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嘉興南湖實驗中學招聘事業編制教師4人公告
來源:南湖區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開
2024-06-18 09:08:12
嘉興南湖實驗中學2024年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公告
嘉興南湖實驗中學(原“嘉興南湖國際實驗中學”)是一所由國際教育為特色的民辦學校轉公辦的浙江省現代化學校。學校以“對學生一生成長負責,為學生終身發展奠基”為辦學宗旨,遵循“品位至上,創新超越,共同成長”的辦學理念,以“勵志、明德、格致、達雅、篤行”為文化內涵,培養具有“南湖情懷,全球視野”的優秀學子。
學校被評為2023中小學美育成果展“百佳藝術教育先進單位”,浙江省現代化學校,浙江省中小學科學教育實驗校,浙江省標準化學校,浙江省中小學科學教育實驗校,浙江省人工智能特色學校,浙江省亞運姐妹學校,嘉興市“依法治校示范校”,嘉興市首批未來家”人才能培育試點校,嘉興市第二屆科技創新“苗圃獎”,嘉興市科技教育先進集體,嘉興市“青少年積極教育行動種子學校”,嘉興市網球特色學校,嘉興市無人機特色學校等。科學學科組被評為浙江省優秀教研組。學校連續十四年榮獲南湖區辦學水平考核一等獎。
因學校發展需要,經嘉興市南湖區教育體育局同意,南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決定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4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計劃
序號 |
招聘崗位 |
招聘人數 |
所需專業要求 |
1 |
初中數學 |
1 |
數學及其相關專業 |
2 |
初中科學 |
1 |
科學(含生物、物理、化學)專業 |
3 |
初中社會 |
2 |
政治、地理、歷史及相關專業 |
二、招聘范圍和對象
1.長三角“三省一市”(上海、浙江、江蘇、安徽)范圍內義務教育段初中學校和普通高中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在職教師(其中南湖區公辦學校事業編制在職教師除外)。
2.普通高校2024年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畢業生,同時具備大學本科學歷及學位,且本科所學專業為師范類專業(研究生所學專業屬于教育學門類的,本科專業師范類不作要求)。
3.普通高校2024年應屆師范類本科畢業生。
4.普通高校2022年、2023年畢業生,或同期畢業并在2024年6月29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留學人員,以及按國家政策規定可以享受應屆畢業生就業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員,可按第2、3條相對應的應屆畢業生身份應聘。
三、報考條件
報考人員除應具備上述招聘范圍和對象規定外,還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遵紀守法,思想政治素質優秀;
2.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備較好的理論基礎和專業素養;
3.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養。
(二)資格條件
第一類:在職教師
1.報考人員除滿足上述基本條件外,還須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①曾獲縣(市、區)級及以上名校長、名教師、名班主任、學科帶頭人、教壇新秀、教學能手等榮譽稱號;
②碩士研究生或曾獲得縣(市、區)級及以上教學能力比賽或班主任工作能力比賽二等獎及以上個人榮譽或團體賽排名前三名及以上;
③南湖區在職員額管理備案教師。
2.年齡要求在35周歲以下(1988年6月29日以后出生),對于獲得過縣級及以上名校長、名教師、名班主任、學科帶頭人、教壇新秀、教育教學業務骨干教師、教學能手等榮譽稱號的,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1983年6月29日以后出生);
3.學歷要求本科及以上;
4.具有報考學科相應的教師資格證和普通話等級證書(應聘語文教師普通話要求二級甲等及以上,應聘其他學科教師要求二級乙等及以上);
5.歷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第二類:應屆畢業生
1.本科及以上畢業生,且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要求(具有研究生學歷學位的,其研究生或本科所學專業符合招聘崗位所需專業要求即可);
2.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93年6月29日以后出生,以下類推);博士研究生年齡可放寬至35周歲;
3.具有招聘崗位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報名時可提供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
4.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須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備報考資格: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或曾被開除公職的;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2.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紀檢監察機關或者司法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受黨紀、政紀處分未滿處分期限的;
3.在近兩年內人事考試過程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的;
4.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四、招聘程序和辦法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用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4年6月29日(周六)上午8:30—11:30;
2.報名地點:嘉興南湖實驗中學(浙江省嘉興市南湖區中港路122號);
3.第一類在職教師需提供的報名材料
(1)報名登記表一份(附件1);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教師資格證書(或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勞動合同、親筆手寫自薦書一份;
(3)主要榮譽及獲獎證書等;
(4)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證件照1張。
4.第二類應屆畢業需提供的報名材料:
(1)報名登記表一份(附件2);
(2)身份證、普通話證書、畢業學校出具的就業推薦書、師范類畢業生證明(附件3),親筆手寫自薦書一份;海(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教師資格證書或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2024年普通高校師范類本科畢業生可暫不提供);
(4)主要榮譽證書、獲獎證書(包括反映個人學術水平的論文、業績的證明資料);
(5)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證件照1張。
