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內蒙古扎蘭屯市衛健系統歸雁計劃回引人才公告
來源:扎蘭屯市人民政府
2024-06-17 09:47:00
2024年扎蘭屯市衛健系統“歸雁計劃”回引人才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依據相關規定,開展2024年扎蘭屯市衛健系統“歸雁計劃”回引人才工作,現就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進計劃
本次計劃回引醫療衛生在職在編的事業人員共計2名。具體詳見《2024年扎蘭屯市衛健系統“歸雁計劃”回引人才崗位需求目錄》(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需求目錄》)。
二、引進范圍
回引在扎蘭屯市機構編制管理范圍以外的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且符合以下要求之一的:
1.擁有扎蘭屯市戶籍或籍貫的;
2.配偶或父母(含配偶父母)是扎蘭屯市戶籍且在扎蘭屯市工作或長期居住的;
3.扎蘭屯市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含外駐單位、垂管單位)在編在崗人員的配偶、子女或者子女配偶。
三、引進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政治堅定,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堅持黨的民族政策,牢固樹立正確國家觀、歷史觀、民族觀、文化觀、宗教觀,自覺維護民族團結進步,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品行端正,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年滿18周歲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2.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政治素質、業務能力和身體條件,須為醫療衛生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在崗人員(不含自籌自支事業單位人員);
3.國內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學專科、本科畢業生年齡要求35周歲以下,即1988年6月24日(不含)以后出生;
4.具有國內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歷年齡要求40周歲以下,即1983年6月24日(不含)以后出生;
5.具有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且專業符合用人單位崗位需求人員年齡要求45周歲以下,即1978年6月24日(不含)以后出生;國內普通高等院校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年齡要求50周歲以下,即:1973年6月24日(不含)以后出生;
6.應聘人員須在報名環節提交本人所在單位及當地組織人事部門同意應聘的證明(附件2)。
(二)工作經歷條件
所報考崗位如有相關工作經歷限制,需提供能夠證明工作經歷的經組織人事部門專項審核認定的干部任免審批表或所在單位及所在主管部門開具的相關工作經歷證明,證明材料需加蓋所在單位和上級主管部門公章并由所在單位主要負責人及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簽字。
(三)其他條件
應聘人員學歷學位取得時間應為2024年8月31日前,《崗位需求目錄》中其他資格條件取得時間,如方案、公告和《崗位需求目錄》無特殊說明,時間要求應為報名開始日前一天。引才單位所設崗位專業(學科)要求和其他資格條件,詳見崗位需求目錄。如遇特殊情況,由市衛健委報市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議定。
(四)不予回引情形
1.未征得現工作單位及當地組織人事部門同意的人員;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在立案審查期間或在黨紀、政務處分影響期內的人員;
3.尚在試用期的、按照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期年限或對調轉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人員;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5.原錄用、聘用手續不全或列編渠道不規范的人員;
6.干部人事檔案材料涉嫌造假或重要信息存疑的人員;
7.近三年考核有基本合格或基本稱職以下等次或不定等次的(新考錄人員年度考核不定等次除外)的人員;
8.回引后即構成回避關系崗位的人員;
9.內蒙古自治區以外的公務員(參公人員);
10.法律規定不得聘用或有關規定不予回引的其他情形。
四、引進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報名采用網絡報名方式進行(報名網址:http://115.28.96.217:8075/zwwsbm/webRegister/index.aspx?examsort=21),報名時間為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6月26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資格初審與報名工作同步在網上進行,資格初審時間為: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6月27日。
2.應聘人員應認真閱讀或咨詢相關要求,仔細鑒別個人是否符合相關條件,在規定的時間內填寫報名所需信息,并對所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凡因所填報信息不真實、不準確和不完整而影響資格審查的,責任自負。
3.應聘人員只能報一個崗位,凡報兩個及以上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
4.報名環節需上傳以下材料:①二代身份證。②學歷學位證書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③戶口本(結婚證)等能夠證明回引資格的材料。④本人所在單位及當地組織人事部門同意應聘的證明(附件2)。⑤所報考崗位如有相關工作經歷限制,需提供能夠證明工作經歷的經組織人事部門專項審核認定的干部任免審批表或所在單位及所在主管部門開具的相關工作經歷證明,證明材料需加蓋所在單位和上級主管部門公章并由所在單位主要負責人及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簽字。
以上所有材料要求上傳PDF掃描版,四個角露出,字跡、公章清晰,否則不予審查通過。
5.本次擬引進所有崗位不設開考比例。
(二)人崗相適評估
1.人崗相適評估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由市衛健委統一組織實施,具體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將在扎蘭屯市人民政府網發布。
2.評估認定成績滿分100分,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不進行四舍五入),設置最低合格分數線6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得進入下一個環節。
