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福建廈門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招聘73人簡章
來源:廈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06-17 14:35:29
廈門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簡化程序補充工作人員簡章(2024年6月)
根據《廈門市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暫行規定》,廈門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決定采用簡化招聘程序,招聘73名專業技術人員,現將招聘簡章公布如下:
一、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四)具備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具備招聘崗位設置的資格條件。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及具體資格條件詳見《廈門市屬衛生健康事業單位簡化程序補充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2024年6月)》(附件1)。
三、不得報考或取消報考(聘用)資格的情形
(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曾被開除公職或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三)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四)曾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的;
(五)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以下簡稱“參公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六)試用期內的公務員或參公人員;未達到與當地公務員主管部門或單位組織人事部門約定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和參公人員;
(七)現役軍人及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即2025年及以后才學業期滿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學生);
(八)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或尚未解除黨(政)紀處分的,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九)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
(十)根據原福建省衛生計生委等六部門《關于印發<完善福建省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制度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閩衛科教〔2015〕107號)和《福建省衛生計生委關于印發福建省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實施方案的通知》(閩衛科教〔2016〕83號)精神:凡是以單位人身份進入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人員或以單位人身份正在接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人員,在培訓期間及培訓結束(含終止培訓或退出培訓)后3年內不得報考培訓基地所在單位的任何招聘崗位;
(十一)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
四、報名安排
(一)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線上報名方式,自簡章發布之日起可報名。崗位招滿即止,未招滿崗位報名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請有意向報考者認真對照簡章規定、崗位條件,確認符合相關資格要求后,將報名材料掃描成電子版,打包壓縮并命名為“崗位代碼-姓名”發送至報考單位電子郵箱(見附件1)。報名材料電子版應清晰可辨,規范完整。
(二)報名材料
1.《廈門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正反面)、畢業證書、學位證書(2024屆高校畢業生可提交學校開具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或其他可佐證應屆畢業生身份的資料);
3.個人簡歷,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4.本人近期1張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福建省內機關、事業單位、公立醫療衛生機構工作人員(含軍隊的醫療機構人員,不含輔助、派遣性質人員)需征得所在單位同意方可報名。
(三)報名資格審核
招聘單位負責審核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對報考人員資格條件的審核貫穿招聘全程。報考人員須對本人的報名資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或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并按有關規定處理。
五、考試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面試考核的方法,由廈門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指導各招聘單位組織實施。面試時考生需持《面試通知書》,并提供報名材料的原件與復印件(裝訂成冊1份),審核后退回原件。面試不收取費用。
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合格成績不得低于70分(含)。面試主要考核考生的專業技能和綜合素質,由面試專家組評分后當場公布成績。
六、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具體檢測方法由體檢醫院結合實際確定,體檢結論以體檢醫院出具的體檢報告為準。體檢人員對非當日或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義、申請復檢的,由廈門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另行指定醫院復檢,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的結果為準。體(復)檢費用由個人自理,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隱瞞真實身體狀況的,取消體檢(聘用)資格。
七、考察
體檢合格的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主要內容包括推薦人選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廉潔自律、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態度)、工作業績(學業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是否存在失信被執行情況等。
八、公示
招聘單位根據崗位資格條件及面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在廈門市衛生健康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系統(http://27.159.97.135)公示7個工作日。
九、聘用手續辦理
公示結果無異議,或經招聘單位報廈門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應于公示期滿后5個月內提供辦聘用手續所需的全部資料(含個人人事檔案)。因情況確實特殊、無法在上述期限內提供完備資料的,擬聘用人員須提交書面申請并與招聘單位協商一致后報廈門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核準,可適當延長資料提交時限(延長時限原則上不超過2個月),否則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本次擬聘用人員屬于招聘單位人員控制總量內聘用工作人員,執行統一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享受在編人員同等待遇。擬聘用人員辦理就業手續后,招聘單位將依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廈門市事業單位聘用制暫行規定》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聘用人員的人員身份及工齡、工資、養老保險等待遇由招聘單位查閱其人事檔案后,按照廈門市有關規定認定。
十、其他事項
(一)如無特別說明,年齡計算至報名截止當月,即2024年12月。如最高年齡要求35周歲是指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在1988年12月至2006年12月期間出生)的人員,其他最高年齡要求的計算方法以此類推。
(二)持境內學歷(位)報考的,學歷、學位應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簡稱“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詢認證;持國(境)外學歷(位)報考的,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等有關證明材料。畢業時間以所持證書落款時間(認證報告確定的學歷(位)獲得時間)為準。
(三)本次招聘以《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24年)》(附件3,以下簡稱《專業指導目錄》)作為崗位專業條件設置和審核的依據。其他來源的專業指導目錄不作為本次報考和審核的依據。
報考者應嚴格按照所持證書(認證報告)上內容只字不差、如實填寫所學專業,如所學專業在《專業指導目錄》中但未列入崗位專業條件要求的,不得報考該崗位;如所學專業不在《專業指導目錄》中但與擬報考崗位要求專業“相近、相似”的,報考者應按招聘單位要求提供有效憑證,經招聘單位審核后報廈門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認定。
(四)本次招聘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嚴格落實《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全程接受監督。
(五)報考者所留的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并保持暢通,屆時電話或短信通知,請考生留意接聽和接收。
(六)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本簡章僅適用于本次簡化程序補充工作人員,未盡事宜由廈門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解釋,必要時另行補充通知。
廈門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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