024年6月13日
附件:
天臺縣定向培養承辦院校及招生(招聘)計劃
承辦院校 |
專業 |
計劃數 |
學歷 |
學制 |
分配方向 |
湖州師范學院2人 |
護理學 |
2 |
本科 |
四年 |
縣級醫療機構 |
溫州醫科大學3人,最低投檔成績不低于特殊類型招生控制線 |
醫學影像學 |
1 |
本科 |
五年 |
鄉鎮(街道)衛生院 |
兒科學 |
2 |
本科 |
五年 |
鄉鎮(街道)衛生院 |
|
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1人 |
麻醉學 |
1 |
本科 |
五年 |
鄉鎮(街道)衛生院 |
臺州學院10人 |
臨床醫學 |
10 |
本科 |
五年 |
鄉鎮(街道)衛生院 |
合計 |
16 |
縣級醫療機構2人 鄉鎮(街道)衛生院14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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