3.對于實際到場參加評估人數等于或少于該崗位實際引進計劃數的,該崗位應聘人員的人崗相適評估成績須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三)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工作采用現場審核的方式進行,由市衛健委和引才單位負責。復審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提前在扎蘭屯市人民政府網站上發布公告。
應聘人員參加資格復審時需提交以下材料:
1.《報名表》(一式兩份);
2.本人二代身份證(有效期限內臨時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原件及復印件;
3.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
4.戶口本(結婚證)等能夠證明回引資格的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以及應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5.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第二學位、二學位及輔修學位應聘者須持二學位專業認證報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
6.本人所在單位和上級主管部門及當地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7.經組織人事部門專項審核認定的干部任免審批表或所在單位及所在主管部門開具的相關工作經歷證明。
對資格復審后出現缺額的崗位,在人崗相適最低合格分數線上,按照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進行遞補,遞補只進行1次,由市衛健委電話通知遞補人員參加資格復審。1日內若出現3次以上未能電話聯系上應聘人員的情況,視為自動放棄,不再進行遞補。資格復審及遞補后,合格人員進入下一環節。
(四)政審考察
1.考察工作由市衛健委按照《扎蘭屯市黨政群機關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配暫行辦法》(扎組發〔2023〕1號)中相關程序組織實施。
2.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應聘人員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應聘資格條件、人事檔案等方面情況,并形成具體的考察結論。
3.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察和提供個人完整檔案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引進資格,按照該職位應聘人員人崗相適評估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遞補,履行體檢、考察程序,遞補只進行1次。
4.擬回引人員中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報名職位要求及其他有關條件要求的,取消聘用資格。按照該崗位應聘者人崗相適評估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進行遞補,遞補僅進行1次。
(五)公示與引進
1.公示:市衛健委通過扎蘭屯市人民政府網(https://www.zhalantun.gov.cn/)對擬引進人員進行公示,同步在健康扎蘭屯微信公眾平臺轉載,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2.引進: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反映或反映問題不影響回引的人員,辦理回引手續。對有影響引進問題并查實的,取消其回引資格;對有影響回引的問題但一時難以查清的,暫緩辦理回引手續,待市衛健委查清后,作出是否回引的結論,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對在公示環節因自動放棄、存在問題不宜回引等原因造成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3.本次回引手續辦理按照《扎蘭屯市黨政群機關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配暫行辦法》(扎組發〔2023〕1號)中有關程序進行辦理。回引人才5年內不得調離扎蘭屯市,其中事業單位人員還需簽訂聘用合同。5年服務期內不得參加扎蘭屯市以外的公務員考錄、遴選、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等考試,不得通過借調、交流、調離等方式離開扎蘭屯市。由于個人原因未滿服務期離開扎蘭屯市的,將記入本人干部人事檔案和誠信檔案。
(六)相關待遇
引進人員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且與回引單位崗位設置專業相符的,可不受崗位結構比例限制聘用到相應專業技術崗位。
五、人才儲備
各崗位擬引進人選確定后,完成全過程評估且人崗相適評估總成績達到70分的落選者,經市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研究通過后,納入“歸雁計劃”人才儲備庫管理,(有效期1年,自成績發布當天至次年同期)。有效期內,如扎蘭屯市各引才單位有引才需求,按照專業匹配、人崗相適原則,在儲備庫中擇優選用,經市衛健委向市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申請,按《扎蘭屯市黨政群機關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配暫行辦法》,通過用人單位“組織考察”方式直接引進。
六、紀律監督
本次“歸雁計劃”回引人才工作全程接受社會監督。資格審查貫穿整個引才過程,一經發現不符合引才條件、弄虛作假或違反引才規定的立即取消資格,追究相關責任。
監督舉報電話:0470-3204789
電話受理時間: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七、注意事項
1.在回引人才工作全過程中,應聘人員務必保持通訊暢通,若因個人原因導致未能聯系上本人的,按自動放棄處理,取消其相應資格。
2.《崗位需求目錄》中所要求的專業類別或專業等,主要參考《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1998年版)》《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版)》《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年版)》《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1997年頒布)》《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2018年4月更新)》以及中國研究生招生網最新信息。
八、其他事項
本次人崗相適評估工作不指定輔導用書,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班。
應聘人員需業務咨詢的,請于報名期間的工作日(9:00—12:00,14:00—17:00)撥打咨詢電話,咨詢電話詳見崗位需求目錄。
2024年扎蘭屯市衛健系統“歸雁計劃”回引人才有關程序、步驟、要求等如作出調整,將及時在扎蘭屯市人民政府網站發布相關公告。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市衛健委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有關規定執行。
扎蘭屯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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