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徽建筑大學高層次人才招聘公告
來源: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4-06-20 09:35:07
安徽建筑大學2024年度高層次人才公開招聘公告
為做好2024年度安徽建筑大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工作,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中共安徽省委組織部、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規定,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二、招聘計劃
詳見附件。
三、相關待遇
見安徽建筑大學官網(https://www.ahjzu.edu.cn/)。
四、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為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七)引進計劃表中的“40周歲以下”為“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依此類推)。副高職稱人員,年齡45周歲以下;正高職稱人員,年齡50周歲以下;優秀或急需緊缺人才年齡可適當放寬。副高及以上職稱可適當放寬學歷學位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三)現役軍人;
(四)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尚在最低服務年限內的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七)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報考者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所列情形的崗位。
五、招聘程序
(一)網上報名。應聘人員請登錄安徽建筑大學(http://zhaopin.ahjzu.edu.cn)注冊并投遞簡歷,投遞簡歷時務必選擇所應聘的職位,同時再向用人單位(學院)郵箱(見招聘計劃一覽表)投送一份。郵件主題:姓名+專業+畢業學校+學位+應聘學院名稱。
(二)資格審查。用人單位根據崗位要求和應聘者自身條件進行簡歷初選;校人事處會同有關部門對初選入圍者進行資格審查;用人單位根據學校統一要求,通知資格審查合格者來校參加考核(審查未通過者,學校不再逐一通知)。
(三)資格驗證。來校參加考核的人員,請務必攜帶以下材料:應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畢業生就業協議書、身份證、職稱證書、榮譽稱號證書等材料(以上材料均為原件),進行資格驗證。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定提供證件材料的,取消其參加考核資格。
(四)考核工作。博士招聘考核由學校組織,采用試講和現場答辯的方式進行。評委專家對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專業背景、教學科研能力、發展潛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價??己顺闪<医M,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根據引進計劃數和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等額確定擬聘人員名單,其中考核分數低于70分者不予進入后續環節。
(五)體檢。體檢工作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中共安徽省委組織部、安徽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安徽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六)考察。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
(七)公示。對體檢、考察均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學校網站公示7天。
(八)簽約聘用。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照管理權限報主管部門核準。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的,未能在規定時間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等證書的,未在招聘單位規定時間內報到上班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按照相關規定,學校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實施聘用管理,并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六、有關事宜
保密、監督等事項: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試規則和保密、回避等規定負責組織實施,學校教代會執委和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監督,并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本《公告》由安徽建筑大學人事處負責解釋。
七、聯系方式
聯 系 人:鄭老師0551-63828027
潘老師0551-63828026
郵箱地址:rcyj@ahjzu.edu.cn
監督電話:0551-63828081
郵政編碼:230601
聯系地址:安徽省合肥經濟技術開發區紫云路292號
安徽建筑大學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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