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蘇蘇州張家港市第一人民醫院招聘勞務派遣人員13人公告
來源:張家港市第一人民醫院
2024-06-20 09:13:46
2024年張家港市第一人民醫院招聘勞務派遣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張家港市第一人民醫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勞務派遣人員1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及條件等詳見《2024年張家港市第一人民醫院招聘勞務派遣人員崗位簡介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服從單位的工作安排,具有縝密的工作作風以及勤奮、敬業的工作精神;
5.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及以下(即1988年6月27日至2006年6月27日期間出生),其中:03崗位年齡可放寬至48周歲(1975年6月27日以后出生),04-05崗位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83年6月27日以后出生);
6.戶籍不限;
7.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4屆畢業生;
(2)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崗位;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的,不得應聘到崗后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類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3)在國家規定服務期內的公務員,或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
(4)被辭退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身份的工作人員;
(5)在國家法定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人員;
(6)正被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7)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8)工作人員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
(9)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以及其他不宜從事相關工作的情形。
8.招聘崗位其他條件中有工作經歷要求的,是指截止2024年6月27日前的累計工作經歷。如5年及以上工作經歷要求的,即起算時間為2019年6月27日前,以此類推。在全日制院校就讀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三、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核
1.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核時間:2024年6月27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超出規定時間不接受報名。
2.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核地點:張家港市第一人民醫院行政樓三樓第一會議室。
3.資格審核需提供材料:
(1)2024年張家港市第一人民醫院招聘勞務派遣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崗位所須的專業技術職稱或資質等相關證明材料。崗位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可以勞動合同(單位證明)及打印的社保繳費清單代為證明。應聘崗位所要求取得的學歷(學位)、職稱等須于報名前取得(詳見崗位簡介表)。
(2)所提供的應聘材料必須齊全且真實有效,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交復印件。
4.每個報名者限報一個崗位,多報無效。報名者須對照本《公告》規定的招聘崗位和招聘條件如實填報個人信息,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報名者凡有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報考的,一經查實,隨時取消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責任由報名者自負。
四、考試
(一)01、03-05崗位
采用筆試和結構化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1.筆試
(1)筆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考生應攜帶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至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
(2)筆試的形式和內容。筆試采取閉卷筆試法,內容為與報考崗位相關的專業知識,不指定大綱和復習材料。
(3)筆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設50分為合格分數線,在合格分數線以上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確定進入結構化面試人選。不足1:2比例的,按實際合格人數確定進入結構化面試人選,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
2.結構化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成績的計算。以百分制計算,設60分為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計算總成績。筆試成績的50%與面試成績的50%相加,得出報考人員總成績。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者在前,如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均相同的,組織加試。以上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辦法處理。
(二)02、06號崗位
采用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進行。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設60分為合格分數線,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辦法處理。面試成績即為考試總成績,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計算總成績。如考試成績相同的,組織加試。
五、體檢與考察
1.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最新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具體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處理)。體檢不合格者不得錄用。
2.招聘單位對通過考試并且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考察和資格條件復查。因體檢或政審不合格出現缺額時,在合格分數線以上的考生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3.在招聘各環節中,應聘人員應保持通訊暢通,切勿變更報名登記的電話號碼。以電話等方式通知應聘人員補充材料、遞補、復檢、報到等,在規定的時限內未到達的,視為自動放棄。
4.考察期間,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本次公開招聘基本條件及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的,按規定程序取消其錄用資格。
六、公示和錄用
1.從考試、體檢、考察都合格的人員中確定擬錄用人員,在張家港市第一人民醫院官網進行公示,接受社會和考生監督,期限為7個工作日。如有舉報,要求舉報者署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2.錄用人員性質為勞務派遣制,一經錄用與張家港市人力資源開發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派遣至張家港市第一人民醫院工作。如與其他單位發生人事(勞動)爭議等事項,均由本人負責協商解決。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錄用或簽約相關手續的,取消其錄用資格。
3.新錄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錄用,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錄用,錄用人員相關待遇參照同類崗位人員標準執行。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勞動關系。
七、本公告由張家港市第一人民醫院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12-56919860。
附件:
張家港市第一人民醫院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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