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甘肅慶陽市合水縣招聘輔警30人公告
來源:合水縣人民政府
2024-06-18 15:17:06
合水縣2024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社會治理,提升公安機關社會治安管控能力和應急處突水平,充實警務輔助力量,根據《甘肅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條例》和《關于全面加強新時代公安特巡警隊建設的指導意見》,經縣政府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30名(男性28名,女性2名)。本次招聘的警務輔助人員不具有公務員身份和人民警察身份,不納入行政事業編制管理,安排至公安機關輔助警務工作。
二、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合水縣戶籍(戶口登記日期截止2024年6月1日);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3.年齡為30周歲及以下(1994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大學專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有合水公安系統工作經歷的人員年齡可放寬至35周歲及以下(1989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專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自愿從事公安警務輔助工作,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精神,身體健康,具備從事公安警務輔助工作能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體形端正,無殘疾,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無紋身,雙眼矯正視力在4.8及以上,男性凈身高不低于170cm,女性凈身高不低于160cm);
6.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質,紀律觀念強,能夠保守工作秘密;
7.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公安烈士、因公犧牲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職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和公安院校或政法院校畢業生;
8.已與有關單位簽訂用工合同的在職人員,政審合格后,需提供原用工單位出具的解除合同函,方可簽訂聘用合同。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受過刑事處罰(含免予追究刑事責任)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治安處罰、行政拘留處罰或強制隔離戒毒的;
3.曾被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解聘或受過其他黨紀政務處分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本人及家庭成員被判處刑罰或本人及家庭成員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6.其他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所規定的禁止的聘用警務輔助人員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按照規定程序組織實施。其中報名、資格審核、筆試、面試、體能測評等考務工作委托第三方機構實施。
(一)公告發布
在合水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合水電視臺、合水公安微信公眾號等平臺面向社會發布招聘公告。
公告發布時間:2024年6月18日至6月24日
(二)報名及資格初審
1.注冊報名賬號。應聘人員報名前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并在規定時間通過電腦端點擊報名鏈接https://zhikaocn.com/invitation/notice/582,注冊報名賬號(該賬號是應聘人員報名、網上繳費、打印準考證、成績查詢等事項的重要依據,請妥善保存)。
2.報名并上傳附件。登錄報名賬號后,仔細閱讀報名須知,簽署《應聘人員誠信承諾書》,逐項填寫個人信息并上傳附件材料,提交后等待資格初審。所需附件材料(掃描件)如下: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正反面);
(2)戶口簿(戶主頁及本人頁);
(3)本人最高學歷(全日制)畢業證原件;
(4)《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登錄中國學信網https://www.chsi.com.cn,按提示生成PDF版帶二維驗證碼的且在有效驗證期內);
(5)有合水公安系統工作經歷的人員需上傳合水縣公安局出具的工作證明。
報名時間:2024年6月25日8:30至7月1日18:00
應聘人員必須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必須真實、準確、有效、符合應聘條件,否則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擔。報名申請通過資格初審后,不可更改。對偽造、變造、冒用有關證件、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的,惡意注冊干擾正常報名秩序的,一經發現,即取消報名資格。
3.資格初審。根據公告要求和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及資料進行線上審查。應聘人員可于提交申請次日登錄系統查詢資格初審結果。
資格初審截止時間:2024年7月2日18:00
4.繳納費用。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即可登錄報名系統,繳納考務費150元。未按期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資格。
繳費截止時間:2024年7月3日18:00
5.打印準考證。應聘人員登錄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打印中遇到的問題,請撥打報名技術咨詢電話聯系解決,準考證打印時間另行通知。
(三)筆試
1.筆試范圍為公共基礎知識、公安基本法律知識、公文寫作知識等,采取閉卷形式進行,漢語作答,總分100分,考試時間120分鐘。
2.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3.考生必須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參加筆試,兩證不全不得考試。
4.成績公布:通過合水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合水公安微信公眾號公布。
(四)資格復審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各崗位計劃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現場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出現末位名次并列的一并進入資格復審環節,參加資格復審時需攜帶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1.應聘人員信息登記表(登錄報名系統下載打印);
2.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應屆畢業生提供學校出具的畢業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
3.《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4.有合水公安系統工作經歷的人員需提供合水縣公安局出具的工作證明;
5.已就業人員需提供工作單位同意報考函。
現場資格復審時,將對應聘人員的學歷、年齡、戶籍、工作證明等進行復核,對凈身高(脫鞋測量)進行篩查,達不到報名條件者取消復審資格。因放棄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產生的空缺,按該崗位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本環節遞補只進行一次。
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面試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全部進入面試,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應聘人員全程閉環管理,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身體形態、儀容儀表、語言表達、交流溝通和臨場應變能力,個人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綜合成績確定
綜合成績按照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的總和確定。筆試、面試和綜合成績出現小數點,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綜合成績出現并列的,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排名。面試缺考者,不計算綜合成績。
綜合成績計算公式為: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七)體能測評
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各崗位計劃招聘人數1:2的比例確定參加體能測評人員。體能測評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實施。具體體能測評項目及標準如下表,在體能測評中,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10米X4往返跑、1000米跑兩項只測試1次,縱跳摸高測試3次。
體能測評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八)體檢
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體能測評結論,按各崗位計劃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的人選,綜合成績并列的,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確定參加體檢的人選(體檢費用自理)。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不按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體能測評結論依次等額遞補。
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九)考察政審
體檢合格人員全部確定為政審考察對象。考察主要在擬聘用人員的原工作單位、居住地派出所和社區(村組)進行,主要考察擬聘用人員的遵紀守法、現實表現、道德品質、工作能力和個人信用記錄等情況。凡政審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按程序依次等額遞補。
(十)公示并辦理聘用手續
根據綜合成績、體能測評結論、體檢結論及政審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五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者確定為招聘對象。
(十一)簽訂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的警務輔助人員公示期滿無異議后,辦理聘用手續,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辦理正式聘用手續,依法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四、工資待遇
工資標準按照《慶陽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薪酬管理辦法(試行)》執行,包括基本工資、工齡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值班補貼和層級工資,納入縣財政統一保障發放。享有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生育、工傷等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等社會保障待遇。
五、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廣大應聘人員應保持警惕,避免上當受騙。
(二)資格審查貫穿本次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所繳費用不予退還。
(三)應聘人員報名時預留的聯系電話保持24小時暢通,因考生聯系電話變更、關機、停機、不在服務區、呼叫轉移或不接電話等造成通知考務事宜時聯系不上考生的情形,產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四)本公告未盡事宜以及可能出現的情況變化以最新通知為準。
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931-8729163(第三方機構)
咨詢電話:0934-5524511(縣人社局)
0934-5927025(縣公安局)
監督舉報電話:0934-5526802(駐局紀檢組)
合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合水縣公安局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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