以及符合招聘條件的其他材料等,以上所需證件均須提供原件與復印件。本次公開招聘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同一崗位符合報考條件人數不得低于招聘計劃人數的3倍,不到規定比例,招聘計劃相應核減或者取消。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與招聘單位有《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三十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
(二)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由嘉興南湖實驗中學組織實施,考試采用先筆試、再面試的方式。應聘人員應及時關注學校的考試通知,不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的,視作放棄。
1.筆試。
(1)筆試時間暫定2024年6月29日(星期六)下午,地點嘉興南湖實驗中學(浙江省嘉興市南湖區中港路122號)。筆試形式為閉卷考試,主要測試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思想理論、專業知識等,滿分為100分。具體筆試時間按準考證信息為準。
(2)免筆試。報考人員符合一下條件之一的,免筆試。獲省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授予的“特級教師”稱號;獲省市(地級市)優質課一、二等獎;縣級及以上教學能力比賽或班主任工作能力比賽一等獎個人榮譽或團體賽排名第一;縣級及以上教壇新秀、任期內的縣級及以上學科帶頭人、名師、名班主任(其他榮譽不列入)。
2.面試。筆試結束后,各招聘崗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計劃人數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名單(末位筆試成績并列的一并入圍);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免筆試的考生直接進入面試,不占用筆試進入面試比例。筆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面試時間暫定2024年6月30日(星期日),地點:嘉興南湖實驗中學(浙江省嘉興市南湖區中港路122號)。面試形式為“模擬上課+現場提問”,主要測試教學設計能力、掌握教學內容能力、教學組織能力、教學效果以及教師的基本素質等。每人面試時間15分鐘(其中問答5分鐘)。面試滿分為100分,70分為合格分,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列為體檢、考察對象。
(三)體檢
面試結束后,在面試成績合格者中,按面試成績得分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計劃人數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若面試成績相等則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如遇免筆試人員的,免筆試人員排位在前);若面試成績、筆試成績均相等的則需進行面試加試(加試成績只決定最終排名)。如果該崗位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數少于招聘崗位計劃數的,該招聘崗位計劃數相應核減或取消。
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文件規定執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考生自理。
在體檢環節出現不合格或自愿放棄的,按照面試成績排名依次進行遞補(面試成績不合格的不予遞補)。
(四)考察
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考察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等相關政策執行。
在考察環節出現不合格或自愿放棄的,按照面試成績排名依次進行遞補(面試成績不合格的不予遞補)。
(五)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等,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中共南湖區委區政府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予以聘用。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安排遞補。
決定聘用后,擬聘用人員是在職人員的,須在報到前由本人與原單位協商解除聘用關系;擬聘用人員是應屆畢業生的,與應屆畢業生聘用人員簽訂《畢業生就業協議書》,雙方一律不得毀約,簽約完成須上交材料為《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
(六)聘用
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和地點報到(報到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并按《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的規定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與招聘學校簽訂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員對象在規定時間內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或不能按時畢業,或未取得招聘崗位規定學歷、學位的,取消聘用資格。若上級有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如在聘用期內發現應聘人員違反招聘規定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五、其他事項
(一)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由嘉興南湖實驗中學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南湖區教育體育局、南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督指導。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二)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嘉興南湖實驗中學依據有關規定執行。與本次公開招聘相關的后續事宜將刊登于中共南湖區委南湖區人民政府網站區教體局“公告公示”欄中(網址:http://www.nanhu.gov.cn/col/col1571437/index.html ),屆時應聘人員可到網上查詢。
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并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咨詢電話:0573-83389826(宋老師)
0573-82058367
監督電話:0573-82057223(南湖區教體局),0573-82838339(南湖區人社局)
嘉興南湖實驗中學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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